新媒体视域下网络空间治理新维度

2017-12-21 00:35何扬鸣郝文琦
出版广角 2017年23期
关键词:网络空间信息

何扬鸣+郝文琦

【摘 要】 随着互联网的不断发展,网络空间已然成为人们不可或缺的活动空间。新媒体作为一种网络化的媒介环境,其匿名、自由、开放、交互的特点带来了许多社会问题,要实现新媒体的引导和规范,互联网治理势在必行。文章主要从新媒体信息传播的角度来探讨新媒体视域下网络空间治理的新维度:完善网络空间治理立法,构建多元合作协同治理机制,提升网络空间安全治理技术,以期为新媒体的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关 键 词】新媒体;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新媒体信息传播; 治理

【作者单位】何扬鸣,浙江大学传媒与社会发展研究所;郝文琦,浙江大学传媒与国际文化学院。

【中图分类号】G203 【文献标识码】A

随着“互联网+”时代的到来和移动通信技术的发展,以移动互联网技术和数字技术为基础的新媒体,借助人工智能、云计算、物联网、VR、AR、MR等新技术的发展,推动互联网的社会化进程并使其拓展到经济、社会等各个方面。新媒体的兴盛为政府与公众开展积极有效的信息互动搭建了新的平台。但新媒体作为一种网络化的媒介环境,其匿名、自由、开放、交互的特点带来了许多社会问题,要实现新媒体的引导和规范,互联网治理势在必行。2016年11月,习近平主席在第三届世界互联网大会上提出“推动网络空间实现平等尊重、创新发展、开放共享、安全有序的目标”,倡议“携手构建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2017年,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大报告中指出,要加强互联网内容建设,建立网络综合治理体系,营造清朗的网络空间。由此可见,我国网络强国战略日渐明晰,新媒体发展极具潜力。

一、新媒体传播的现状

从现实角度来看,各类新媒体不断涌现,迅速广泛地渗透人们的社会生活,讓人们不知不觉对新媒体产生了依赖,这种依赖既存在主观意识因素,又有被动牵引的因素。新媒体传播的广、大、快催生了诸如“宅男宅女”“容器人”等消费群体,重塑经济发展格局。截至2017年6月,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发布第40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报告显示,中国网民规模达到7.51亿,互联网普及率为54.3%,其中手机网民达7.24亿,占整体网民规模的96.3%。移动互联网主导地位强化,各类手机应用用户规模扩大,场景丰富;新媒体活力迸发,呈现持续发展的良好态势。

1.传播技术层面

新媒体传播经历了一个演化的过程,呈现螺旋式上升的态势。“在‘宽带中国战略和网络‘提速降费工作的推动下,固定网络宽带速率得到明显提升,无源光网络成为主流接入技术。”[1]4G+乃至5G超高速移动通信网络的发展已成为必然趋势。除此之外,新媒体技术的进化周期渐短,更新迭代的速度加快,大数据与云计算技术的日渐成熟,颠覆性移动智能终端的生成,将会给用户带来更好的体验。

2.传播内容与生产方面

“互联网+”的时代背景下,新媒体的出现极大丰富和影响了人们的思维方式和生活方式,所有人对所有人的传播模式实现了传播者与接收者之间的共享和反馈,互动性大大增强。原本传统的社会服务从单一的线下转变为线下与线上相结合,实现了网络私人定制的内容服务和虚拟、智能的内容消费。除此之外,技术驱动下的网络时代大大延展了大众的活动空间,网络空间的存在与扩张使得公民的话语权在公共权益保障的最大范围内得以释放。新媒体视域下内容网络结构发生新的变化,公共话语空间从Web1.0时代的陌生人集聚空间逐渐变为圈子。“熟人社会”使人们在长期固定的环境下相互信任度不断加深,便于信息内容的传播与扩散。

二、基于互联网的新媒体之忧

新媒体构筑了人与信息高度共存的新信息传播空间,为受众提供了开放、自由、平等的信息交流平台,高度自由是新媒体的优势,但值得一提的是,这种优势也可能导致新媒体信息传播面临危机。

1.网络直播失范

作为移动互联网的产物,网络直播于2006年迅速走红,出现了快手、映客直播、斗鱼TV等直播APP,“打赏”“网红”等词语进入大众视野。直播的方式可以帮助弱社交的群体,让他们摆脱现实交流的困扰。同时,网络直播作为符号互动的切实体现,满足了受众窥私和好奇的心理,渐渐成为一个井喷式发展的新兴产业。

网络直播爆红的同时,弊端开始显现。直播方式虽然衍生一种新的经济模式,但其背后的旋涡使得套利为主的模式野蛮生长。随着网络直播的快速发展,社会规范无法适应现代技术的更迭,网络直播失范的现象屡见不鲜,如封建迷信、暴力冲突、低俗色情等直播乱象频繁出现。一方面,网络直播的内容质量得不到提升、平台缺乏深耕,另一方面,网络直播相关法律法规建设滞后,制度与技术发展不同步,产生迟延现象,网络直播因此陷入“文化堕距”。

2.网络谣言与虚假信息

近年来,随着网络的普及与发展,尤其是自媒体时代的到来,社交工具已然成为谣言与虚假信息等网络痼疾传播的主要途径。2017年8月8日21时19分,四川阿坝州九寨沟县发生7.0级地震,伴随着救援工作的进行,谣言悄然产生,如“四川地震前黑鸟乱飞”是在预警、李四光预言中国60年内四大地震等。公众在不安的情绪中,急需获取大量的信息,虚假信息往往使谣言变得“具体”和“有根有据”。基于互联网的新媒体平台,如微信、微博、知乎等为网络社群提供了一个半开放式的虚拟空间。在这个异质化空间中,网友根据喜好组成圈子实时互动,通过精准化信息传播的方式,寻求集体认同。值得注意的是,网络社群中谣言与虚假信息的传播往往更容易实现,造成舆论极化、群体极化、极具蛊惑性的弊端。

3.网络诈骗与犯罪

新媒体催生了新的社会关系和经济形态,引发了新的网络乱象,甚至导致逾越法律底线事件的出现。2016年3月,郑州一大学生郑某因无力偿还60万元贷款跳楼自杀,这一事件揭开了校园网贷的黑幕。近几年来,P2P网络借贷平台迅速崛起,以低分期利率、审核简单、贷款到账快等特色吸引学生。但大学生往往缺乏稳定的收入来源,成为借贷的高风险群体,小额贷款的分期利率远超银行,一旦逾期偿还,将会成为事实意义的高利贷。网络欺诈花样繁多,以电话诈骗、支付病毒短信、虚假网页等“网络钓鱼”方式引用户中圈套。当前,我国相关网络空间的法律法规并不完善,没有形成体系,网络执法力度不够,给一些不法分子利用新媒体平台实施网络犯罪提供了可乘之机。endprint

三、互联网多元治理的“三驾马车”

新媒体作为一种网络化的媒介环境,其开放、自由、匿名等特性决定了对其管控存在极大难度,这些特性与现实生活相勾连,变得愈发复杂,引发的问题层出不穷。治理新媒体的根源在于对互联网的规范与治理。如何有效引导网络社会自律、解决传统社会的信息机制滞后问题、加大网络社会治理力度、精准打击网络违法行为,从而为新媒体的发展创造一个良好运行环境,成为亟待解决的课题。互联网治理亟待找到新思路、新理念、新方法、新技术。互联网多元治理可以从立法、机制和技术三个方面进行思考,以探寻治理的依据、主体和手段,从而进一步推动新媒体的健康有序发展。

1.完善网络空间治理立法

“法者,天下之程式也,万事之仪表也。”新媒体空间并不是法外之地,针对网络社会中网络秩序混乱、网络冲突不断、网络失范频发等现象,唯有加强互联网法治建设,才能既从制度层面提供治理渠道,又使“不同价值和利益之间的协调和利益主体约束”[2]得以实现。近20年来,我国制定了一系列与互联网治理相关的法律法规,如《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国家网络空间安全战略》等。笔者认为,法律法规作为推动新媒体健康发展的外部力量是十分必要的。

但当前我国面临网民数量庞大、结构多元,网络环境复杂,应用技术与治理技术不协调等诸多问题,网络立法明显滞后于网络治理和发展的需求,缺乏整体性、系统性、协调性,存在重复与空白等问题,这使得我国网络空间治理面临极大的困难和挑战。2017年4月2日,鲁某等人在微信上散布“安庆石化发生爆炸”的谣言,严重扰乱了公共秩序。同年11月,50多家民航类公司网站被非法入侵,高达30多万人的信息数据泄露,乘客票务信息被盗用以实施网络诈骗。目前,应从网络安全和治理的实际情况和需要出发,建立健全网络治理法律体系,依法建网,覆盖保障国家信息安全、保护公民隐私、打击网络犯罪等方面,重构网络安全、网络信息保护、网络言论规范、网络行业约束等相关法律体系,做好统筹规划、顶层设计。

2.构建多元合作协同治理机制

新媒体不仅是一种具体的媒介形态,更是一种网络化的媒介环境、泛在的信息场域和多态的存在方式[3]。與传统的社会治理不同,移动互联网时代中新媒体的管控和治理仅仅依靠单一主体、自上而下的模式是不够的,需要多方主体共同努力。互联网对等开放的网络结构为多元主体搭建了交流合作的场域平台,方便多元主体协同合作,以达到公共生活合作管理的最优化,实现政府“善治”。由于互联网社会中新媒体治理内容繁多、复杂,需制订科学合理的战略规划,既要与现实生活平行相关,又要与虚拟社会相勾连。新媒体作为国家网络治理进程中必不可少的重要变量,需变“政府一元管理”为“主体多元治理”,打造政府、网络行业组织、互联网企业、社会团体、网民等主体多元合作、协同治理的机制。在协同治理过程中,需明确各级主体的责任,充分考虑主体利益,以创造更好的新媒体发展环境。

政府作为维护网络安全的决定性力量,应起到引导和带头作用,在建立相关法律的基础上,加强执法组织的建设,形成有条不紊、分工明确、相互协作、权责统一的内部体系,在新媒体的治理上,向社会团体、企业、自治组织等治理主体放权,号召社会参与监督,与其他治理主体共同维护好网络空间秩序。另外,政府机构需积极构建与社交媒体用户之间的信息互动、内容互联关系,搭建公共话语平台,将“双微一端”作为公共事件、政策法规发布的场所和舆论发声的阵地。根据人民网舆情监测室发布的《2017年第一季度人民日报·政务指数微博影响力报告》,截至2017年6月,新浪政务微博数量已超17万,呈逐年递增的趋势。政府应充分利用新媒体平台,对社会上的重要议题进行话题设置,针对不同的网民进行分层沟通与回应,从而促进新媒体环境中舆论的引导与治理。

社会组织作为网络治理的直接主体,需遵守行业规范,守法经营,承担企业社会责任,切勿为了自身利益传递虚假错误信息,引发舆论地震。2015年微信朋友圈出现一则谣言——“娃哈哈、爽歪歪等牛奶饮料有添加剂,含有肉毒杆菌”,个别微信公众号将谣言加工处理后在网上转发热传,以赚取关注度,增加盈利。消息一出便引发了争议,既增加了公众的食品安全焦虑,又给整个食品行业造成负面影响。另外,需进一步规范相关从业人员的主体责任,对媒体、企业等从业人员开展培训,敦促新媒体从业人员在内容、技术等方面遵守法规与职业道德规范。

除此之外,从个体层面看,网民作为网络内容传播的关键,需要做到遵法守法,提高主体意识。网民作为网络空间中规模庞大的群体,是网络传播中非常关键的一环。新媒体的发展给网民提供了便捷的参与治理的方式,一旦限制过多,会造成个人自由空间的压缩,不利于实现“自由人联合体”社会自主治理的构想。但是群众在网络传播中出现非理性特质是危险的,蕴含了一种政治不稳定性[4]。譬如大多数网民在移动终端快速阅读信息,没有太多时间对信息进行辨析,随手跟帖、评论、转发,会使虚假言论在网络空间中迅速传播,从而引发“蝴蝶效应”,影响网络空间的正常稳定发展。因此,网民需提升法律意识,不传播虚假信息,对自己言论负责,文明上网,强化身为公民的公共责任感,积极利用“网络举报客户端”、新闻网站举报专区等举报各类不良信息,自觉维护网络空间的法律秩序和道德秩序。

3.提升网络空间安全治理技术

互联网是技术的产物,大数据、云计算、智能终端、虚拟现实等技术的创新升级,进一步推动了新媒体的发展。技术驱动下的网络给社会的政治、经济、文化带来了极其深刻的影响,相应地也引发了不少社会问题。网络技术的不断进步令个人信息的获取愈发容易,网络谣言的散播会映射到现实生活中来,使得受众的利益受到损害。互联网技术是新媒体网络空间治理的重要工具和根本支撑,要想从根本上规范网络秩序、解决舆情危机、保证信息安全,必须推动网络技术进一步发展。

今天,互联网普及程度越来越高,与之对应的是,新媒体平台上的网络犯罪事件屡见不鲜,其危害性远非一般传统犯罪可比拟,如网络谣言、网络暴力与色情、网络诈骗与犯罪、网络赌博、虚假广告等。网络应用技术不断提升,与之匹配的网络空间治理技术却发展滞后。因此,在大力发展网络应用技术的同时,需创新我国的网络空间治理技术,如多级别的用户信息识别技术、安全加密技术、账户防盗技术、信息传输内容分析技术(深度包检测技术)、网络取证技术等。此外,构建健康有序的新媒体空间、净化新媒体环境还需要有技术人才的支撑,相关部门和企业应大力培养和引进网络空间技术人才,确立正确的网络技术思维,构建具有全球竞争力的人才制度体系。

四、结语

“互联网+”时代,传统经济模式发生了深层次变革,各个行业均与互联网融合进行业态创新,网络社会作为一个崭新的概念诞生了。与传统社会不同的是,基于互联网的新媒体具有平等性、自由化、去中心性、虚拟化的特点,一出现便改变了原有的舆论环境,打破了传统媒体信息垄断的格局,构建了一个全新的网络话语空间。技术的发展、空间的扩展,使得网络治理成为互联网时代世界各国必须面对的问题。新媒体作为影响国家网络治理进程的重要变量,更需谨慎对待。网络治理不是简单地将现实社会治理方式搬运到网络空间,它有着自身的规律与逻辑,应从治理依据、治理主体和治理手段三方面重新审视网络空间治理的本质和方向,形成“互联网+治理”的新型模式,以此来促进新媒体的健康有序发展。

参考文献

[1]付玉辉. 2015年中国新媒体传播研究综述[J]. 国际新闻界,2016(1):29.

[2]樊传果. “互联网+”时代网络治理模式构建研究[J]. 传媒,2017(9):85.

[3]谢新洲. 新媒体将带来六大变革(大势所趋)[N]. 人民日报,2015-04-19(05).

[4]夏倩芳、原永涛. 从群体极化到公众极化:极化研究的进路与转向[J]. 新闻与传播研究,2017(6):6.endprint

猜你喜欢
网络空间信息
共建诚实守信网络空间
网络空间并非“乌托邦”
我国网络空间安全立法之名与实
网络空间安全人才培养探讨
网络空间安全学科人才培养探索与思考
论网络空间的公共性
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