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征收拆迁资金兑付方式实施批量代发的探索

2017-12-26 23:56何世琼
商情 2017年42期

何世琼

[摘要]征地拆迁工作是项目建设重要的基础性工作,关系到群众的切身利益,具有涉及面广、政策性强、社会关注度高等特点。近年来,随着招商引资、项目建设力度的逐渐加大,城镇化建设步伐的日益加快,征地拆迁的工作量也越来越大,仅笔者所在的涪陵区,每年兑付的拆迁资金量动辄数十亿。如何安全高效地兑付拆迁资金,从而推进拆迁工作的顺利开展,是拆迁工作的重中之重。为此,涪陵区征收办作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的主体,笔者作为征收办的财务监管者,在拆迁资金的兑付方面都进行了大量探索和实践。

[关键词]拆迁资金 兑付方式 安全高效

一、现场开支票兑付方式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传统拆迁资金的兑付方式,都是采取现场开支票的方法,即在拆迁区域就近设置工作点,拆迁户在工作点现场签约后,经过经办人员签字和项目组长审核,便可交由出纳现场向拆迁户开支票,事后出纳再将拆迁协议等支付凭证送回单位完善内部审批程序,工作流程示意图如下:

这种兑付方式,表面上看是方便了群众,及时将拆迁款发放给了拆迁户,但实际上存在不少弊端,也没有真正达到方便群众的目的。经分析,该兑付方式主要存在如下问题:

(一)财务人员严重不足,兑付不及时

在工作点现场开支票的方式,受财务力量不足的严重拖累。自2011年1月19日《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颁布后,原《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废止,明确了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的主体只能由市、县级人民政府及其委托的政府部门担任。而政府部门通常因为工作人员有限,在拆迁任务繁重时,实际上只有出纳根据项目的进展轮流到各征收项目,不会也不可能在每一个工作点都派一名出纳和一名稽核天天驻扎。因此,不是每个拆迁户一签完拆迁协议就能领款,而是需要多次到工作点现场等到出纳后,才能领取到支票。

(二)单位内控风险

1、资产控制方面。根据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的相关规定,所有印章不能由同一人保管,出纳不能同时兼任稽核和会计档案保管工作。采取现场开支票的兑付方式,会出现因为财务人员的不足,出纳需要每天随身携带所有印章,或携带盖完所有印章的空白支票,并且稽核、开支票、运送档案回单位都是出纳一人完成的情况。这样做,不可避免地存在着极大的单位失财风险和个人道德风险。

2、支出审核控制方面。根据单位内控制度的规定,拆迁资金的支出通常应当经过项目组、财务部门审核后,再由分管领导审批,超过一定限额的,还需主要领导及上级主管单位领导的审批。如果采取现场开支票的兑付方式,拆迁户签完协议就要立即领取支票,各级领导的审批只能事后补签,使审核流于形式,并没有起到应有的核定和批准作用。此外,由于拆迁资金已先行兑付,即使事后补签时发现有纰漏失误之处,也不利于追回已付资金,更不利于后续拆迁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资金使用效率不高。由于拆迁资金兑付的及时与否,对拆迁工作的顺利开展影响重大,因此必须事先准备好足额的兑付资金,但拆迁户签约的时间具有不确定性,导致拆迁资金的闲置时间和金额较多,资金使用效率不高。

(四)其它弊端。除此以外,因拆迁户不懂支票使用方法,存放不当弄脏票面以致银行不受理、限期内未到银行转帐以致支票失效等问题也时有发生。

综上,现场开支票的兑付方式的弊端较多,风险较大,也并未真正实现方便群众的初衷。

二、银行批量代付方式的探索

有鉴以上种种弊端,在拆迁工作日益繁重的情况下,拆迁资金的兑付方式必须有所改进,真正实现方便群众、资金安全高效、工作效率提升的工作目标。拆迁协议通常会约定交房和付款的期限,以涪陵区的拆迁协议为例,一般是约定在签约的5个工作日内完成拆迁款的兑付。如何充分利用这5天时间完成内部审批、资金筹集、资金兑付等工作,拆迁工作人员进行了大量探索和实践。

考虑到自身财务力量的不足,在不能扩员的前提下,涪陵区征收办尝试了借助“外援”一银行一的工作方式。在与银行方面的接触中,了解到银行有揽储的需求,希望拆迁户将拆迁款存放在本行,为此经常到现场向拆迁户挨家挨户宣传动员。如果能实现征收办与银行的点对点衔接,绕过拆迁户这一不确定因素,兑付工作将大大降低风险。

经过多次与银行的协商,涪陵区征收办最终确定了新的兑付方式,即与银行合作,委托银行实行批量代付,具体操作办法如下:

第一天:征收协议签约当日,经办人员将拆迁协议送项目负责人审核后,送回单位履行内部审批程序;第二天:财务部门对协议进行合规性和正确性审核,同时统计资金需求量,视现有资金存量多少,考虑是否新筹集资金,并根据协议制作当批次的兑付清单;第三天:各级领导根据各自權限进行审批:第四天:财务部门向银行开据一张转帐支票,票面金额为当批次兑付的总金额,连同兑付清单一同交给银行:第五天:银行根据兑付清单批量制作一年期的存单,并通知拆迁户领款。该批次存单发放完毕后,将银行移交的拆迁户领款签字底单和相关影象资料作为会计档案保存。

改进后的工作流程图如下:该兑付方式顺利实施的关键,是在于把握好时间节奏,每个环节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规定的工作内容,可以提前完成,但绝不能延迟。

三、批量代付方式的实际实施效果

经过一年的实践证明,新的兑付方式基本实现了预定的工作目标。

(一)征收单位方面

1、提高兑付效率,减少人力资源浪费。征收办不需要再外派出纳到各个项目现场,使出纳疲于奔命,而且还不能及时开出支票。现在出纳在办公室里,就能完成每个项目的兑付工作。

2、降低单位内控风险。由于出纳不用再到项目现场,也不需要再外带盖满章的空白支票,或将所有印章带在身上,降低了单位的失财风险和个人的道德风险。同时,各部门和领导按各自权限切实完成了事前审批,而不是流于形式的事后补签,也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作用。

3、按需筹资,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财务部门根据近期兑付的资金量,按实际需求及时向本级财政部门申请筹集兑付资金,不用再囤积过多资金闲置在帐上,还背负沉重的资金利息。

(二)拆迁户方面

1、减少领款环节,减轻负担

签约后不用每天都到工作点现场等出纳开支票,接到银行的通知后,只凭身份证明即可到银行柜台领取存单。

2、领款时间更灵活自主

批量发放的存单是一年期定期,有一定的利息收入。拆迁户可根据需求支取,如暂无资金需求,也可一年期满后让存单自动转存,充分实现资金的收益最大化。

(三)银行方面

能够直接面对大批客户,可以在发放存单时向拆迁户发展储户,不用再挨家挨户地上门宣传,更方便开展揽储等工作,同样降低了相应的工作成本。

综上,实施批量代付方式,基本实现了方便群众、提高资金安全性和使用效率、提升工作效率的工作目标,真正做到了“群众满意,单位放心,银行高兴”,形成了三赢局面,建议各地的征收部门可结合当地实际,进一步完善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