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榆林:构筑“五重医疗救助保障网”

2017-12-29 20:52王埃塘
中国扶贫 2017年24期
关键词:构筑榆林市大病

王埃塘

2017年以来,陕西省榆林市秉承着“不去病根,难拔穷根”的理念,紧紧围绕“两不愁、三保障”中“医疗卫生保障”,为使人民群众“看得上病、看得起病、看得好病、少生病”,以医疗救助扶持为突破口,在提升服务能力的同时,着力构筑“五重医疗救助保障网”。下“绣花”功夫,千方百计“消除疾病、保障健康”,切实防止因病致贫、返贫,开展了具有“榆林特色”的健康扶贫工作,为打赢脱贫攻坚战奠定了坚实基础。

建立“五重医疗救助保障网”让贫困群众“看得起病”

重大疾病总是笼罩在贫困群众头上的一片阴云。2017年以来,榆林市全面落实陕西省健康扶贫优惠政策,实施健康扶贫“363”工程,开辟贫困户就医绿色通道,全面实现“先诊疗、后付费”制度和“一站式”结算。在全省统一的新农合基本医疗保险、新农合大病保险、民政医疗救助三重保障机制基础上,新增“县市区兜底至90%”和“普惠城乡居民的大病救助”两重保障机制,构筑了健康扶贫“五重医疗救助保障网”,彻底从以往的“小病变大病,大病要人命”转变为如今的“有病敢于治,治病少花钱”,为广大群众特别是贫困户“撑起一片天”。

构筑医疗基本保障网,看病就医少花钱。一是资助参加新农合。由市县财政筹资对2016年底已经收取的贫困户“2017年新农合参合费”进行全额退费,贫困人口100%免费参加新农合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二是提高报销水平。贫困人口镇村门诊一般诊疗费全额报销,门诊报销比例提高10%;在县、乡两级定点医院住院免交押金,在乡镇卫生院住院取消起付线,报销比例95%;在各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报销比例提高10%,新农合基本医疗保险封顶线15万元。三是扩展报销范围。在已有运动疗法等9项残疾人医疗康复项目的基础上,将康复综合评定等20项医疗康复项目纳入建档立卡农村贫困人口新农合报销范围。截至2017年11月底,贫困人口门诊及住院新农合补助105.32万人次、53293.11万元。

构筑专项救治保障网,得了大病不用愁。为全面提高重特大疾病保障水平,贫困人口在新农合基本医疗补助后,大病保险住院报销起付线降低为3000元,报销比例在普通参合人员大病保险报销比例的基础上提高5%,实行分段按比例报销,0.3万—3万元报销30%、3万—5万元报销40%、5万—10万元报销50%、10万—15万元报销55%、15万—20万元报销60%、20万元以上报销65%,封顶线55万元。截至2017年11月底,贫困人口新农合大病保险补助39127人次、5632.91万元。

构筑民政救助保障网,特殊困难有人帮。农村特困人员和农村低保对象由民政部门全额资助参加新农合。贫困人口住院费用经新农合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报销后,政策范围内个人自付部分不超过大病保险起付线的,按照70%的比例救助,年度累计封顶线2万元。政策范围内个人自付部分超过大病保险起付线的,适用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按照70%的比例救助,封顶线10万元。截至2017年11月底,民政医疗救助35437人、18342.77万元。

构筑财政兜底保障网,市县同心兜底线。为保证对于“贫困与非贫困人口”之间的公平、公正,确保健康扶贫政策不冲击民政医疗救助资金、不挤占非贫困人口新农合基金,贫困人口住院费用经新农合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民政医疗救助后,以“县级兜底贫困户医疗保障、市级兜底县市区财政支出保障”为基础,通过市县财政“年初预算、年终决算”的方式,由县市区兜底报销,确保建档立卡农村贫困人口住院实际报销比例可达90%。截至2017年11月底,县市区兜底19747人、3878.27万元。

构筑普惠城乡保障网,健康同步奔小康。“一人健康是立身之本,人民健康是小康之基”,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内涵。为更好地保障“人人病有所医”,进一步缓解贫困人口与非贫人口之间的矛盾,榆林市在全省率先建立了普惠城乡居民的大病救助办法,用4年时间不断提升医疗保障水平,努力切断贫困与疾病之间的恶性循环,抑制未来因病致贫、返贫人口增量,2017年市县财政投入近1.4亿元,全市辖区内除享受健康扶贫优惠政策贫困人口以外的新农合患者,大病保险补助比例在原基础上提高20%。通过“五重医疗救助保障网”机制的实施,避免了困难家庭发生灾难性医疗支出,有效解决了群众看病负担重的难题。

开展“三个一批”行动计划让贫困群众“看得好病”

让贫困群众“看得好病”是贫困地区人民群众健康医疗服务中“最关键一环”,实现精准健康扶贫直接关系到农村贫困群众的民生获得感。为此榆林市开展“大病集中救治一批、慢性病签约服务管理一批、重病兜底保障一批”的“三个一批”行动计划,将健康扶贫落实到人、精准到病,進一步推动全市健康扶贫工作。

一是实施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行动,在国家现有9种大病的基础上,将儿童先天性动脉导管未闭、儿童先天性肺动脉瓣狭窄纳入新农合大病专项救治范围,按“四定两加强”原则,11种大病实行定点救治、按病种定额付费管理,并提高定额内新农合报销比例。由榆林市一院、二院、中医院划片指导12个县市区开展大病集中救治一批工作,截至2017年11月底全市11种大病患者人数8305人、报付资金3767.97万元。

二是将儿童苯丙酮尿症等46种特殊慢性病纳入全市新农合报销,病种数量全省第一。率先执行特殊慢性病“直通车”报销,并由乡村医生基层医师团队与贫困户签订协议,开展基本医疗、公共卫生和个性化的健康指导等服务工作,进行慢性病签约服务管理一批,全市应签约服务人数125343人,已签约125343人,慢性病签约覆盖率100%。

三是对患有重特大疾病、家庭成员多人患病、因病因残丧失劳动能力等特困人群,通过民政救助、县级专项基金救助、动员社会组织救助等形式进行重病兜底保障一批,截至2017年11月底,全市实施兜底保障21557人、救助金额4504.8万元。

实施“疾病预防控制八大行动”让贫困群众“少得病”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人民健康是民族昌盛和国家富强的重要标志”,健康扶贫是医疗卫生事业的一项长期任务。贫困地区患病人群中,地方病、传染病、慢性病占有相当比重。

“预防胜于治疗”,榆林市用健康扶贫统领卫生计生工作,注重防治结合,联防联控,群防群控,关口前移,全面推进疾病预防控制“八大行动”,在预防上狠下功夫,构建“政府主导、卫计牵头、部门配合、群众参与”的工作格局,通过“三个转变”,以“五进”为抓手,不懈地推进针对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的疾病防控和健康教育工作,定期开展健康教育咨询服务,向贫困人口宣传卫生保健常识,举办保健防病知识讲座,播放健康教育宣传片,强化环境卫生综合治理,为结核病、布氏病、艾滋病等制定了“一病一策”专病专防实施方案,有效防控地方病、传染病的蔓延与扩散,力争“八大行动”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以预防为主,让群众“未病先治,不得病、少得病、得小病、得病晚”。

此外,按照“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原则,在提高医疗保障水平的同时,狠抓医改“牛鼻子”,严格控制医疗费用,全面取消“以药养医”,降低医疗成本。一方面通过推进临床路径管理,要求优先选择报销目录内的诊疗项目和优质低价的药品耗材;另一方面落实和推行单病种定额收费和定额支付,提高医疗机构控制医疗费用的主动性、积极性;同时,积极探索带量采购、量价挂钩,规范购销行为来降低药品、耗材成本,切实降低贫困患者的经济负担,绝不让疾病成为百姓致贫的原因,让群众“病有所医,医有所保”,为实施“健康榆林”“健康陕西”“健康中国”战略和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筑牢坚实的健康保障,在奔小康的路上,不让一个贫困群众掉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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