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商法中连带责任问题现状及完善措施

2018-01-02 10:31孙珊
科学与财富 2018年31期
关键词:连带责任民商法完善

孙珊

摘 要:民商法是我国法律体系中的核心,对连带责任的认知与了解,能够促进民商法运用的有效性。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民商法中的连带责任界限越来越模糊,导致一些法律问题的涌现。新时代下,为了促进我国民商法中连带责任的有效性,本文着重分析连带责任的概述,论述民商法中连带责任的现状,提出民商法中连带责任问题的完善措施。

关键词:完善;问题;连带责任;民商法

引言

我国商法体系与民法体系的法律条文较多,但是对于连带责任并没有明确的划分,同时连带责任概念也被分布在民商法体系中。民商法中的连带责任的生成,能够为债务人之间的合谋提供法律保护,通过法律视角解决各类纠纷问题,这也是民商法中连带责任形成的根本意义。然而,从法律视角来看,民商法中的连带责任还是存在一定的问题,因此,新时代下,要从民商法视角下多方面分析连带责任,完善存在的不足问题,进而促进民商法中连带责任实效性。

一、连带责任的概述

(一)连带责任的内涵

相关于连带责任内涵的概述,最早要追溯到古罗马时期,那时候的人们对连带责任具有一个全面的认识与解释,同时还将连带责任运用到日常生活、生产中,取得良好的运用效益。然而,随着时代的变迁,社会的进步,连带责任又被列入到法律体系中。基于我国法律还在完善、健全阶段,使连带责任概念还存在模糊状态。学术界认为:连带责任是指当权人合法权益受到侵害,需要两个或者更多的责任人一同承担这个责任,在此过程中如果某一个人将责任都承担了,那么其他人的责任自然会消失。可见,连带责任是当权人合法权益的有力保障。

(二)连带责任的构成要素

在连带责任划分与确认中,主要根据以下几方面认定的。在具体事件中,满足侵权条件下,债务人的行为存在违法特性,同时该违法行为已经构成损坏的事实,债务人与债权人在此案件中存在因果关系,并且这个损失是某一方明显的过失造就的,以上条件不能够完全构成民事责任,还要通过以下条件的补充,其一,当事人在连带责任中最少存在两个以上债务人;其二,债权人与债务人存在不可分割的关系;其三,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具有不可分割的关系,而连带责任的承担需要在法律与当事人约定下实现。

二、民商法中连带责任的现状

(一)未被起诉侵权人的责任分配

从司法实践来看,如果债权人仅对一同侵权行为的部分人进行起诉,司法部门要根据法律合法责任人侵入范围,但对债权人为起诉的人们,及侵权行为都不会在进行追究。由此能够看出,最终会导致连带责任不明确,特别是司法部门在审理同侵权案件时,司法部门要根据起诉人提供的证据来明确侵权人的侵权行为与要承担的责任,而对于起诉人没有起诉的侵权人不予以追究,而连带责任是在多个债权人情况下生成,因此,由此去划分连带责任,不能够实现法律的公证,会导致案件责任结果不分明。

(二)选择权运用不谨慎

起诉人在连带责任中被看作判定的主体,其选择权利能够直接影响判定的结果,基于此,在案件审理中,要注重起诉人的选择权利,防止在责任执行之后,在赋予起诉人选择权。就当前案件审理来看,法院会建议起诉人起诉侵权的所有人,这样能够提升诉讼效率,便于法律的介入、案件的审理,但这种权利是起诉人的自主权利,法院不能够进行干扰,应该尊重起诉人的合法权益,这样才能够体现法律的公证。从民商法视角来看,侵权人的权利分为两种:一种是实体法中民事实体权利,两种是法律之中形成的诉讼权利。在案件中,如果起诉人只起诉一部分人的侵权行为,法律可以根据连带责任规定实体权利进行处理案件。倘若将一同侵权人的连带责任融入到执行权利中,会形成诉讼问题,很难确保连带责任的严谨性与合理性。

三、民商法中连带责任问题的完善措施

(一)完善连带责任制度体系

当前虽然出台了连带责任制,同时其在民商法中也被广泛运用,但其还存在一定的缺失,需要我们去完善,使其具有实效性,只有这样才能够更好的为人们服务,实现法律的权威性。基于此,只有深入研究民商法体系,找寻其中的连带责任制度,进行相关制度的完善与规范,使民商法中连带责任能够健康、正确、稳定的运行,确保不能够再一次出现模拟状态,进而才能够使民商法中连带责任更好的为民众服务。此外,连带责任体系还要融入实体法与民商法,依据合理的原则去规划、调整连带责任体系,进而才能够促进连带责任体系的实施。连带责任并不是孤立存在的,在案件进行中,要将民商法与实体法相融合,才能够构建完善的连带责任制度体系,才能够更好的从案件中找寻切入点,才能够公平、合法的处理案件。

(二)将责任人进行分类认定

基于共同侵权人数量较多,可以在侵权行为法中融入相关的责任认定标准,以此能够明晰责任人的认定,使案件审理责任人变得清晰化。在案件审理中,对一同诉讼与部分诉讼情况实行划分,倘若案件侵权人数较多或者案件情况较为严重,需要对全体当事人实行诉讼,如果起诉人只起诉部分人,司法部门有权不继续审理此案。但对于一些较为特殊的案例,司法部门要酌情考虑,不能够一概而论,这样的案例可以根据起诉人提供的情况进行部分诉讼,同时也需要结合一同侵权人进行诉讼,继而责任人进行划分、认定,进而实现民商法中连带责任的有效性。

(三)依法保护当事人权利

民商法中的连带责任,需要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进行判断与分析,在判定与分析中,能够最大限度的尊重每一名当事人,依法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同时还要保证每一名债权人之间的合法权益。如在涉及到多个股东案件审理中,在划分所有股东赔偿比例上,不应该采取平均分配的原则,要考虑每一个股东在在集团中持有的股份,根据股份进行案件审理,实现法律的公平、公正性。此外,司法部门在开展连带责任案件时,不能够过于古板,根据法律裁决,在考虑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时,还要分析连带责任的债权人是否存在债权问题,进而才能够最大限度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结语

综上所述,民商法是我国法律体系中主要构成部分,对连带责任研究,促进民商法运用的有效性。基于當前连带责任概念不明确,因此,新时代下,我国法律要深入要将民商法,从不同视角去完善连带责任体系,进而才能够更好的解决民商纠纷案件。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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