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刊记者 包冬冬 通讯员 李洋

沈阳市安全监管局党组书记、局长刘志寰
沈阳市作为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安全生产改革发展工作联系点之一,近日印发了《中共沈阳市委沈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立足解决当前安全生产实际问题,重在方法、路径上创新和改革任务本地化,全力做好沈阳市推进安全生产改革发展的顶层设计。
2017年1月24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在充分考虑有关地区创新性、代表性、积极性和示范性的基础上,选择北京市、安徽省、沈阳市、青岛市等多个地区作为推动安全生产改革发展工作联系点。8月23日,《中共沈阳市委 沈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印发。沈阳市《实施意见》有哪些地方特色?本刊记者就此专访沈阳市安全监管局局党组书记、局长刘志寰。
记者(以下简称“记”):刘局长,您好。请您简要介绍下《实施意见》出台的过程。
刘志寰(以下简称“刘”):今年1月24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将沈阳市列为推动安全生产改革发展工作联系点之一。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辽宁省安委会要求和沈阳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批示意见,沈阳市安全监管局全面开展调查研究,先后组织召开行业部门、区县安监局、重点企业、中介服务机构等不同层面研讨会13次,广泛听取企业、专家、基层一线干部对推进改革发展的意见和建议。针对梳理出的机制体制不顺、职责边界不清、基层监管力量单薄、基础保障能力不足等10方面突出问题,组织6个专题调研组分赴北京、广州、南京等18个地区学习先进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