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T那么长,我想走走看

2018-01-09 18:19胡晓晖
长江文艺 2018年1期

胡晓晖

引言

老狐在这里向各位告假,时间也许长达半年。

老狐要一个人去走走AT,就是那个阿帕拉契亚小道(Appalachian Trail)。2月29日从纽约出发去佐治亚州的亚特兰大,从那里上道,开始3500公里的长征。如果一切顺利,预计可以在7月中下旬从美国——加拿大边境出山。

阿帕拉契亚小道号称世界十大徒步线之一,长达3500公里,起始于佐治亚州(Georgia)的斯普林格山(Springer Mountain),沿着南北向的阿帕拉契亚山脉,途经美国14个州、两个国家公园和8个国家森林保护区,一直向北到缅因州(Maine)的卡塔丁山(Mount Katahdin)。

AT这么长,老狐想走走看。

知道这条著名徒步线已有多年,真正起心要去走,大约在两年以前。我把自己在中国最大户外网站绿野网的签名语改成:

再不疯狂,就真的老了;

再不作死,就要老死了!

当时心里想的就是有朝一日去AT疯一回狂、作一回死。

本来去年这个时候就想去走的,无奈工作太忙,不忍心甩手便走,于是多滞留了一年。今年横了心,必须要走了,不然年复一年,蹉跎永远。钱没了还可以再挣,挣不来可以少花;但生命过去一天就少一天,永远不会再回来。想到这里,心地坦然。

元月19日向老板交了辞呈。2月20日工作完最后一天,把办公室清理干净,心里一阵轻松,也是空荡荡的。想起一句歌词:“I sold my soul for freedom, it's lonely but sweet”(我丧心病狂为自由,孤独而甜蜜)。走在曼哈顿街头,在这里生活了三年多,这一去,不知还能否回来。一阵怅惘。

为什么要去走AT?没有理由,就是偶然有一天突生了这个念头,就再也挥之不去。就像攀登珠穆朗玛峰途中丧生的英国登山家乔治·马洛里(George Mallory),当人问为何想要爬珠峰时,他说,“因为山就在那儿”(Because it's there)。AT就在那里,去作一回死,免得某天坐在病床或轮椅上再去懊悔,成为遗愿清单上一条。

刘欢有首歌,叫《从头再来》,是写下岗工人重新开始创业的。我把歌词改动了一下,作为自己此时心境的写照:

昨天所有的腐败,已变成遥远的回忆。

辛辛苦苦已梦想多年,明朝开始走入风雨。

我不能随波浮沉,为了我至爱的亲人。

再苦再难也要坚强,只为那些期待眼神。

心若在,梦就在,天地之间还有精彩 。

看成败,人生豪迈,只不过是从头再来。

这是2016年2月我出发前在微信朋友圈写的告别信,权作引言。

黄道吉日上征程

选择了2月29日离家踏上旅途。毕竟这个日子四年才一次,冥冥中应该是我的黄道吉日。原来计划从宾州直接坐灰狗长途大巴到亚特兰大,一问票价,将近180美刀,中途要换车两次,全程要花21小时。再查询从纽约唐人街出发去亚特兰大的大巴,40刀,直达,约14小时,而且几乎一小时发车一班。可爱的同胞,我勤劳的中国人,我真爱死你们了!于是,毫不犹豫花45刀坐车去纽约,到唐人街搭华人大巴。

一身“戎装”背着75升的重装大包走在车水马龙的曼哈顿街头,似乎有点不伦不类。好在纽约永远是个见怪不怪任何人任何事都波澜不惊的地方。何况我当时的模样还没有几个月之后的野人褴褛,自己不在意,别人就不会在意。从42街汽车总站出来,一路徒步到14街联合广场的一家常去的户外店,买了个超轻的睡垫作为出行装备的最后补充,然后直奔唐人街。

想着也许今后几个月都吃不上中国饭菜,于是约着老友阿朔到“波记小吃”去美美嗨了一顿,阿朔坚持付了账。闲聊着AT,阿朔已经决定3月底提前退休,4月上旬开始走AT。他已经对AT做了将近一年的攻略,研究AT的历史沿革和风物,以及沿途休整和补给点。我却信奉车到山前必有路,虽然走AT的梦想和计划已有多年,也一直在做体力和装备上的准备,但攻略却做得马马虎虎,只关注了头一个月徒步要经过的大致情形就出发了,且战且走是我一贯的信条。

有位朋友住亚特兰大北郊,他家距离AT南端起点开车不到一个小时。

寿孝椿先生是我曾经的同事,2015年退休,去南方的亚特兰大买房定居。忠厚长者的寿先生知道我走AT的计划之后,爽快答应届时可以在亚特兰大接送我,助我完成AT梦想。

万事俱备只欠上路了,心早已飞到遥远的南方山林。我本楚狂人,凤歌笑孔丘;五岳寻仙不辞远,一生好入名山游;狂风吹我心,西挂咸阳树;挥手自兹去,萧萧班马鸣。一时间,各种酸词儿伴着豪情涌上心头。

AT的前世今生

在阿帕拉契亚小道历史上,有三个人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

阿帕拉契亚山脉是美国东部一条南北向绵延数千公里漫长山脉的总称,由数十个大大小小的山脉、上千座山峰组成,从极北的加拿大一直到美国南端近海的佐治亚州。这条山道据说最早是古代印第安人的迁徙路径。北美大陆在被欧洲殖民者开发之前,遍布无边无际的原始森林和无数溪流沼泽。作为游牧民族的印第安部落随着季节变换和追逐野兽采集植物的需要而南北移居,山陵树木稀少,比较容易开辟出小道。后来欧洲人定居北美,随着探险、圈地和发展生产,以及户外娱乐的需要,在各地山区不断开拓出大大小小的徒步山径。

贯通南北数千公里的阿帕拉契亚小道的建成源于一个近乎浪漫和空想的提议。一位名叫班顿·麦克凯(Benton MacKaye 1879-1975)的森林学家兼地区规划设计家于1921年在《美国建筑家学刊》上发表论文:“阿帕拉契亚小道:一项区域规划”(An Appalachian Trail: A Project in Regional Planning)。麦克凯早年爱好文学和哲学,受当时流行的自然哲学影响,考进了哈佛大学刚成立不久的森林学系,从本科一直读到硕士。他的職业生涯大致穿梭于执教哈佛大学森林系和供职联邦政府森林部门。

麦克凯当时工作和生活的美国新英格兰地区户外徒步风气很盛,各地都成立了各种山川俱乐部。他自己无论是工作还是业余休闲也乐于徒步山林而不疲,于是有一天突发奇想:为何不能沿着阿帕拉契亚山脉修建一条贯通南北的千里徒步山道呢?他具有丰富的山林和地理专业理论知识,对美东地区十分熟悉,有这样的想法亦非空穴来风。只是作为一位学者,他将此狂想形之于一篇文采斐然的学术论文。文章虽然引起广大户外爱好者的狂热推崇,但无法引起政府部门的关注。毕竟一个国家政府要做的事情太多了,还照顾不到与社会没有任何实际利益关联的少数人的业余爱好。

政府不做我们做!这是美国社会的历史传统。

推动阿帕拉契亚山小道最终建成的是一位毕业于哈佛法学院的律师、同时也是户外徒步的狂热爱好者麦伦·艾弗里(Myron Haliburton Avery,1899-1952)的功劳。他于1931年推动成立阿帕拉契亚小道保护协会(Appalachian Trail Conservancy,简称ATC),并自任主席直到1952年去世。在那些年中,他以律师的精明实干和户外爱好者的狂热,不仅实际规划设计了这条路径,还将沿线数百个山岳户外俱乐部融为一体,成立ATC,在统一规划的基础上,由各地山川俱乐部负责维护AT在当地的路径。他同时积极游说国会立法,使AT成为世界上第一条受国家法律保护的长距离徒步小道。

艾弗里是麦克凯梦想的推动者、合作者和最终实现者,同时也是他在AT事业上影响力的强力竞争者。艾弗里的组织能力和领导能力无与伦比,他推动成立了ATC,自任终身主席,于是没了麦克凯的什么事。他死后,他的故乡缅因州将当地AT经过的一座山以他的名字命名为艾弗里山。在AT领域里,他身上的荣誉和光环远超过麦克凯。但是年长他二十岁的麦克凯活得比他久,1975年才去世,活着看见美国国会在1968年正式立法,使AT成为穿过美国东部14个州,总长度约为三千五百公里的第一条长距离国家徒步道。

之所以说“约为”,是因为每年AT的长度多少会有些变化,会因为各种自然或人为的因素造成一些地段的改道或绕道,比如山火、山体坍塌或土地所有权变更等。所以每年ATC会发布权威数据,告诉当年的徒步者AT全程的精确距离。我徒步AT的2016年,AT总长度是2189.1英里(约3502.6公里)。

麦克凯提出了AT的梦想,艾弗里将其付诸实现,但他们两人都没有一次走完过AT全程,在当时的社会和物质条件下,一次不间断地走完3500公里全程似乎是一件完全不可能做到的疯狂任务。直到1948年,这一使命才由一个名叫厄尔·夏福尔(Earl Shaffer,1918-2004)的青年以无比的勇气和坚忍传奇式完成。他的壮举在当时世人眼里丝毫不比登顶珠峰逊色。

时年29岁的夏福尔是二战老兵,从战场归来,战火和死人的影子始终在他脑海里萦绕不去,为了摆脱战争创伤和噩梦,他经常徒步森林作为排遣。终于有一天,他决定从头到尾走完AT全程。那时的AT还只是理论上的一条完整山径,没有任何标志,也没有现成的明显步道,有时山里各种放牧伐木或野兽走过造成的羊肠小道纵横交错如迷宫。

而且,那时美国人口不到现在的三分之一,沿途城镇村落稀少,补给不易。从佐治亚到缅因州,连直达的汽车公路都没有,更不要说徒步山径了。夏福尔的举动在当时被认为不可救药般疯狂,并由此得了个“狂人”(Crazy One)的外号。他后来索性将这个名字改为“原始狂人”(The Original Crazy One)作为自己的AT徒步外号(简称径号,就像梁山水浒好汉每人都有一个绰号一样),并形成传统。

据说,他第一天从佐治亚起步时,在树林里碰到一位野餐的大妈,人家看他背着一个大行囊,就跟他套近乎,问道:

小伙子呵,你这是要去哪里呵?

他回答说,大妈,我这是要走去缅因呵。

这一下子把人家大妈吓了个跟头,心里想这人不是个吹牛的大话精就是个脑子有毛病的神经病,立马不再跟他搭话。

夏福尔在山林里一边找路一边走,背着一袋沉重的面粉作为食物,没吃的了就自己在山里觅食,玩野外生存,最后终于让他在当年走完全程,轰动一时,成为当年的户外英雄。

夏福尔后来又走了两次AT全程,最后一次是1998年,那时他已年近八十岁,距离他第一次走AT已是50年后,成为当时走完AT全程的最年长者。这个纪录直到2004年才被人打破。

据统计,现在每年在AT上徒步的人多达两百万,但他们绝大多数是一日或数日短途旅行的徒步者。登记走全程的一般每年只有两千人左右,而真正能走完的,则不到400人,即不足两成。据说,一半以上的人上路两周内就撤了,这种苦不是所有人都能吃的。我在路上碰到一位来自阿拉巴马州的律师,号称一周五天去健身房锻炼,这次要在AT上徒步一个星期试水,计划第二年走全程。结果只走了三天就决定下撤了,慨叹走AT和去健身房完全不是一碼事。临走时,他把背包里的户外食物都送了给我,惊喜之余,又为背囊重了好几磅而叫苦不迭。

和当年开拓者的筚路蓝缕相比,我们带着现代化的装备,走在标志清晰、路径完整的AT小道上,根本不是在一个层面上。即使这样,走AT的艰难也完全出乎我的意料,虽然我有多年的户外经历,从小到大,从三年自然灾害饿肚子到“文革”知识青年上山下乡插队落户,吃过无数苦,受过无量罪,但在AT上这171天所经受的苦难,可以说把我人生六十年吃过的苦重新又密集地吃了一遍。尤其是,吃这些苦受这些罪不是任何人强加给我的,纯粹的自我找抽,没有任何缘由,也没有任何物质回报。在许多人眼里,既然不作不死,那“疯子”和“活该”就是对我最好的评语。

遭遇下马威

3号上午,寿先生夫妇送我到佐治亚阿米卡罗拉瀑布州立公园。这里是AT非正式起点,从这里到AT起点斯普林格山顶还有八英里多(约十三公里)。因为那里荒无人烟,所以,AT徒步者接待站就设在公园里。登记、告别送行的朋友和照相留念一番程序、仪式后,就正式上路。

登记簿上,我是当年第327名走AT全程的人。我数了数,3月3号这天,在我前面登记出发的有12人。13这个数字,在西方文化里有点诡异,好在我是华人,许多事,信则灵,不信则不灵,13和31,真有什么区别吗?

公园登记处有位年轻的女巡警,她走过不止一次AT,经验丰富,如果愿意,她可以帮徒步者检查随身所带的行李物品,给一些建议,哪些东西不必带,哪些可带可不带,哪些必带,帮助他们轻装上路。我出发时的背包连带食物、饮水共44磅,按她的标准,属于过重。

换洗外衣?不用!每隔一段时间补给食物时再脱下身上的衣服去洗就可以了。身上臭没关系,谁也不会在意,反正每个人都是臭臭的,不会比臭鼬的味道更好闻。

带一瓶维生素?没必要,带二三十粒就行了,其余的让家人沿途寄给你。

一套户外野炊锅?有一个就足够用了。

连一本小32开本、两百来页的AT指南,她都觉得不必带全本,说可以撕下前几十页随身带,其余的分几次让家人或朋友邮寄到沿途经过的客栈或邮局,走到时去取就行了。

总之为了减重,無所不用其极。

唯独对我带了一包生咖啡和一个过滤咖啡渣的小滤网她没有表示异议:一个人总得有点小奢侈。事实证明,这点小奢侈为我后来在AT路上挣来不少艳羡眼光下的荣耀以及朋友。

就这样,在她的建议下,我把自己此前觉得已经精简得不能再精简的物品又砍掉近5磅。出发前,加上两升饮用水,我的背包总重量为39.5磅,约18公斤。在她眼里,这只能算勉强及格。

亚特兰大地处美国南方,纬度和中国的韶关差不多,3月初,想象中,应该是春暖花开穿短袖的时节。我们离开朋友家时,气温大约摄氏10度,车进山开到公园门口,已经降到接近零度,天气多云阴,似乎是爬山好天气。但一旦开始向上爬升,没上几百米,天空突然开始飘雪。雪中的瀑布格外美,欣赏着风景继续前行,没太把雪当回事,想想春雪一会儿就会过去。自己以前也登过五千多米的雪山,有雪地徒步的经历,这个应该不算什么。没想到雪越下越大,加上狂风席卷,气温骤降,积雪处最深几达一尺。这时我犯了第一个错误,那就是没在下雪开始之际就用上防雨背包罩,并穿上雨披。当时感觉自己穿着防水的冲锋衣,应该没问题。

为这次出行,特意买了件冲锋衣,但临时改变主意,还是穿了件旧的出发。一是不想穿一身新:新背包,新鞋子加新衣服,像个新姑爷,给人以菜鸟的感觉;二是这件旧衣服跟了我4年,伴随我登过哈巴雪山,徒步雨崩,走过许多地方,劳苦功高,想着这次让它陪我走AT后就可以光荣退休了。没想到毕竟穿了好几年,面料上的防水涂料已经磨得差不多,基本不太防水了。雪铺天盖地往下撒,大雪积在衣服上,很快就浸透到内层,加上一路急行身体出汗,内外皆湿。最糟糕的是,手上的薄抓绒手套已经湿透,手指冻得麻木。这时气温已经降到零下10度,我虽然还有一双厚抓绒手套和一件羽绒衣,但都在背包最底层,那是预备两周后过大烟山时可能会用上,在这突如其来的大暴风雪中急切拿不出来。我自以为有重装扎营的经验,没想到第一天就犯了菜鸟常犯的错误,没有按需要的轻重缓急装包。现在我最需要的东西压在里面,要拿出来除非掏出大半个包,在雪地里摊上一地,让所有物件被雪浸湿。

杵着登山杖站在雪地里喘息,想了想,情况还不算太紧急,也没到性命交关的危险时刻。走到现在,应该已走了今天预定行程的一大半,再坚持一下,只要不停,就不会失温,现在最安全的地方莫过于预定宿营的前方窝棚(shelter),那里可以遮蔽风雪,拿出御寒的羽绒衣和睡袋,还可以生火做热汤。于是我摘下头上的抓绒帽裹在一只手上,攥着两支登山杖,另一只手揣口袋里暖一会,再伸出来拿登山杖,换另只手在口袋里回暖。就这样交替继续踢雪爬山。

此时山里除了大风呼号,没有其他声音,小道被雪完全覆盖,变成树林间一道隐约的间隙而已。让我确定还走在AT小径的,只有每隔数十米树干上那道2×6英寸的白色竖长方形的AT专属白漆标志。

第一天在路上,这种天气,茫茫荒野,独自一人,心里忐忑起来,除了担心迷路,更祈祷冬眠的熊这时候不要醒,不要出来觅食。虽然在搏命奔走,脑子里却没来由地回忆起一件旧事。1982年大学毕业之际,我向父亲提出,想要一幅著名书法家费新我的字作为毕业礼物。父亲答应为我写信向费老索讨,并问我想写什么内容。年轻时的我,和许多人一样,喜欢扮酷,自视清高,特别喜欢柳宗元那首五绝:“千山鸟飞绝,万径人踪灭。孤舟蓑笠翁,独钓寒江雪。”于是提出请费老写那首诗。父亲没说什么,过了不久,费老的书信到了,父亲才对我说,柳柳州的那首诗太过清冷,年轻人不宜。他自作主张替我换了篇:“独坐幽篁里,弹琴复长啸。深林人不知,明月来相照。”王维的这首诗我本来也很喜欢,再说木已成舟,我自然没话说。那幅字我装裱起来,一直挂在我房间里。

时隔三十多年,此情此景勾起此事,感觉父亲当年实在高明,那江雪境界岂止是清冷,简直是酷寒!也只有诗人,站在有火盆的房间里,披着貂裘,望着窗外的雪景,才能吟出这样的句子。我现在处于千山鸟飞绝孤径人踪灭的境地,感受到的,只有死神环视的恐惧。

不久小路上渐渐隐约出现被雪覆盖的足印,边走边仔细看,俨然是人的鞋印,心中大喜。记得上山前在公园登记时,我前面出发的有12人,估计这是他们留下的脚印,于是加紧步伐往前赶。慢慢,脚印越来越清晰,明显地,我快追上他们了,于是更加奋力前行。要知道,在这大风雪天,一个人在山林里,不出事则罢,一旦出事,如跌倒受伤或滚落山崖无法动弹,那就是个死,几分钟就冻僵了。抓到个伴,至少心理上有些安全感。

终于,前面出现了两个人影,这是一对来自佛罗里达的父子档。他们大约从没在这样的天气下爬山,也没多少户外经验,背着巨大的包,走得很吃力。他们是11点多出发的,我比他们晚一个小时动身,现在已经追上他们了。那位父亲56岁,发愿走AT,儿子则是请假陪他走一个星期,然后回去上班。跟他们打了个招呼,聊了几句,我身上开始发冷,便告辞继续向前狂奔。转过一片树林,终于看到黑涧窝棚(Black Gap Shelter)了,长出一口气,心里一阵放松。这时是下午4点20分,离天黑大约还有一个小时,距离我计划扎营的斯普林格山窝棚还有2.5公里,我权衡了一下形势,决定不走了,就地扎营。

已经有一对青年男女在窝棚里面扎好帐篷。我哆哆嗦嗦进去,用冻僵的手打开背包,拿出救命的羽绒衣穿上。吃了一条能量棒(energy bar),趁着身体一阵温暖,赶紧扎好帐篷,拿出睡袋睡垫和一套干爽长袖保暖内衣,这时身体开始在不由自主打哆嗦,这是身体失温的初始反应。什么都顾不上了,立刻进帐篷,往睡袋里钻,脱衣服时才发现,刚穿了十多分钟的羽绒衣竟然湿透了,显然是吸收身上湿衣服的水分所致。可见当时身上湿成什么样子。

在睡袋里迷迷糊糊哆嗦了将近一个小时才缓过劲来。迷糊中只知道那一对父子终于赶到了。之后又来了3人,都是在我后面出发的。半夜口渴醒了,才想到路上因为拼命赶路,没顾上喝水,到了后身体失温,不敢再喝凉水。而扎营时,发现水瓶里的水已经冻成了冰,没法再喝。一路出那么多汗,身体一定失水严重。于是安慰自己,熬到天亮后一定煮杯咖啡慰劳慰劳。在愿景中再次入梦。

3500公里全程,第一天就走得这么艰苦,自己能走下来吗?红旗到底能打多久?这些问题一直在半睡半醒的梦中反复萦绕。

终于天亮了,雪也停了。從头天下午5点进睡袋,到第二天早上7点,睡了14个小时,一个晚上,两条腿大腿小腿不停要抽筋,被我又揉又捏软硬兼施镇压下去。早上起来时,身体温暖,精神恢复,感觉自己又是一条好汉了。

挂在帐篷外面的温度计显示:摄氏零下8度!在窝棚里用户外野炊炉兑现了给自己许的愿,做了杯热腾腾咖啡,吃了条能量棒。感觉身体有了力气,没有选择,背起18公斤的大包,上路了。

我离开时,那对父子档还在收拾东西,我瞥了一眼,感觉他们的装备不是过时了就是非常业余,沉重无比还大而无当。看他们的动作,感觉他们基本没有户外徒步扎营的经验,顶多也就是开车出去溜达野炊的履历(画外音:五十步笑百步喝杯咖灰就开始装B了)。第一天就碰到这么严酷的气候,他们似乎手足无措了。我甚至在那位父亲眼神里看到了一丝茫然和恐惧,我相信他们坚持不下去的。以后几个月的AT路上,我也再没见到他们。

我不是唯装备论者,但是我相信良好和先进的装备可以极大地帮助户外爱好者完成自己的目标,并且极大地减轻身体受伤遭损的可能性。AT路上头几周,比较容易碰到各种稀奇古怪和自我感觉良好的徒步者。有次在路上中午休息时,说起装备,一人说他的全部装备都是在沃尔玛买的廉价货,言语间颇有得意之色。言罢,大家都不做声。

走AT的人,有律师有医生,还有成功的商人,但也有手头并不宽裕的学生和普通打工族,大家都在尽量购买价格不菲的高科技先进产品,以期在装备上获得最大的助力完成自己的梦想。毕竟3500公里,6 个月的重装徒步,每天跋山涉水,还经常食不果腹,不要说1磅和5磅重量之间的差距,就是几个盎司,在长时间的负重中,也不是好玩的事。有天宿营,我抱怨自己重达40磅的包让我筋疲力尽,一个人高马大的哥们却夸耀他的包至少有70磅!看着他巨大的包,我相信他说的是实话,但我没说什么,心里却想,他走不下来的,也许在下一个通汽车的补给点,他就会精疲力尽地一边怀疑走AT的意义,一边撤退。

翻过一座山,到达一个山口,看见泥土路上停有救护车和救援队,说有人昨晚在山上遭遇麻烦,报警求救,他们正进山救援。这样的天气可不是好玩的,心里一边祈祷着出事者平安,一边足不停步地继续前行。

天终于放晴了,但是早上冰雪路,下午烂泥路,走得依然很艰难,而且睡袋羽绒衣和抓绒衣都是湿的,穿在身上用人体热量慢慢烘干,背包也凭空加重了不少。这一天预定行程是八英里多路,合十三公里多。

我给自己准备的中午路餐是巧克力、果干和坚果,但一路上都在想着自己背包里的干面饼和紫菜,于是许诺自己的身体,到宿营地,一定做一碗紫菜面饼汤作为犒劳。就这么在愿景和坚持中,下午3点15分就到达计划中的宿营地:鹞鹰山窝棚(Hawk Mountain Shelter)。紫菜面饼汤终于实现了。趁着还有太阳,赶紧把头天打湿的睡袋拿出来挂在树枝上晾干。

事实上,重装长途徒步,头几天是最艰苦的。长期养尊处优的身体各部位都被迫尽快逐渐适应这种“犯贱”的生活:第一天睡觉时腿上各块肌肉不停要抽筋,第二天背部剧痛,以至于让我怀疑是不是脊椎出了问题,第三天脚趾头打泡痛得走不动路,到第四天,一瞬间好像什么事也没有了,除了脚上的水泡和血泡,在每天开始起步时痛得钻心。一旦在冰天雪地里走得汗流浃背气喘如牛时,脚上水泡血泡的痛似乎就消失了。估计是身体的痛感神经元不够用,顾不上为脚上区区几个水泡向大脑传达它们的信息了。我们远离远古蛮荒生活已经太久,习惯于现代文明带来的各种享受,并认为理所当然。走一次AT,体验一下先民生活,也许会更加珍惜当下吧。

走AT的人

毛泽东在他著名的老三篇之一《为人民服务》中说:“我们都是来自五湖四海,为了一个共同的革命目标走到一起来了。”走在AT路上,还真有这种感觉。AT是世界上最著名的徒步小道之一,由于历史悠久,系统完善,加上风景优美,气候和地形多变,以及走完全程的时间漫长等,构成相当的挑战性,堪称世界长途徒步线皇冠上的明珠,来自全世界的徒步爱好者都愿意在这里一试身手和脚力。

第一天就认识了一个来自英国的小伙子史都华(Steward),24岁,大学毕业后去俄罗斯教了两年英语,就是为了存钱来走AT。这次是他第一次踏上美国土地。他的女伴荷莉是俄勒冈人,大学没毕业就离开学校去德国“混”了两年,教书,打工,旅行,写作……然后回来完成学业,拿到学位后,和史都华一起来走AT。史都华典型的英国人,幽默风趣,开朗热心,号称最崇拜成龙,一路说起成龙演的电影津津有味。他没有登山杖,手里拿着一根木棒,在山林里走得高兴时动不动就挥舞起来,假装武功高强横扫一切牛鬼蛇神。

他告诉我,走完AT就去中国,教书旅行,说不定还可以偶遇成龙。

跟史都华和荷莉路上碰到因为投缘而走在一起的长头发小伙子彼得来自弗吉尼亚。他因为患了身体紊乱症(Disorder)在家休息,这次想通过走AT来彻底治愈。彼得非常善良,乐于助人,就是爱抽大麻。用他的话就是,抽大麻的花费和毒性比香烟和酒精都少和小。

55歲的得福(Dave)是美国中西部内布拉斯加州人,他描述道,内州一望无际的大平原,要找个百来米的山丘都不容易,爬个山要开车走几百公里。这次来走AT可以过足瘾。得福爱读书,说活温文尔雅,行事谨慎犹疑,总是担心自己走不下来。得福上大学前曾在海军核潜艇部队服役,他说在海底一待就是几个月,他的任务是监听苏联军舰和核潜艇的动向,戴着耳机一听就是一天。难怪那么内向沉默,永远一副若有所思的样子。他后来上大学,成了化学专家,是美军核子工程方面的工程师,退役后在民用核电厂工作,前几年经济不景气被裁员。来走AT前在一家老人院做了两年护理员,这次工作不做了,来圆走AT的爬山梦。从核子工程师到老人院护工,这个落差实在太大,难怪他总是闷闷不乐,就连给自己起的径号“行走的幽灵(Walking Ghost)”也显得有点诡异。

同样55岁的三张老K则是另一个类型。他本名叫Tim,住亚特兰大。做了一辈子广告员,能说会道,善于交际,人也非常乐观善良。他起初给美国各家著名报刊拉广告,后来跳出来自己开了个广告公司,做得有声有色,直到2015年把公司卖了。用他的话就是,做了三十多年的广告业,有点厌倦,加上美国经济没起色,制造业一直不景气,而报刊更是夕阳产业,于是及早抽身。他计划走完AT,去做一些社会公益工作或为非牟利组织工作。

其实他的径号是Three Jack,据他说这是打高尔夫球的一种奖励之类的,反正我没听懂。但不知为什么,我当时大脑短路,硬是把Jack这个扑克牌里的J莫名其妙地想成是K,于是在我每天发布的微信日记里把他写成三张老K,一直过了很久才猛然意识到他是老J,不是老K,但是我的读者朋友已经习惯了三张老K这个名字,于是我也就将错就错一直延续叫他三张老K。有一天我忍不住告诉他这个错误时,他很高兴地感谢我把他连升了两级。他的故事我以后会专门写一段。

三张老K善于交际,所以许多外部联系的事,比如走到小镇时需要定客栈房间,或者到公路边找车进城补给食物之类的事,大家让他做,他也乐于去做,做得乐呵呵的。

年龄最小的密西才17岁,还是个高中生。他来自密西西比州,所以给自己起了个密西的径号。我好奇他高中没毕业怎么可以花半年时间出来走AT,而且最后一年是申请大学的关键年。他说,自己不但已经学完高中全部课程,还修了21个大学学分,算是提前毕业了。这次出来走AT的几千美元费用,也是他高中时打三份工挣来的,没要家里一分钱。密西身材修长结实,行为举止干练谦和,看着眼前的这个小超人,我说了句华人家长典型思维下的蠢话,让我以后想起来就觉得汗颜。我说他如此优秀,上大学读常春藤盟校肯定没问题。密西对此很不以为然,说他没想过去那些学校。他对环境科学感兴趣,想读森林学,已经被密西西比大学(或密西西比州立大学?不记得了)录取,还拿到奖学金,争取8月中旬走完AT,休息一个星期就去报到。

有时我想,是我们华人进取心太过强烈?还是我们太过于现实和功利?我们作为父母,无不以鞭策孩子上藤校或一流大学为己任,而我们的孩子,在父母的期许和家庭朋友圈的影响甚至压力下,多数也是上名校,选学法律、医学、金融或电脑这些热门、收入高社会地位高的专业,并成为父母的骄傲和谈资。至于他们是否真心热爱他们所学的专业和以后的相关工作,我们却似乎并不太关心。在他们童年和青少年时代,过多地督促他们学习,培养他们的音乐或艺术才能,让他们有机会出人头地,但却很少引导和鼓励他们发展那些真正出自内心的兴趣爱好。密西要去读的大学在美国只能算中流,他要学的森林学更是很难挣大钱的偏僻学科。但是和那些拥挤竞争在华尔街的青年才俊相比,密西的未来生活也许更为踏实,活得更像自然人。

我们这伙人基本都是3月3号左右出发,路上有快有慢,亦先亦后,大家各走各的,经常走几个小时见不到一个人,只有到宿营地才会彼此碰到。有的人某天也许突然走得狂野,超到前面宿营,过一两天,稍慢点又被后面人追上。几天不见,碰到会如见到多年的老朋友,相互碰拳问候。在AT上大家问候从来不握手,只是相互碰一下拳头。我想,这除了每人手里都拿着登山杖,天冷时还戴着手套,握手多有不便之外,最重要的原因大概是每个人的手都很脏,爬陡坡攀石头手要沾泥土,上大号,擦汗,以及吃东西……都是同一只手,山里没水,谁都不会经常洗手。所谓自屎不臭,但对来自别人的手总是感觉不好,所以干脆不握手只碰拳。

大家在路上碰到,前面走得慢的人听见后面的人走近,会主动站在一边让后面走得快的人超过,大家相互问候一声。有时速度差不多,走在一起,会礼貌问一下对方的径号和来自何方。走AT的人都会给自己起个AT绰号,就像网名一样。各人的名字各具巧思或各有典故,煞是有趣。我因为人在美国,相对于故乡,这里是西域,而我的姓“胡”与狐谐音,所以好几年前,一时灵感,给自己起了个西域老狐的网名,这次走AT,开始没想到给自己起径号,后来在道上碰到的每个都问我的径号,我就随口说自己叫Old Fox(老狐),自我感觉这个名字不仅有趣还独特,不料后来竟然还给自己惹了点麻烦,此是后话,暂且不表。

责任编辑 楚 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