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族型合作社转注家庭农场的探索与实践

2018-01-12 09:29徐晓康
现代农业科技 2018年21期
关键词:做法成效发展现状

徐晓康

摘要 阐述了家族型专业合作社的发展现状,介绍了具体做法,并分析了其发展成效,以期为家族型专业合作社的健康发展提供科学参考。

关键词 家族型专业合作社;发展现状;做法;成效

中图分类号 F321.42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7-5739(2018)21-0268-01

2018年中央“一号文件”关于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培育农业农村发展新动能的若干意见指出:积极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大力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服务主体,加强农民合作社规范化建设,引导规模经营健康发展。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也指出必须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1 现状

家族型专业合作社是一个由家庭或家族组成的专业合作社,其注册资金由家族人员提供,為了某种利益后又增加了合作社成员,在生产、经营、销售过程中存在被少许人控制的情况,造成农民专业合作社管理的无序性,缺乏有效的约束机制,导致这些家族式合作社在经营管理上存在问题。

家族型专业合作社在发展初期有力地促进了秀洲区农业发展、农村人居环境增美和农民收入水平提高。在国家、省、市等相关政策的调节和市场经济自身机制的作用下,近年来秀洲区农民专业合作社展现出新的特点:由规模发展向内涵发展转变,由松散型向规模化转变、带动能力显著提升。然而,由于家族型专业合作社自身组织建设不规范、经营机制不灵活、运行质量不高等问题,合作社的发展受到限制。目前,合作社成员少,制度不规范,也很难获得项目支持。因此,通过修改合作社相关制度,尤其是利润分配的核心制度,必须首先对家族型专业合作社进行改制,将其注册成家庭式农场。

2 具体做法

2.1 分析现状,研究相关对策

全区工商注册合作社有281家,经调查,其中在运作的不足70%,在运作的也有部分是家族型结构,应动员合作社社员转型注册为新农业体系的家庭农场。对全区农民合作社进行剖析,重点针对家族型农民合作社,准确掌握其目前运行情况,制定细致明确的措施,确保转注工作有序推进。以发展规范化合作社、家庭农场为目标,通过制定相关政策,纳入业务指导范畴,建立管理档案,录入信息资料。根据规模、类型,有目的、分步骤进行指导服务,在发展规划、产业定位、品牌认证等方面给予引导与指导。对合作社专业人才缺乏、发展水平不高、规模小、覆盖面窄、注册资本少、内在经济实力不强、各项财务制度不健全、内部经济联系松散、市场竞争力弱、服务水平不高、带动牵引力不强的“家族社”进行整顿,促使它们进行转注。截止目前,已有47家完成注销,有15家已注册为家族农场,另外8家有转注为家庭农场的意愿。

2.2 加强指导和协调,畅通退出和注册渠道

加强与工商、税务等部门的沟通与协调,通过协调减免公告费、简化注销程序、一对一辅导等手段,畅通农民专业合作社退出渠道。同时,有针对性地为注销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大户做好家庭农场注册登记的帮扶指导,构建更健康、更合理的现代农业经营体系。在工作方法上精心组织,根据前期走访情况,通过先易后难、分步推进的方式,确保合作社转注家庭农场工作的顺利开展。

2.3 加强后续指导服务,扶持示范性家庭农场

加强对家庭农场的后续指导,针对规范化合作社、示范性家庭农场进行项目扶助和给予利率50%贴息补助等扶持和土地流转种粮补助等措施,促进土地流转规模化经营,允许土地流转经营权证抵押获取贷款;对家庭农场开展农业标准化生产、产销对接、发展循环的现代农业,在“三品”认证、注册商标、品牌认证等方面进行优先扶持[1];引导培育青年农场主,给他们提供相应的技能培训和最新市场发展信息。同时加大后续跟踪指导力度,确保家庭农场的农产品商品化程度更高、产品质量更安全,为长远发展打下基础。

3 成效

3.1 合作社规范化水平提升

2017年底全区登记注册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有281家,纳入区农经部门管理的有92家,被市、县农业部门认定的规范化专业合作社有18家(其中2013年有87家),带动农户3.553 8万户。合作社规范化水平得到进一步提升:一是规模化合作社积极发挥出帮扶作用,建立和健全了民主管理、财务管理等内部管理制度;二是加大了对农民专业合作社高素质人才和大学生的补助力度[2];三是引导合作社开展合作经营,实现了一体化发展并逐步壮大;四是优化了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环境,建立了以种养结合为主体的规范化组织,筛选出了以粮食、蔬菜、经济作物、林果等特色鲜明、运作机制规范、服务层次较高、辐射带动能力强的合作组织作为示范点,并申报了省级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示范项目,同时进行重点扶持;五是通过完善基础设施建设、拓展品牌宣传、加强技术培训、整合优势资源、抱团发展经营等方式,加快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化建设,增强了抵御市场风险能力,提高了产业化经营水平[3]。

3.2 家庭农场进一步发展壮大

2013年“家庭农场”这个词首次在中央一号文件中出现,家庭农场如雨后春笋般发展壮大,将成为农村家庭未来主要收入来源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2016年全区家庭农场销售农产品总值1.42亿元,购买农业生产投入品总值1.39亿元,得到财政扶持资金180.08万元,获得贷款资金总额1 055万元,为家庭农场发展营造了良好氛围。通过不断加强基础设施建设,促进了家庭农场快速发展[4]。同时,建立健全了农村土地流转工作机制,有效解决了家庭农场发展的后顾之忧。2017年底全区有家庭农场320家,其中2017年新增104家,2018年将突破400家,2017年有省级示范性家庭农场10家、市级14家、区级20家,全区注册资金大于50万元的有127家。

3.3 经营运行更加高效

“家族社”转注成为家庭农场,家庭农场主的主人翁意识愈加强烈,干事创业的积极性更高涨。据统计,家族型合作社转注家庭农场后,其农业经营收益平均增长30%,有效鼓励了家庭农场主扩大生产经营规模,并引进了农业新品种、新项目。

4 参考文献

[1] 杨玲.新型职业农民培养思考[J].合作经济与科技,2018(19):102-103.

[2] 孔祥智.中国农民合作社的创新[J].中国农民合作社,2018(9):45.

[3] 苏文红.对北安市农民专业合作社可持续发展情况的调查[J].黑河学刊,2018(5):102-103.

[4] 章磷,田媛,王昕博,等.黑龙江省农民种植合作社带动农户增收效果研究[J].北方园艺,2018(17):189-1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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