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居务监督机制创新研究

2018-01-12 11:51周青华胡飘飘
智富时代 2018年12期
关键词:现状问题对策

周青华 胡飘飘

【摘 要】基层民主的广泛发展离不开社区管理机制的改革和创新。本文通过对下城区所辖街道的居务监督委员会和其所在社区展开实证性研究,对社区管理制度存在的问题进行探讨和分析,为社区建设提出建设性意见,以期进一步提升社区居务监督委员会结构合理化和社区的自我管理能力,加快基层民主自治的深化改革实践。

【关键词】社区居务监督;现状;问题;对策

社区建设是城市化和现代化的基础工程。2013年11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立健全居民、村民监督机制,促进群众在城乡社区治理、基层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中依法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这就要求基层民主自治在实践中要不断深化改革,提高社区居民的参与度,推动社区管理机制的改革和创新,发挥群众在基层民主自治中的作用。

当前关于社区居务监督的理论探索和研究多是学理性分析,实证性研究并不多。为了探讨这一机制在运行中存在问题和解决方案,笔者采用问卷调查、访谈和资料调查等方式对杭州市下城区竹竿巷、安吉、环北新村等几个典型村展开调查。通过调查,以期掌握居民对居务监督的认识度、居务监督内容、居务监督委员会职责和居务监督委员会作用的了解。本文将会对如何进一步提升社区居务监督委员会结构合理化和社区自我管理能力進行探讨。

一、当前社区居务监督开展的现状

1.居民对居务监督的认识有待加强

社区居务监督委员是一种新型社会自治组织,能够不断动员社区民间人力资源,凝聚社区资本参与社区管理,拓展社区居民表达诉求的渠道,公平合理调节社区居民的利益。但根据487个调查对象的回应来看,在256个男性调查者中,仅有20人表示对社区居务监督十分了解,47人表示比较了解,剩下的178人表示不太了解,有11人回应根本不了解。在对222位女性调查者的访问中,仅有13人回应十分了解此监督机制,36人表示比较了解,19人表示不了解,剩下的154人的反映是不太了解。通过对社区居民的问卷调查分析后发现,社区居民中有仅有57%的人对社区居务监督一般了解,而有43%的人对社区居务监督并不了解。由此可知大部分居民对社区居务监督的了解仅停留在浅表认知层次,并未认识到居务监督在自己实际生活中的作用。社区居民对居务监督的认识有待提高的同时也反映出居务监督事务的开展并未深入群众的问题。

2.存在居民对居务监督内容普遍了解度较高,具体细则不清楚的问题

居务监督内容包括汇总居民的投诉,辖区居民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的落实情况予以监督,评议当月社区“两委一站”的工作情况,党务、居务、财务公开的情况提出处理的意见和建议等。但在此次调查中有70%的居民对社区居务监督委员会有着一般的了解,能大概知道居务监督的监督内容,有20%的人对居务监督委员会的监督内容比较了解,而这20%当中大部分居民与居务监督委员会有过直接事务往来后才了解到的居民居务监督委员会的一些概况,还有10%的居民对居务监督委员会处于完全不了解的状态,只是知道居务监督委员会的存在,由此可见居民对居务监督的具体监督内容的了解情况并不理想。居民对居务监督委员会具体监督社区生活的具体方面、监督的具体内容、监督方式、监督流程等并不清楚也反映吃居务监督工作开展范围的广度和深度不够,相关监督工作的内容与具体流程宣传普及不到位、不能深入贴近居民生活、与社区居民沟通交流不充分。这也从另一个侧面反映出居民参与居务监督委员会工作缺乏积极性的问题。

3.居民对居务监督委员的职责情况理解是存在一定偏差

社区居务监督委员会是为社区居民的切实利益而服务的社区的非营利性组织,它主体职能不仅包括对各级党委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和惠民政策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对社区居民(代表)会议决议执行、重大事项民主决策及落实情况进行监督,还包括对社区资金、资产、资源等使用等情况进行监督、对受理社区居民和辖区单位的意见建议的落实与反馈的监督、以及对社区工作人员履职情况进行监督等诸多方面。但在此次调查中有25%的居民认为居务监督委员会的职能是负责社区居住环境的改善,19%的居民认为居务监督的职责在于社区公共设施维护,23%的居民认为居务监督的职责在于卫生安全保障,有27%的居民认为居务监督的职责在于公共秩序管理等方面。除此之外,居民对于社区居务监督的具体职责并没有全面系统地认知,大多数不清楚居务监督委员会的具体职责。从调查的结果我们可以看出,居民对居务监督委员会所具有的职能的理解存在一定的偏差。

4.居务监督委员会监督作用未受到居民重视

此次调查中仅有12%的居民认为居务监督委员会的作用非常大,这当中还包括参与到居务监督委员会监督工作的居民,有17.6%的居民认为居务监督委员会的作用较为显著,有46.9%的居民认为居务监督委员会的作用一般,有14.3%的居民认为尚未感受到居务监督委员会的作用,同时有9.2%的居民对居务监督委员会的作用表示出了质疑。从这些直观数据加上之前民众对社区居务监督的各方面认知情况中我们可以看出居务监督委员会监督作用未受到居民重视。

部分居民认为居务监督作用一般、居务监督尚未发挥作用以及质疑居务监督作用。我们对这种情况进行了更深一步的访谈了解到,社区居务监督在实际操作过程中缺乏透明的监督程序,在监督过程中存在居务监督委员会的成员监督意识不强、居民自身监督意识不强、居务监督的监督内容空泛、监督人员职责不明确、不能及时有效处理居民反映的情况等原因致使居民对居务监督的效果存在质疑。

二、当前社区居务监督机制存在的问题及分析

随着我国基层民主自治创新改革的推进,人民在基层事务参与度有所提高,对基层民主自治的认识不断加强,但基层民主自治的创新建设与民众的认识度上未达到很好的契合和衔接,对于社区居务监督机制这一创新民主实践来说,实际监督机制的运行依然存在着很多问题。

1.实际监督力度不够

通过数据比对我们发现社区居民对居务监督委员会的工作了解较少,存在居务监督委员在工作中对居务监督委员会的工作职能、工作性质不清晰,监督意识和理念薄弱,监督方式和监督渠道不明确等问题。监督委员会的在职人员对监督工作认识不到位,因而在监督工作中存在敷衍了事的情况,委员会成员无法准确反映民意、民情,社区民众问题没有很好的解决,导致居民对居务监督的作用表示质疑,同时也导致居务监督工作人员没有公信力在工作中不能真实反映社区情况。在实际的居务监督工作过程中,由于居民和居务监督人员双方的监督意识淡薄,致使很多监督工作仅仅流于形式,而不能的得到实质性的效果。

2.监督内容存在“跑偏”问题

此次调查中有25%的居民认为居务监督委员会的职能是负责社区居住环境的改善,19%的居民认为居务监督的职责在于社区公共设施维护,23%的居民认为居务监督的职责在于卫生安全保障,有27%的居民认为居务监督的职责在于公共秩序管理,从居民的反馈中我们可以发现一些居民对居务监督委员的职责内容会并不了解。一方面,一些居民认为的居务监督委员会的主要职责与居务监督委员会实际主要职责之间存在一定的偏差。居务监督委员会当前的监督内容和监督职责并没有能够囊括居民所期待监督内容和相应职责,这就存在实际居务监督范围与居民期待的职责监督范围不相合,监督内容与居民期望不对称等问题。从中我们可以看到监督内容的“跑偏”问题突出。另一方面,一些居务监督委员会委员还片面地认为监督工作只是涉及财务开支、社区环境、食品卫生、乱停乱放等与居民生活实时相关的问题。但事实上,居务监督工作是一种“动态”的监督,对于居民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居务监督委员会需要全程跟踪反馈,居务监督委员会的监督还包括社区其他部门工作人员的效能作风、计划生育、民政、劳动保障、资源使、用情况、政策落实到位等方面,居务监督委员会都可以进行跟踪反馈,但部分工作人员和社区居民都把居务监督工作的监督内容和职责片面化了,如此一来加重了监督“跑偏”的问题。

3.监督职位人员缺乏专业知识

除去居民方面调查的了解,从居务监督委员会的组织架构中我们可以看出组织中缺少相关专业知识的人员在职工作。居务监督委员会成员除了主任由社区纪委书记担任,社区纪委书记属于社区专职干部,其余成员当属于义务兼职或退休后义务工作,有着微薄的补贴。街道或者相關部门会授予职位人员正式聘书,发放奖金奖励以调动工作人员的积极性,但是居务监督委员会的工作绩效在很大程度上都维系在居务监督委员会成员个人的社会公益心和责任感上,这样基于个人品性上的制度运作和监督效率是不稳定的。由于缺乏固定的人员专门从事居务监督工作,居务监督工作在很大程度上存在着散漫性和随意性。近些年下城区各社区选举产生的居务监督委员会中,缺少社区管理等方面的知识和经验,缺少对社区管理经验和政策了解的委员。有综合性管理素质的人员就更少。因此在监督过程中,难免有不到位的地方,往往会出现“缺位”、“越位”的情况,不利于局务监督工作的有效开展。

4.监督制度有待完善

居务监督的工作程序主要有收集民意、调查分析、监督落实、通报反馈这四个方面,但是在具体的工作流程中这四个环节之间并不能形成很好的对接。如民意收集与调查分析中间存在重合,出现居民被不同工作人员就同一问题被多次访谈的情况,导致居民出现厌烦情绪而不能很好地配合居务监督工作。此外,在每一个工作流程中也存在着落实标准模糊、制度责任监督的监督不到位、追责效果不明显等问题。如,监督落实如何评判落实程度并没有准确清晰的标准;在监督制度中缺少相关责任人对例会制度、报告制度、奖励制度、台账制度、考评与责任追究制度等监督制度本身的监督;例会存在不能如期召开,拘泥于形式;考评责任和追究制度效果也并不尽如人意等问题。除此之外,社区以社区信箱、电话热线和社区公告栏、报刊栏等传统监督方式方式为主,传统化的监督方式也是监督机制落后性的体现,居于大数据时代下,丰富多样网络平台和渠道上不能够进行合理有效地运用,局限了居务监督的方式而导致监督效果不理想。这些问题说明制度有待进一步完善,存在的问题需要科学、合法、合理地解决。

三、社区居务监督机制的创新发展对策

民众是基层民主自治制度的基础,国情政策和民意的声音是制度改革和创新的方向标。制度工作的开展在围绕民众展开的同时也要提高制度的民信力和工作效率。通过不断完善制度建设、跟进创新制度实施方式、优化工作方法,提高民众满意度。文章通过对以下城区实地调研数据以及居务监督现存问题的分析,我们对当前居务监督的进一步发展提出了四项对策和建议。

1.畅通民意,贴近群众,提高居民主监督意识

加强对居务监督相关内容的普及,认真多次开展居民座谈会,向居民讲解居务监督的工作性质、工作内容、工作程序,让居民切实了解居务监督的目的和意图,切实以维护居民的切身利益更为工作出发点,发挥居务监督便民、为民、利民的作用。同时围绕居务监督的热点,对关系居民切身利益的事项做到及时地公开,对居民的质疑作出认真解答,让居民能实时了解居务监督各阶段所做的工作。

居务监督委员会每月例会应如期如实召开,通过商讨本月发生的事情;汇总居民的投诉、居民关心热点、难点问题的落实情况;评议当月社区党务、居务、财务公开的情况等,提出处理的意见和建议。如此踏实开展居务监督工作,有利于畅通民意,贴近群众,提高居民主监督意识

2.明确职责,提高能力,增强实效

首先,明确社区居务监督委员会的职责范围,主要是对日常居务公开情况和居民委员会决策进行监督,在实际工作中有权查阅,复制与监督事项有关的各种文件资料,调查核实居民反映的有关情况,有权要求居民委员会对监督事项作出解释说明并提供有关材料。其次,通过居务监督专题会、季度例会等形式,组织居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学习培训,提高思想认识;组织社区干部学习培训,教育引导他们深刻认识居务监督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消除认识上的误区和片面性。此外,要有针对性地向群众宣传实行居务监督、民主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提高参与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积极性。

3.建章立制,完善制度,拓展监督渠道。

建立健全工作制度,明确居务监督委员会的工作任务、工作职责、工作程序,以及权利和义务。对社区涉及居民利益的重要事项,必须召开居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居务监督委员会签署意见并盖章后,方可组织实施。在工作纪律上明确规定,居务监督委员会成员代表居民行使监督权,不参与具体居务的决策和管理,不干涉社区“两委一站”的正常工作。在监督制约方面,居务监督委员会每年要向居民代表会议报告一次工作,严格信任度测评考核制度,信任票达不到会议人数一半的,责令其辞职,使得居务监督的工作程序和制度加以优化,促进各环节的良好衔接,使各责任人的工作能实现良好对接。对于监督方式要综合把握时代发展潮流,将新媒体如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微博、论坛等新方式与传统监督渠道和路径进行有效结合,不断完善分赴监督方式。

4.围绕重点,强化公开,切实满足居民需要

社区事务实现公开化,以透明居务监督的运行方式得到居民的信任和支持。监督工作职责公開,社区各组织机构及居委会各工作委员会的工作职责予以公开;办事程序公开,社区的便民服务办事程序进行公开,方便群众办事;党务公开,党员教育、党员发展,党费收缴情况公开;居务公开,社区居委会的具体事务公开;财务公开,资金收支公开;资产使用处置公开;重大事项公开,对涉及居民切身利益的社区重大事项实行公开实事项目公开,年初确定的为民所办的实施,及时公开,征询大家的意见、建议;工程建设公开,对社区建设工程中的工程招投标、施工过程、审计结果予以公开;社工履职考评公开,每月对社区工作人员进行考评,结果公示;将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作简要公开,使群众及时了解主要内容,掌握居务监督工作动态,满足居民的生活需要。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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