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解图像: 布雷德坎普图像行为理论解析

2018-01-13 10:14:06郑二利
中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8年3期

郑二利

(天津工业大学 人文与法学院, 天津 300387)

1 图像是“行为主体”

在传统的图像观念中, 图像要么是被欣赏的客体, 要么是被解释的符号。 这些研究都忽略了图像的特殊性, 即它具有“人格”, 会主动作用于人的情绪和行为。 说到图像具有“人格”, 不得不提到早期巫术文化中的图腾崇拜。 在马克思的社会学理论中, 图腾崇拜源于早期人类的蒙昧意识。 英国学者弗莱泽发现在古代的印度、巴比伦、埃及、希腊、罗马等地区都有非常类似的巫术文化习俗。 那时的人们认为只要两物相似, 就能跨时空的作用于彼此, 这就是“交感巫术”原理。 人们根据“相似律”制作图像, 目的是对图像施行巫术, 进而作用于那个被模仿的对象。 也就是说, 在巫术行为中, 图像与它模仿的对象是同一的。 这样看来, 最早洞窟、岩壁、岩石中的动物图像, 极有可能就是用来实施巫术的, 通过控制动物的图像去制服动物。

显然, 无论是图腾崇拜, 还是交感巫术, 图像都是“拟人化”的, 只是过去人们通常从人类心理或人类意识发展的角度解释这一现象。 认为图像是被“拟人化”的, 根本原因在于人类意识的蒙昧或心理的病态(弗洛伊德的观点)。 有意思的是, 图像崇拜并没有随着人类意识的发展而消失, 随着电子媒体以及互联网的发展, 人文学科与文化公共领域出现了“图像转向”[1], 这需要我们重新思考图像的问题。

2 图像行为理论基础

德国学者布雷德坎普在2010年所著的《图像行为理论研究》中提出了图像行为理论研究, 他反对已有的再现研究、审美研究、意义研究把图像作为被静观的对象或被阐释的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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