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瑞华
(集美大学 法学院,福建 厦门 361021)
培育社区共同精神是一项新兴的时代工程,实践中不可避免地会遇到来自主客观因素的制约、束缚和限制。 从事共同实践活动的多元建设主体在能动地选择、适应和改造外界环境的过程中,多重影响因子发育的不完善性直接制约了社区治理效能的提升。 随着新时代创新社区治理的实践活动加速向前推进,社区共同精神的培育正面临着一些新的问题、困难与挑战,各种矛盾、困惑与冲突致使社区服务发展正面临着困境叠生的状况。 一些地方社区冲突的劣势因素在底层或弱势群体上高度集中,失业人员、农民工、低保户、残疾人以及孤寡老人等群体既在身份认同上处于被动局面,又在多种“社会场域”中处于社会资本的劣势地位。 社区服务的供给主体在面对复杂矛盾和纠纷过程中只能采取单一、简单、有限的措施,因而出现了“供求失衡”与缺乏回应力的不良局面。 培育社区共同精神的根本是塑造居民群众的自助、自立、自强精神,形成居民勤勉自律、互信互助、开放包容、共治共享的共同精神,然而,促使每一位居民发生积极的思想转变具有很大的难度。 为了更好地发现事实并在此基础上科学获取理性认识,笔者在厦门市J区开展了观察、访谈和座谈等实地研究,现将从中获取的理性认识分述如下。
社区共同精神培育的困难处境是居民生活共同体中的内在矛盾和外在因素交互作用与变化发展的结果,社区治理中多元行动主体的发育不足对服务效能的提升具有直接的影响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