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承包经营户”与“农户”的关系辨析

2018-01-13 12:55:16许昊文
中国农业文摘-农业工程 2018年2期
关键词:农村

许昊文

(中国农业大学人文与发展学院,北京 100089)

1 引言

家庭承包经营制度是中国农业的基础,但家庭承包经营的主体在法律上并不统一。《民法通则》和《民法总则》规定,家庭承包经营的主体是“农村承包经营户”1,《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家庭承包经营的主体是农户2。那么,同为家庭承包经营的主体,“农村承包经营户”是否等同于“农户”?

对此问题,法学界认识不一。有的学者直接将“农村承包经营户”等同于“农户”,甚至混用这两个概念[1-2];有的学者认为“农村承包经营户”不等于“农户”,并提出了区分的理由[3]。需要注意的是,“农户”的概念具有多义性,既可以指从事农业生产的“农业家庭”,也可以指相对于城市或城镇家庭的“农村家庭”,还可以指有权获得宅基地、承包地的“权利主体”。学者们往往是在不同的语境下使用“农户”的概念,从而不自觉地混用或有意识地区分“农户”与“家庭承包经营户”。

本文将“农户”限定在家庭承包经营制度的框架下,从而在同一制度语境下辨析“家庭承包经营户”和“农户”。本文将检视学者区分“农村承包经营户”和“农户”的理由,并探讨在《民法总则》颁行的背景下,区分的理由能否成立。进而得出结论:“家庭承包经营户”等于“承包经营的农户”3,在家庭承包经营制度的框架下,认为“家庭承包经营户”不同于“农户”的观点,犯了“白马非马”的错误。

2 区分“家庭承包经营户”与“农户”的依据

学界区分“家庭承包经营户”与“农户”的依据有三,列述如下:

从主体资格上区分。……

登录APP查看全文

猜你喜欢
农村
农村积分制治理何以成功
今日农业(2022年1期)2022-11-16 21:20:05
“煤超疯”不消停 今冬农村取暖怎么办
今日农业(2021年21期)2022-01-12 06:32:04
我们的新农村
我们的新农村
提高农村小学习作讲评的几点感悟
活力(2019年21期)2019-04-01 12:17:48
今日新农村
民族音乐(2018年6期)2019-01-21 09:30:04
四好农村路关注每一个人的幸福
中国公路(2017年16期)2017-10-14 01:04:28
愿多出现这样的农村好报道
湖南农业(2017年1期)2017-03-20 14:04:48
新天新地新农村
草原歌声(2016年2期)2016-04-23 06:26:27
农村初中留守儿童教育初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