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晴晴
(安徽师范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 安徽 芜湖 241000)
慈善及其伦理问题是当代中国伦理学研究的诸多热点和难点之一, 而且在伦理学中逐渐成长为相对独立的研究领域。 在学界的研究成果日渐丰硕的同时, 适时梳理这些研究成果, 总结其中的成败得失问题, 对于我们在学术上开展深入研究, 在实践中回应现实关切是极为必要的。
“慈善”一词在中国传统文化中早已有之, 古人对“慈善”一词主要进行分开理解、 使用。 “慈”的内涵较为丰富, 主要指父母对子女的爱, 也指子女对父母的赡养。 “善”主要是相对于“恶”而言的, 有人与人之间互助友爱之意。[1]上述古人对“慈” “善”的理解有一定的区别, 但在现代社会中两者意义不断趋同, 两者都有仁慈、 善良及具有同情心之意。
中国传统文化中的“慈善”与儒家的仁爱文化密不可分。 谈及儒家仁爱文化, 孔子的思想体系是以“仁”为中心建构的, 主要包括“泛爱众” “惠民” “均贫富”等内容。 “泛爱众”要求我们不仅要爱我们自己的亲人, 而且要爱其他社会成员; “惠民”是对统治者而言的, 这一思想要求统治者所做的一切要直接为百姓, 尤其是穷苦大众谋利益; “均贫富”从本质上讲, 是为了缩小贫富差距, 维护封建统治者的统治, 其虽带有浓厚的封建色彩, 但这一思想中扶贫济困的怜悯心态是不能被抹杀的。 孔子以“仁”为中心的思想体系为中国传统慈善文化的发展奠定了一定的思想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