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农民合作社经济管理与服务研究

2018-01-15 09:52麻德宝
智富时代 2018年11期
关键词:农民合作社经济管理服务

麻德宝

【摘 要】我国于2006年颁布了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从这时开始,农民合作社在全国范围内得到迅猛发展。本文对农民合作社的经济管理与服务方面进行了研究,并对现有农村经济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建议和措施,希望政府能够引导农民合作社发展订单农业,并和农村人民一起,通过完善农村合作社工作机制、拓展合作社服务功能,共促农村合作社走向辉煌。

【关键词】农民合作社;经济管理;服务

政府应该加大对农村合作社的投入,并积极的科学引导农村合作社核心人员加强对先进技术和经济管理重要性的认识;对农村合作社的人员来说,他们需要积极配合政府,通过对经济结构的调整,拓宽经济融资渠道,完善新的农村合作社机制,积极发展农业,促进社会和平。

一、现有农村经济存在的问题

农村现有的产业规模不大并且过于分散,以致农作物单产不高,使得农民收入较低。由于政府对农业的投资不到位,以及其他方面的一些原因,导致农村种植方面缺乏技术支持,造成产量低、农田得不到充分利用等问题。另外,由于农村位置普遍较为偏远,使得政府的“扶持之手”伸不到农村深处,建立的金融体系过于形影单只。近年来,工行等商业银行为节约成本,大量撤并县级以下的营业网点,农业银行在与信用合作社分离之后,也撤并乡以下经营网点,向城市发展。农业开发银行的资金供应虽然条件优惠,但其主要被用作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和退耕还林还草等方面,用途上得不到拓展。使得农村金融体系中,只有农村信用社这一家机构真正的为农民带来利益。而农村信用社由于在与农业银行分家时,负担了许多不良的金融资产,导致其自身负债压力大,并且由于农村信用是个是独家垄断经营的,服务质量不高,难以为农民提供高效优质的贷款服务,造成农民借债难、贷款难的问题。从这足以看出,资金供应不足和运转不开是當前制约农业与农村经济结构调整的最大障碍,如果不能有效解决资金的问题,其他问题也就无从谈起了。

二、发展农村合作社的重要性

(一)促进农业产业化经营

发展农村合作社,能够促进农业的发展;为了促进农业的发展,就必须积极推进农业龙头产业的发展,从而加快农业产业化的进度。仅仅依靠农业中的龙头产业是不足以成事的,还要讲农民进行有效的统一。因此,要积极探索农村合作社的组织方式,给合作社的成立和组织人员提供必要的服务和支持,保证农作物的生产和贩卖能够令消费者满意。另外,农民在社会中的地位一直不高,要想促进农业的发展,必须提高农民的社会地位,充分调动农民的积极性,充分发挥农村合作社的作用,实现农业生产质量的提高,并加强对农业生产中每个环节的完善,促进农业产业化。

(二)解决农村领域的相关问题

我国农业水平伴随着社会的脚步和经济的发展一同迅猛上升,但是想要追上发达国家的先进化农业生产的脚步,与其进行接轨却依然有一段距离。我国先进化农业生产水平不到位主要体现在我国小规模的生产经营模式上;这种一家一户的小规模生产,一方面使得农业生产的劳动生产率低下,另一方面拉大了与大市场之间的矛盾,使我国农业的发展和国外领先的合作社经济管理差距不断加大。由于我国农民组织程度不高,加上对品牌化的认知不足等,往往导致农产品技术含量低、增值能力差,从而直接影响到农业发展的整体效益。因此,在农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过程中,需要不断的汲取国外的先进经验,对我国农业的发展模式进行创新,积极营造一个农民自觉、积极参与的农村合作组织,只有这样,才能够有效地解决农业领域的相关问题。

(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客观要求

积极促进农业生产合作社的发展,是顺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潮流的。政府和农民是农业产业化结构的两大主体,但是政府和农民之前并没有一个足以支撑其之间的合作的组织,导致政府下达的一些政策和农业制度无法得到落实。在发达国家,农村合作社不只是农民自助服务的组织,同时也是政府帮衬农民促进农业生产的一种方式。在国际贸易纠纷之中,农村专业合作社通过自身的优势把农民和农业生产紧密融合起来,有利于给市场竞争的完善。总体来看,农村专业合作社发挥了政府和农户之间的纽带作用,在充分了解当地农业发展情况后,政府可以农业发展状况对农业活动进行科学规划,使得农业生产更加适应市场经济的进步。

三、对农村合作社提出的建议

(一)完善农村合作社消费维权工作机制

建立农村合作社,需要完善农村合作社的消费维权工作机制。可以通过开展“保护农资”的活动,将农村合作社列入到农资打假保护的重点确认好农资经营主体资格,把好农资商品的准入关,确保广大农民群众通过农民专业合作社采购优质、低价的放心农资产品;严厉查处农产品购销中压级压价、非法收购、虚假宣传、商业欺诈等违法行为,为合作社发展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二)引导农村合作社积极发展订单农业

农村合作社的发展离不开工作人员的积极努力,通过为农村合作社提供个性化的“涉农”合同的签约和指导服务,通过订单形式建立具有法律效益的契约关系,形成稳定的农资采购供应和农产品产销渠道,提高应对自然风险和市场风险的能力,减少农业生产风险,促进农业贸易的发展。

(三)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

农业经纪人按照“摸清底数、登记造册、组织培训、树立意识、规范行为、搞活流通”的思路,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积极吸纳物流、信息、营销等农村经纪人的加盟,优化农民合作社的经纪人队伍。积极解决小生产与大市场的对接问题,促进本地区生产与市场的融合,从而促进农村合作社的快速发展。

(四)拓展服务功能发展,壮大专业合作社

良好的生产活动离不开优秀的后勤帮助,政府在农业合作社发展过程中,应做好在农业资金供应、农产品销售、农器具的分配和使用以及病虫防治方面起到积极地后勤作用,使得农民专心搞生产,促进农产品质量;通过进一步落实政府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各项优惠政策,开辟农民合作社的绿色通道,在延伸合作领域的基础上,进一步拓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服务功能。同时大力实施品牌战略,谨记树立品牌意识,扩大自身企业;积极扶持农业产业化的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申报有机农作物和绿色食品,加大农产品商标注册力度,为打造一批名优品牌做出努力。另外,农业企业要想发展壮大,与硬核的硬件设施是脱不开关系的。当前,农村合作社的设备较为落后,需要及时更新设备才能更好地发展,提高企业在市场中的竞争力。通过政府的正确引导,应使农民专业合作社充分认识到硬件设施、设备和信息化技术的重要性,坚持走科学发展道路。

(五)充分发挥龙头示范作用

一家一户的小规模生产,难以适应时代发展的潮流,只有人们敢于将土地联合起来,形成大规模的农业生产领地,才能做大企业、提高效益、形成品牌效应,独占市场的鳌头;做大做强龙头专业合作社,增强其对农业产业的带动作用。发展状态良好的农民合作社可以在众多农民合作社中起带头作用,而带头人就是农业生产经营较好的农户,这些农户是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核心,核心农户往往是懂技术、善经营的农村能人,他们为了扩大生产规模、形成有效的产品市场,积极带领大家一起致富,愿意将生产技术传授给他人,政府应对这些核心农户加大扶持力度,使其尽快地成为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领头羊”,带领农村合作社更好更快地发展。

【参考文献】

[1]牛丽娜.农民合作社经济管理与服务[J].现代农业研究,2016(02):4.

[2]韩冰.加快发展农村合作社经营的对策[J].云南农业,2018(04):22-23.

[4]王丽丽.关于推进农村专业合作社经济管理的论述[J].农业与技术,2016,36(22):148+1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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