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发展军民融合产业成效、问题及建议

2018-01-15 09:52何安淇武庆春任聪
智富时代 2018年11期
关键词:成效建议问题

何安淇 武庆春 任聪

【摘 要】目前军民融合已经提升至战略高度,受到了国家的重点关注,这就为其提供了许多发展机遇,目前已经在民用核能、航天、船舶等多个产业领域取得了十分显著的发展成果。但在具体融合的过程中还存在信息不全面、服务不配套等多种问题,因此当前需要在地方及国家两个层面调整,采取政策支持、制定新规等措施。

【关键词】军民融合产业;成效;问题;建议

军民融合对于加快我国经济发展速度及开发更多高科技产品具有重要作用。对此国家破除了行政、信息、市场、资金等多个方面的壁垒,为实现两者的融合奠定了一定的基础,但当前还需完善政策支持体系、建立健全的数据库及交易平台,促使两者的融合效果更佳。

一、发展成效和实践

(一)发展成效

近年来,军民融合产业呈跨越式发展,成效十分显著,航空产业园数量急速增加,目前已达140多家,符合国家级标准的基地超过30个,许多重要基地的年产值高达千亿元。具备武装研制资格的民企数量持续增加,优民企数量约占一半。在军需品中民品的生产比例在不断提高,目前已达70%,并且多在高技术产值的范畴之内[1]。此外,国家在确定的重大项目生产计划中属于军民融合的项目占有40%的比例。以上的这些数据分析结果都可充分体现出军民融合产业为国家高度重视,并且当前正处于高速发展的阶段。

(二)国家实践

军与民原本属于两个独立的产业,并且存在多种壁垒,这就提高了两者融合的难度,国家为了破除壁垒,实行了一系列的有效措施,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第一,国家为将军、民行政体系统一起来,统领国防科工局、工信部等多个部门共同确立了合作会商制度,增强了军部与各政府部门的联系。第二,国防信息均属于高度机密,但在严格保密的过程中也增大了民企采购军品及研发此方面技术的难度。考虑到这一问题,工信部开通了融合平台及采购信息网,对民企获得国防信息发挥了至关重要的作用。第三,军工市场要求极为严格,具备进入市场资格的企业必须同时拥有四个证书,而四证的办理难度极高,全部通过最少也需三年时间。针对此问题,国家实行了两证合一政策,并且对多证融合还在持续探索与改革的过程中,目的在于加快进军工证的办理速度。此外,科工局还重新修订了目录,缩减幅度超过60%,目前还在持续减少的过程中,对于降低军工市场准入门槛具有重要作用。第四,国家出台了一系列的军用技术转民用政策,目前已发布三批,能够实现军民融合,促进军民创新,同时也支持军工性质的企业与高校及民用企业进行联盟,并举办了创新应用大赛及技术成果展,致力于加快军民两用技术的创新及发展速度。第五,实现了军工企业的改制,并设立了融合产业投资基金,致力于打破资金壁垒[2]。此外,为了提高军民资源的应用效率,促使资源实现共享,工信部先后发布了多次《共享目录》,并构建了服务平台,同时还致力于加快军民标准通用化的步伐,有效保障了资源互通质量。

(三)地方实践

目前全国各个地区均形成了具有代表性的军民融合模式,主要包括以下几种类型。第一是军工重镇型,集中于中西部城市,以西安、绵阳等城市为代表,军工资源十分丰富,并开展了多次创新实践活动,开发了产业园,建成了产业基地。构建了包括产业培育、开放合作等在内的融合体系。第二是研发基地型,以北京、上海最具代表性,军工类科研院所数量较多,在技术研发的同时还进行了产品孵化,完成了军民融合产业生态的构建。第三是民企发达型,集中于江苏、浙江等地区。这些地区的民营企业专业技术水平极高,甚至超过国内领先水平,并且在民企参军的同时还引进了孵化器,加快了融合产业的发展步伐,并且融合模式除最基本的民参军之外,还包括军转民后再进行参军,对于实现军民融合具有重要作用。

二、存在的问题

尽管军民融合发展成果显著,但就目前的情况来看,还存在以下几点问题。第一是信息不全面,包括军工企业及军转民资源的数量、地方上具有民参军潜能的民企。企业数据库也未建立,导致工作效率较低,并且在网站上也难以查到地方政策。第二是支持体系问题。民企在参军过程中需要在技术方面投入大量资金,并且项目无法落地的可能性极高。在此种状况下,军方没有给予相应的补助,并且技术研发成果很难转化为成品,导致民企在参军过程中需要应对多种风险。此外,转型后的企业具体可享受的优惠政策不明,同时符合四证条件的企业能够得到哪些奖励,民企在获得重要项目的情况下如何给予必要的支持也处于不明确状态。第三是服务不配套,主要指基金公司、银行、保险等服务机构还未完全建立起来,无法满足园区建设的要求[3]。第四是融合模式的问题,指民参军、军转民路径及合作模式等都处于不明确状态。在建园时也需要进行探索,不能直接仿照工业园区的建设方法。

三、措施建议

针对以上存在的几点问题,可从地方和国家两个层面加以调整。

(一)地方层面措施

地方层面的调整措施包括以下几点。第一,各地在发展融合产业前必须完成数据库的建立,数据库内容包括军工企业数量、专利情况、民参军企业总数、参军模式、四证是否齐全。在科学技术方面有无一定的优势、具有参军可能性的民企数量、民企技术是否具有价值。此外,还应建立人才数据库,除了统计技术方面的人才之外,还应充分考虑到各地区军工专家的总数。第二,地方上应该明确支持政策,对重大项目进行扶持,为专家及毕业生提供创业空间,同时还应给予各地的服务平台、培育机构相应的财税支持政策。第三,建立技术交易平台,实现技术的交易与转化;建立研发平台及服务平台,并打造科技服务企业,进行人员培训及相关证件的办理,并且地方应与国家应通过平台进行对接。第四,结合不同地区的特点建立特色鲜明的产业集群,吸引军事院校的参与,构建合作关系,并建立具有特色的创新示范基地。

(二)国家层面措施

从国家层面来说,可在以下几个方面加以调整。第一,不断创新军地合作方式,激发军部参与的积极性,例如可采取股份分红等措施,并加大科技人才的引进力度,创新民参军模式,吸引企业进入军工市场。针对有过军工合作经历的企业,可颁发临时性许可证;实现军用技术的转化,支持军企自转,这样有利于加快产业孵化速度[4]。各地应积极培育包括产业园、孵化器等在内的融合示范基地。第二,促使军工证尽快实现多种融合,降低准入门槛,并实行民企国管模式,民企可决定资产,但在处理资产时由军工部负责。同时还应加大知识产权的保护力度,规范交易平台,促使民企积极进行技术研发,并对现有技术进行进一步开发与转化。另外,应致力于构建分享机制,包括共享实验室、项目分包等。

四、结语

总而言之,军民融合是一项十分复杂的工作,涉及资金、政策、技术等多个方面,同时还应进行知识产权的保护,因此国家与地方在实现军民融合的过程中必须建立相应的机制,规范融合标准,多给予政策方面的支持,从而减少融合阻碍。

【参考文献】

[1]蒋浩.我国发展军民融合产业的实践及思考[J].宏观经济管理,2018,(5):68-72.

[2]周宾.军民融合产业技术协同创新能力影响因素分析与提升对策[J].科技进步与对策,2015,32(11):87-93.

[3]张春宇.产业组织视角的军民融合及其规制研究[D].国防科学技术大学,2009.

[4]苗野.我国军民融合创新示范区建设现状及对策研究[J].中國经贸导刊,2014,(21):66-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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