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社霞
经济新常态下正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时期。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置办法的意见》(中办发〔2016〕67号)精神,进一步健全农村土地产权制度,积极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推动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要不断丰富和完善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置的具体实现形式。
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目标,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三权分置”的决策部署,围绕正确处理农民和土地关系这一改革主线,尊重农民意愿,坚守政策底线,坚持因地制宜,扎实推进“三权分置”改革,逐步建立规范高效的落实所有权、稳定承包权、放活经营权的运行机制,不断优化农村土地资源配置,培育新型经营主体,促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发展,进一步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为大力发展都市生态农业、加快推进国家中心城市建设提供坚实保障。
有序推进“三权分置”各项改革措施落实,农村土地“三权”的各自功能和整体效用得到充分发挥,逐步形成层次分明、结构合理、平等保护的格局。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不断健全归属清晰,权能完整,流转顺畅、保护严格的农村产权制度。严格保护农户承包权,2017年基本完成农村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积极推进确权成果权能拓展与应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