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如何防范监外执行犯罪脱管漏管

2018-01-22 18:21:33吴艳云
法制博览 2018年34期

吴艳云

株洲县人民检察院,湖南 株洲 412100

随着社会的发展,社会犯罪活动更加多样化,监外执行的案例也不断增多,监外执行犯罪脱管漏管的问题在这个背景下加深并日益得到重视。监外执行犯罪脱管漏管的问题如果得不到及时的防范治理,将直接影响到司法行政机关的公信力,不利于公民法制观念的培养和社会的长治久安,因此找到问题存在的原因并及时防范尤为重要,以上两点也是本文重点强调的内容。

一、监外执行犯罪脱管漏管问题存在的原因

(一)交付环节与执行环节脱节造成脱管漏管

服刑人员在交付司法行政机关的执行环节存在脱节的问题,使法律文书不能及时生效,主要有以下三种情况。一,法院没有将相关的文书及时下发给司法行政机关,同时服刑对象也并没有按规定去司法机关报到;二,司法机关收到文书,但是见不到服刑对象,造成脱管漏管;三,司法机关在接到法律文书后对认为不适合在本辖区监管的服刑对象进行转移处理,造成文书流转时间延长,加剧了脱管漏管现象的发生。

(二)服刑对象自身的法律意识淡漠

监外执行的服刑对象自身法律意识淡薄,对监外执行制度认识不够是造成监外执行脱管漏管的重要原因。服刑对象法律意识淡薄的原因有两个,一是受到服刑对象本身的受教育程度的限制,对监外执行程序不能充分了解,目无法纪,我行我素,不能及时按照规定去司法所接受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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