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罗亚萍
(1.广西大学行健文理学院,广西 南宁 530005;2.华南理工大学,广东 广州 511400)
人文旅游资源是人类历史、文化的凝结,具有历史性、时代性、不可再生性和脆弱性的特点。伴随着旅游业的发展,我国人文旅游资源遭受破坏的情况十分严重,对人文旅游资源的保护刻不容缓,但目前我国对人文旅游资源保护的研究却相对不足。
我国学界对人文旅游资源的开发与保护的关注是伴随着旅游业的发展而开始的,早在20世纪80年代初旅游业刚刚起步阶段,就有人提出旅游开发与保护相协调的问题。但此阶段的研究更多地是关注如何开发,而非保护,对人文旅游资源保护的研究多是原则性的,并侧重于行政手段。进入20世纪90年代以后,对人文旅游资源保护研究的深度和广度不断提高。
关于人文旅游资源的保护研究比较丰富,学者们指出了现实中出现的问题,如毁坏、破坏遗迹、遗物的现象严重,复制、重建旧文物景观,盲目建造仿古仿洋新景观[1],传统民俗遭到不同程度的破坏等等。也有学者指出当前开发旅游资源时人文资源与旅游资源错位,对经济效益的追求优先于社会效益;过度开发,管理部门政出多门,条块分割,管理效率低下,人文社会科学的优势没有得到充分发挥,影响了人文资源的保护、开发和利用[2]。学界提出的改进措施包括按照可持续发展的原则对人文旅游资源开发利用[3],在保护中开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