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5月18日,国家互联网金融安全技术专家委员会发布《警惕假虚拟货币平台诈骗陷阱》的报告称,根据国家互联网金融风险分析技术平台对假虚拟货币平台的持续监测,截至2018年4月,技术平台累计发现假虚拟货币421种,其中60%以上的假虚拟货币网站服务器部署在境外,此类平台难发现、难追踪,此外还具有三大特点。
此类平台的主要特点是采用金字塔式的发展会员经营模式的假虚拟货币平台,宣称其虚拟货币或积分币可产生高额回报。此类平台多以“拉人头”“高额返利”等模式吸引投资者,涉嫌进行传销。
比如“Digit Coin”这家平台,按照层级进行高额奖励,同时以“动态(投资金额越多奖励越多)”和“静态(按照固定比例进行返利)”两种收益方式吸引投资者,涉嫌传销。
此类平台发布的假虚拟货币多没有真实代码,无法产生区块或在区块上运行,因此多采用人为拆分的方式进行代币奖励,通过在短期内不断的拆分,产生大量积分或代币,造成财富暴涨的错觉。如下图所示的这家平台,公然宣称“拆分10次,只涨不跌”,根据平台宣传“投资代币越多,拆分得到的收益越高”。
此类平台发行的假虚拟货币多无法在虚拟货币交易所交易,因此多采用场外交易或自有交易所交易。同时价格还存在受到机构或个人的高度控制的现象,容易造成价格快速上涨的错觉,但用户往往无法进行交易或提现。
假虚拟货币不仅涉嫌非法集资等违规行为,此外假虚拟货币无任何价值,以拉人头、高额返利的模式进行经营,本质为非法集资和传销活动。其次,存在高度跑路风险。此类平台无研发能力和技术,跑路概率极高。此类虚拟币平台多无经营场所和工商信息,且服务器多部署在境外,受害者很难进行维权。投资者进行投资理财之前仔细衡量平台风险,认真审核平台资质,切实保障自身权益。
在实务当中,通过虚拟货币融资的项目方往往以下列方式进行经营活动:
1.要求投资者投入一定量的资金换取虚拟货币;
2.发展下级代理机构,如引进代投机构代为募集;
3.参与对象为不特定公众。
在上述过程中,投资者的参与形式、项目方运营项目的模式与传销行为存在一定程度的相似性,而是否可归类于传销活动,则项目的真实性,以及投资者的回报形式是关键认定要素。
一方面,项目方应当谨慎发展下级代理机构,同时约束代理机构私自发展次级代理,不以其发展的投资人数量或投资人投资金额为收费依据;另一方面,确保项目按照规划目标正常运作,及时披露项目发展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