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我国上市公司监督管理法律制度完善

2018-01-23 01:54
法制博览 2018年18期
关键词:监事会董事监督管理

王 翀

中央民族大学法学院,北京 100081

一、上市公司监督管理法律制度定义

上市公司监督管理法律制度是调整国家证券监督管理机关在实施对上市公司的治理结构、并购重组及其证券的发行和交易等活动的审慎监管过程中发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此定义包含两部分内容:上市公司监督管理的主体是国家证券监督管理机关;上市公司监督管理的范围是上市公司主体治理结构、并购重组、证券发行和交易等活动。

二、我国上市公司监督管理法律制度及问题

(一)上市公司法律监管体制模式及基本内容

1.上市公司法律监管体制模式

根据《证券法》第九条和第十条的规定可知,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依法对全国证券市场实行集中统一的监管,同时在国家对证券发行、交易活动实行集中统一监督管理的前提下,依法设立证券业协会,实行自律性管理。由此可知,我国现行的监管模式是综合型监管模式,即以政府监管为主,自律监管为辅的监管模式。

2.上市公司监督管理法律制度的基本内容

(1)内部监管。即对于上市公司治理结构的监管法律制度,包括上市公司监事会制度、独立董事制度等。《公司法》117条和122条规定了股份有限公司应设立独立董事和监事。由此形成了上市公司内部监督管理的“双核心监督机制”。

(2)外部监管。即对于上市公司的并购重组、证券发行和交易等活动的监管法律制度。

(二)现行上市公司监督管理法律制度存在的问题

1.内部监管

(1)独立董事不独立。在现有股权结构的情况下,控股股东往往集股东权和经营权于一身,独立董事的产生与控股股东直接相关联,其对公司的监督就成了“自己人监督自己人”或“领钱人监督发钱人”。独立董事无法独立于其受聘的公司,独立董事也难以独立于其他非独立董事和控股股东。

(2)监事会制度失效。我国首份中国独立董事调查报告揭示了独立董事的现行状况,这份报告显示:33.3%的独立董事在董事会表决时从未投过弃权票或反对票,35%的独立董事并没有能够享有与其他董事同等的知情权,不能获得足够支持自己发表独立意见、做出独立判断的信息,35%的独立董事则表示从未发表过与上市公司大股东或高管有分歧的意见。

我国现有的监事会制度存在普遍失效的特点,监事之间利益协调机制的缺失、信息不对称、体制及专业素质等多方面原因都导致了监事会职能的失效。同时监事会倾向于维护大股东的利益,而并非站在中立第三者的角度进行监督的现象严重。在公司违法违规的情况下,监事会不能制止;在公司合法经营的情况下,董事会和经理人员无需监事会监督。

2.外部监管

(1)监管法规、体系不完善,违规处罚力度低。当前上市公司监管法规主要是《证券法》和《公司法》,还有《中国人民银行法》、《商业银行法》及《股票发行与交易暂行条例》等。这些法律在违规操作的法律后果方面较为细化,但在具体的监管职权、方法、程序等方面缺乏可操作性。此外,《公司法》对于上市公司违规的处罚力度低,容易产生以违法为代价获取更大利益的情形。例如《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七条对于上市公司不按规定公开其财务状况,或对财务会计报告做虚假记载的处罚仅为暂停股票交易,对遏制违法行为的作用不大。

(2)退市机制难以发挥作用。上市公司普遍存在抵制强制退市的问题。一方面上市公司“壳资源”昂贵,上市成本太高;另一方面,退市后股票相当于没有价值,也就不可能继续转让,由此中断了股票在交易的可能性。同时公司退市涉及公司影响力、辐射度因素,关系到地方政府利益,这使主动退市更加困难。

三、我国上市公司监督管理法律制度完善建议

(一)优化上市公司股权结构

改革上市公司股权结构,促使公司控制权回归到股东手中,由股东大会选举的独立董事和监事会也将真正代表全体股东的利益监督董事会及经理层,向股东大会负责,从而促使独立董事和监事会能有效地抵制公司大股东操纵公司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完善监管法律法规,加大处罚力度

与《证券法》相配套的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等有待建立。积极推动《上市公司监督管理条例》的出台,研究制订《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吸收合并管理办法》等法律,积极推进综合监管体系制度的完善,建立相互协调、相互配合的监管联动机制。化监管责任追究的认定及惩罚标准,简化监管责任追究的审核时间,加强上市公司外部监管法律制度及相关法律责任的研究。

(三)建立和完善上市公司退市机制

建立主动退市激励机制,降低入市门坎,即“壳资源”的价值,降低上市公司退市的损失;建立多层次的资本市场,使退市后的上市公司的股票再进入市场,不至于完全失去价值,建立退市中投资公众利益的保护机制,切实维护受损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 参 考 文 献 ]

[1]李东方著.上市公司监管法论[M].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13.

[2]李秀萍著.加强上市公司外部监管法律制度的研究[J].经济与法,2011.

[3]徐兆基著.论上市公司监督制度的完善[J].云南大学学报,2008.

[4]童颖著.上海证券报[N].20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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