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县志编纂若干问题的探讨

2018-01-23 14:13张凤雨
广西地方志 2018年1期
关键词:县志志书条目

张凤雨

(河北省衡水市武强县人民政府地方志办公室,河北 武强 053300)

市县志编纂质量如何,主要表现在体例结构、体裁运用、内容取舍、科学编排及语法、修辞等方面。地方志是史学类独立的一种体裁形式,具有区别于其他文献的特殊性,并经过长期修志实践和理论研究,形成一定的法则和规范,被广大地方志工作者运用到修志实践之中,编纂出大量优秀志书。但科学与完美是一个永无止境的追求过程,志书质量总是有提升的空间。因此,有必要对目前市县志进行研究,发现问题,探讨解决办法,以进一步提高质量。

一、内容平面化原因问题及解决方法

市县志的基本体系,篇目结构上是一个“纲举目张”、从上到下逐步扩展的“塔”形格局,内容资料为浅、中、深层次。结构与内容构成一个相统一的框架模式,呈多层次、立体感。但目前许多市县志,内容多集中在一个中间层次,平面化,形不成立体状态,对志书造成严重伤害。

(一)内容平面化原因

1.述体功能发挥不够

述体为地方志7大体裁之首,应包括卷首大概述(或称总述)和门类综述,卷首大概述固然重要,但市县志的述体功能仅靠卷首大概述是远远不够的,门类综述范围广、篇章多、文字量大,才是志书述体的主体。述体文字将具体的资料加工提炼,使之达到思想上的升华,将中心突出出来。如果没有述体,便没有志书的著述性、思想性、整体性、科学性等。但是,从目前出版的许多市县志看,门类综述的设置与撰写存在着许多问题:或虚设没有这个篇章;或写成概况论述不够;或罗列数据与上下文重复;或解释概念类同词条;或文字单薄分量不足等。使高层次的篇目记述了中层次的内容,挤占了述体空间,却不能发挥述体作用,影响了志书的思想性与著述性。

2.篇目结构层级不到位

许多市县志的结构为编(篇)、章、节、目、条目(或子目)5个层级,有的篇章只有编、章、节或编、章、节、目3―4个层级,没有统一的下线。从理论上是“纲举目张”,逐层级展开,至最底层范围最大,而实际上许多市县志至节或目层级为止,形成节或目最广泛,而其下条目层级有很大程度的收缩。以篇章为单位,从上到下排到哪里算哪里,形成两头尖、中间宽“枣核”状结构。由于中层级篇目多为综合性内容,只有条目(或子目)才是深层次资料,而因条目不到位致使深层次资料缺乏,形成综合性资料集中,内容平面化。如某县志文化艺术篇“民间花会”(目):“20世纪80年代末至90年代初,每逢春节、元宵节,乡村举办花会,节目有龙灯、狮子舞、地秧歌、旱船、跑驴、架子鼓等20多种艺术形式、60多支表演队伍,业余演职员上千人。90年代中后期,县委宣传部联合文化部门多次组织在县城调演。2000年全县民间花会队伍发展到82支。至2008年,全县142个村有花会组织,参与人员2000余人,丰富了民间文化活动。”这些综合性资料属于中层级节、目记述内容,因篇目结构层级不到位,深层次内容的记述没有了空间。如果再往下按形式种类如“狮子舞”“架子鼓”或“演出”“重点团队”等设条目,无疑能使内容层次向纵深发展,并且是十分必要的。但在市县志各专业门类中,内容层次多寡是不一样的,如农业篇比工业篇多,地方党组织篇比群众团体篇多等,对于内容层次少的专业门类,在篇目结构上保留两头,减掉中间,即在节下不设目,直接设条目。这样能压缩中间层次内容,保障条目最底层的最广泛状态。

(二)克服平面化的办法

主要是在目前这种体系格局基础上,强化述体功能,削减中间内容,扩展条目(或子目)内容。笔者参与编纂《武强县志(1988―2007)》,基于上述认识,将志书内容掌握为述体(卷首大概述及64个门类综述)、综合(述体以下条目以上2―3个中间层次)、条目、附件(序、凡例、图照、目录、大事记、附记、附录、杂记、表、注释、编后记等)四个层次;为中篇编、章、节、目、条目体,至多五个层级,部分篇章四个(不设目)层级。共24编、114章、342节、1368目、5208个条目,120万字。其中述体层次5万字,占4%;综合层次35万字占29%;条目层次60万字占50%;附件层次20万字占17%。述体文字主要表现为解决著述性、思想性问题;综合层次主要起综合作用,上承接述体层次,下铺展条目层次;条目层次是最小记述单元,为资料性主体;附件为正文补充及对志书起说明作用。达到结构上从上至下逐步扩大,资料上由浅入深逐步发展,篇目结构与内容资料有机统一,构成明显的立体格局。

二、文学笔法在志书中的运用问题

文学笔法在志书中的运用,在方志界形成两种观点:一种认为志书资料性强,文体要求准确、鲜明、严谨、朴实、简练、流畅、通俗、雅重;另一种观点认为,志书“资料性文献”及“述而不作”原则,使志书一副呆板的面孔面对读者,使用性强而可读性差,应提倡利用文学笔法,以增强志书的文采和可读性。从道理上讲,志书的资料性和可读性并不是顾此失彼的关系,可以使志书在朴实、严谨的基础上并富有文采和可读性。“言之不文,行之不远。”①孔子.左传·襄公二十年.但从方志理论和编纂实践看,文学笔法绝不是普遍用于整部志书,而是在某些篇章或某类事物记述中运用。

(一)述体文字中

文学笔法的运用,首先表现在述体文字中,尤其是卷首大概述。因卷首大概述为志书开篇之作,加之文体运用空间广阔,多写得气势宏伟、文辞华丽,集记述、议论、文学笔法于一体,取得了很好的效果。如《景县志·概述》:“景县人杰地灵。燕赵侠风和齐鲁文化在这里交流融汇。历代景县儿女既具侠义古肠,又有礼仪之风。无数仁人志士在这里开创了一幕幕感天动地的悲壮事业,谱写了一部部浩气长存的英雄史诗。”②景县志编纂委员会.景县志(1986―2003)[M].北京:新华出版社,2008:3.而文学笔法仅仅用于卷首大概述,对于整部市县志提高可读性仅杯水车薪,是远远不够的;而同为述体文字的专业门类综述,却不是这种写法。如果文学笔法推广到专业门类综述,必然对整部志书的可读性有明显增强。如《武强县志(1988―2007)》稿“人物”篇综述:“……在这块贫瘠的土地上,武强儿女具有刚强、智慧的素质,勤劳朴实的传统,不仅产生了一代又一代的英雄豪杰,而且哺育了一批又一批的能工巨匠,如熠熠闪烁的繁星,嵌满武强历史的天空。”当然,卷首大概述文学性可以强一些,门类综述可以相对弱一些。

(二)人物传中

市县志的人物传如何写,写成什么样子,到目前并没有形成一个固定的模式。偏向记述体基本上就写成了简介式,读而无味;偏向文学体,就会遭到不合“志书体例”的批评。人物传一个最起码的要求,是要揭示人物性格,如果只是连篇累牍地堆砌传主业绩是远远不够的,必须描绘其精神风貌,如实逼真,有声有色,音容笑貌跃然纸上,因之就离不开文学笔法。王熹先生讲人物传撰写误区是“拘泥志书文体,过分强调人物传记行文要朴实,认为讲究文采就会出现渲染、夸张的现象。”“只对人物作概括介绍,苍白无力,干干巴巴,无个性可言。”①王熹.二轮志书编纂中存在的若干问题,2009年全国第二轮修志主编培训班培训讲义[R].既然《史记》被誉为“千古绝唱”,史、志又渊源相继,新志书的体例,在一定程度上含有《史记》《汉书》的“书志体”成分,市县志的人物传,以《史记》之人物传为榜样,努力写成那样的传记,纵然成为文学作品有何不可?但正史之人物传除了《史记》成为文学作品外,其他的人物传记多崇尚朴实、雅洁,主要对人物的生平事迹作重点记述,寓观点于记述之中,直接反映历史人物的活动。首轮志书的人物传记几乎都是这样的写法。第二轮修志以来,不少地方志工作者提倡效仿《史记》人物传编写方式,刻画人物性格,增强人物传记的文学性,以提高人物传及其志书的可读性。但至今付诸实践和成功者甚少。

(三)描写

即用生动形象的语言,把人物或景物的状态具体地描绘出来,给读者以如临其境之感。古往今来的志书中,首先是景物描写,被常常运用于对风景名胜的描述。如《昌乐县志(1986―2007)》②昌乐县地方志编纂委员会.昌乐县志(1986―2007)[M].北京:中华书局,2008.文化旅游篇“溶洞”:“溶洞岩溶形态雄奇壮观,溶石姿态万千,瀑布状钟乳似高山流水,珊瑚状钟乳如海洋生物,为北方罕见的钟乳溶洞,颇具观赏价值。”其次是环境描写,多作为背景材料记述,除政治部类的一些事件记述及人物传记中需要外,其他篇章运用不多。最后是场面描写,在首轮志书有较多运用,但第二轮修志明显减少。

(四)文学作品直接入志

根据地方志艺文传统收录内容和体例要求,市县志艺文篇应以著述、文选、碑刻、诗文为最基本内容。严格说志书直接运用的只有艺文篇或附录。首轮志书文化篇中常出现一些小说、报告文学、民间故事、诗词歌谣等文学作品;第二轮修志以来,需要收录的文学作品多作“艺文”篇,此外,其他篇章应不再出现纯文学作品。

文学笔法不同于文学体裁,表现为具有文学特色而不是纯文学性质。在运用时应坚持生动形象而不夸张;描绘而不渲染;比拟符合所描写的环境气氛;纪实而不抒情等。并除上述章节内容适当运用文学笔法外,其他地方禁止运用,形成用处固定、截然分明,从整部志书而言,既有文采又不违背志体。

三、不符合方志文体问题

地方志作为史学类的一种体裁形式,经过两千多年的不断发展与创新,综合了纪事本末、编年、纪传、政书、文选等多种体裁之长,形成了独具特色的文体。其中,有的是地方志独创的;有的是其他文体直接拿来为地方志所用;有的是对其他文体的改造。此外还有对其他文体的排斥,表现为采用一些不符合方志体例的体裁,这种现象在方志界虽然有许多批评和指责,但在市县志中仍不乏其例。

(一)工作总结体

工作总结一般要说明基本情况,肯定成绩,总结经验,找出存在问题,提出改进意见,罗列一、二、三……。而志书行文重在记载事实,从中反映出经验和教训,其细目划分按横向的事物类别而不是按纵向的事物发展变化逻辑顺序。因此工作总结体不符合志书体例。如某县志中国共产党地方组织篇“小康建设”(节):“一、‘小康建设’规划”“二、采取措施”“三、逐步达标”。其中“采取措施”(目):“1.解放思想,广泛宣传发动”“2.加强领导班子建设,为小康建设提供坚强的政治领导和可靠的组织保证”“3.明确目标,着眼经济,突出重点”“4.改善基础,统筹兼顾,协调发展,全面推进”。再如某市志卫生篇“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节):“一、进行基线调查”“二、组织领导”“三、建立健全制度”“四、制定严格措施”“五、效果”。从记述内容上看也不是志书所需要的资料,如某县志政府篇记述“‘五转一进’战略”:“2003年,×县从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出发,提出了‘五转一进’的战略:即思想观念陈转新、工作重点农转工、工业发展弱转强、发展模式内转外、领导方式旧转优、促进增收民进城。……通过实施‘五转一进’战略,促进了全县经济和社会事业的快速、健康、协调、持续发展。”整篇志文空话、大话、套话。

(二)教科书体

一是解释概念。如某县志财税金融篇“基本建设拨款”条目记述:“基建拨款分预算内拨款和自筹资金。预算内拨款,指国家计划批准的县内基本建设项目拨款;自筹资金,指建设单位按财政制度规定,实行自收自支的建设资金。基建拨款由银行会同财政部门实行监督。”二是记述其职能。如某县志“信访”篇记述:“受理来信,接待来访;承办上级机关转办、交办的信访事项,向有关单位或者下级机关转办、交办、督办信访事项;协调处理领导交办的重要信访事项;协调处理有关信访事项向信访人宣传宪法、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调查研究信访情况,及时向国家机关及其负责人提供信访信息;指导检查下级的信访工作,审查下级处理的信访事项;总结交流信访工作经验,组织培训信访工作人员;对信访工作不负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的单位及负责人,向有关部门提出处理建议。”三是阐述定义。如某县志农业篇“白木耳”条目:“××县白木耳因其色白如银,故名‘银耳’。其色鲜、肉厚、朵大、质优,营养丰富,口感柔软不腻。白木耳有丰富的蛋白质、脂肪和多种氨基酸、矿物质及肝糖,具有恢复人体肌肉和大脑皮层功能的显着成效,中医常用银耳入药,性平、味甘,具有补肾、润肺、益气的作用,为老幼皆宜的补养珍品。××白木耳以其品质好而闻名于世,是名贵中药和滋补品。”教科书主要是传播科学知识,虽然志书也具有地方教材意义,但只是从志书的功能角度类比而已。有些志书在不少地方运用了这种文体,削弱了志书的严谨性、科学性。志书要求,“即使有时必要涉及这些方面,也只是记载有关的事实,而不是特意的演绎阐述说原理。方志也有知识性,但它是体现在资料之中,必要的名词解释、专题说明,一般不入正文,只作注脚或附件。”①杨车昌.中国方志学概论[M].贵阳:贵州人民出版社,1999:106.

(三)条目(或子目、孙目)写成编年体

县志的条目原则上是纪事本末体,但运用编年体现象是比较严重的,也就是被人们指责为“流水账”问题:一是按事件发生日期记事,以时间开头,每事一个自然段。如某县志文化篇“文艺演出”(孙目):

“1988年2月15日,举办××县龙年迎春电视晚会,并拍成电视录像片在全县播放。

1989年5月4日,举办××县首届青年艺术节,演出节目310个,其中17个节目获奖。

1989年10月1日,举办国庆40周年文艺晚会。

1992年5月4日,举办‘环保杯’青年卡拉OK金曲大奖赛。

……。”

以同样格式记述到志书下限,共36个自然段。二是按年代记事,每年一个自然段。如某县志人口控制篇记述“出生与死亡”(目):“1994年全县出生3755人,出生率12.46‰;死亡2161人,死亡率7.17‰;自然增长1594人,自然增长率5.29‰”,并按照这个格式与内容,逐年记述至2008年。三是按时段记事,每时段一个自然段,或一年或数年,或连续或有空缺,如:

“1989―1995年……。

1996年……。

1998年……。

2000―2004年……。

2008年……。”

编年体在市县志条目层级运用大致有三种情况:一是绝大多数是这种形式,形成整部志书的编年体倾向,如《保康县志(1979―2005)》①北京:方志出版社,2015.;二是部分篇章采用编年体,部分纪事本末体;三是除大事记外,除于历史沿革、自然灾害等少部分编年体外,其余为纪事本末体。条目写成编年体的弊端:一是与志书体裁要求相悖;二是流水账无法写出起伏变化;三是形不成整体概念,不容易表现中心思想。所以,市县志除大事记外,应力避编年体的运用。

四、时段问题

时段为某个时间长度中的一段时间。时间具有一维单向性,以时间串联、牵引事物发展主线,从古到今,由远及近,记述事物的起始、转折、发展和现状,既符合历史发展客观规律,又符合人们阅读习惯。同时,时间为记叙文六要素之首。因此,志书编写以时为序,具备明确、科学的时段概念,使记述事物脉络清楚,给人以完整形象。市县志的时段表述,几乎贯穿于各个门类篇章及整个断限期间。但目前出版的一些市县志,在时段方面存在着许多问题,常见的有:

(一)无时段

整个段落或条目完全没有时序。如某县志交通运输篇“路面养护”(孙目)记述:“油路建成列养后,主要为人工清扫路面杂物,排除障碍,防止油路腐蚀和机械性破坏。油路面在车辆行驶过程中,因路面受力发生变形,出现坑槽、波浪、泛油、翻浆、沉陷等病害得到及时处理。油路磨耗严重时进行翻修,达到路况技术标准。”该县志断限1979―2005年,26年间,路面养护从技术、机具、方法等都发生了重大变化,只因选取资料不当,形成无时段记述。目前出版市县志无时段屡见不鲜,具有在某部市县志中、某部类中、某层次中相对集中的特点。

(二)时段过长

整个断限为一个时段。如某县志中国共产党地方组织篇“干部培训”子目下设4个孙目:“1.领导干部培训。1979―2005年(该县志断限年限),县委党校共举办领导干部培训班39期,培训对象为乡镇、县直部办委局(公司)、人民团体的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及县直单位正股级、二级单位的领导干部,学习时间一个月,培训领导干部3085人次。”其后“2.年轻干部培训”“3.专业技术人员思想政治培训”“4.村党支部书记、副书记培训”诸孙目,都是记述的断限内26年间总的培训班次数、天数、人数等情况。形成断限内若干年的一个大总结,笼统、概括,史料价值低。

(三)时段过短

每年一个自然段,以时间开头,记流水账,写成编年体。如某县志中国共产党地方组织篇“理论培训”(子目):“1.马克思主义哲学理论”6个自然段(6个年份);“‘十二大’至‘十六大’文献”9个自然段;“3.党建理论”15个自然段;“4.经济理论”8个自然段。各自然段记述举办期数、学员人数、培训内容、学习天数等。

(四)时段混乱

一是有的先记述整个断限间事情,再选择其中有重要事情的年份记述,形成时序交叉。如某县志先记述了1987―1999年情况,其后又记述1987、1992、1996、1997年的事情。二是有的有始无终,记述事物不到断限年限。三是有终无始,直接从中间年份记起,或先记述一些概括性内容再从中间年份记述。四是无始无终,两头均没有时间概念,中间有部分时序显示。五是只有上限和下限,中间没有时序概念。六是中间某事项缺少时段概念。七是时间概念表述模糊,如“××发生后”“1990年以来”“2000年后”“一直以来”等。

(五)时段划分和表述

第二轮市县志断限短,多则20年,少则十几年、甚至几年,事物的阶段性、周期性及起伏转折不明显,加之时间要素又必不可少,因而容易形成流水账。志书编纂,既要遵循“纵不断主线”原则,又不能按年月日平铺直叙写成大事记形式。克服这一现象有六个方法:一是在搜集资料时注重事物的变化动态。第二轮市县志尽管断限时间短,但绝不是一成不变的,纵然有些事物没有产生与消亡,也总有兴衰起伏的变化,应善于抓住这些资料。二是注重历史分期或事物自身发展变化阶段,记述事物时间跨度适当大些。三是各自然段多以时间开头也没什么不好,符合纪事本末体裁,无需刻意去回避。四是不能要求对任何事物都体现其规律。人们对客观事物的认识往往需要一个较长过程,地方志所体现的规律都是已知的,正在发展中的事物,其规律还没有充分显示出来,只记述其发展变化的具体情况即可,尤其是社会现象。五是市县志具有分类细、条目多、单元小、内容少而集中的特点,因此条目内段落少,绝大多数一个条目即一个自然段,极少有一个条目多个自然段的。六是每条目记述事物要保证上、下限时间,中间坚持“纵不断主线”原则,既不逢年必记又不要跨限太长,展现一个有始有终、跌宕起伏的过程。

五、内容重复问题

从目前出版的许多市县志看,内容重复是一个突出现象,并且比较普遍。

(一)篇目名称重复

如许多市县志在经济综述篇设置的“工业”“农业”“对外贸易”“人民生活”“居民收入”“居民消费”等章、节、目,与专业志的题目名称是完全一致的,内容上必然重复;集中记述政治体制改革篇的“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完善政治协商制度”与人大、政协篇名称相近、记述内容基本相同。

(二)篇目名称虽不相同,但内容重复

如“经济综述”篇实际上是一个宏观经济的概述,包括工业、农业、商贸服务业、财税金融、居民生活等十几个行业或门类,是将志书中已经存在的资料概括和组合,其内容必然与专业志重复;“法制建设”“党政机构改革”“党委决策与政府施政”等无不与相对应专业志内容基本重复。

(三)纵向内容的重复

表现为编(篇)综述与章节综述(或称无题序)的重复,章与节、节与目、目与条目(或子目)内容的重复等。

(四)横向内容的重复

各篇章内容相对分离不好,形成“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情况。如某县志耕地面积一般在“土地资源”“土壤”“农业”“水利”“土地资源管理”等篇章交叉;“自然环境”与“自然环境保护”篇章交叉;“自然灾害”“农业(病虫害防治)”“民政救灾”篇章的交叉等。交叉必然造成重复。根据志书体例,不是一律不允许交叉,而是在不影响表述和可以采取措施避免的情况下尽量减少交叉,同时也就减少和避免了重复。

(五)大事记与正文的重复

市县志书大事记起源于“南宋嘉定七年(1214年)高似孙编著的《剡录》(即浙江嵊县第一部县志)。卷首列‘县纪年’,其内容记载从春秋、汉、唐到宋嵊县的隶属、县名来历及废剡改嵊的史实。是编内容虽简,却开创了方志类书中‘大事记’的先河”①《中国方志大辞典》编辑委员会.中国方志大辞典[M].杭州:浙江人民出版社,1988:22.。该书断限近2000年,而“县纪年”仅5条。②嵊县县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剡录[MZ].1985.大事记与正文的关系是志详记略,内容重复是一定的。首轮修志之初,大事记被认为是志书必备门类、体裁。但经过一段修志实践,一些方志界同仁对大事记在方志中的作用提出了质疑,有的志书将大事记位置后移,有的作了附录,甚至有人主张取消志书中的大事记。对此,在方志界曾展开过讨论,发表了许多文章,最后进一步认识了大事记在志书中的重要意义与作用,一些地方志法规、规定也明确了志书中大事记的编写,巩固了大事记在志书中的地位。进入第二轮修志,大事记一直处于丰富繁杂的局面,许多市县志的大事记,每年少则二三十条、多则五六十条,什么召开会议、印发文件、成立下属机构、某省级领导来视察等都列为大事记,形成臃肿并与正文重复。如《保康县志(1979―2005)》大事记7万余字,近千条,占全书的25%。大事记篇幅越大,造成的重复越多。因此,大事记完全没必要写那么多条,一般市县志每年5―10条即可,每条50―80字,如果100余万字的志书,其大事记万字左右,占全书的1%―1.5%。

(六)正文与附表的重复

表是正文的附件,对正文内容扩展补充,提高对入志事物记述的力度和深度,并起到文省事明作用。如果二者内容停留在一个层面上,便形成重复。如某县志人口篇“性别结构”记述:“1989年全县总人口为199314人,其中男106192人,女93122人,性别比为100∶87.2。”并按照这个格式与内容,逐年记述至2005年。其后又设置了“1989―2005年性别结构状况表”,栏目内容与文字记述完全相同,两个不同体裁记述了同一个事物。再如某县志城乡建设篇“街道”节,逐街道列条目详细记述,之后又附《2007年××县城主要街道状况一览表》,分设街道名称、起止点、长、宽、路面结构等栏目,其内容均在文字记述之内,形成完全重复。所以,在志书编纂时,记述文字与表的内容要尽量避开,如果文中已全面记述清楚,表不能扩展内容,再附表即失去意义。

市县志内容重复,除体例因素外,更多的是编排不科学、资料运用不当造成的。

六、“述而不作”与“述而有作”问题

(一)关于“述而不作”

持“述而不作”观点者认为,史以观点领属资料,以论取胜;志以资料领属观点,以记取胜。要求对事物的褒贬、爱憎溶于对事物的记述之中;以事实本身的记述,表明对它的评价,揭示变化规律;通过对事实的排列、资料的选择,对事物做判断、结论。“述而不作”被视为千古定律,通史家风。2008年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地方志书的质量规定》:“记述事物、事件和人物,寓观点于记述之中。”③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办公室.地方志工作文献选编[M].北京:方志出版社,2009:100.河北省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印发《河北省地方志书编纂质量标准(试行)》坚持称:“记述事物要坚持‘述而不作’的原则。志书记述的内容,要忠于事实,直书其事,不加评论,不直言褒贬。要寓观点于记述之中。”④河北地方志[J].2008(4):4.

(二)关于“述而有作”

持“述而有作”观点者认为,“述而不作”使读者看到的只是“是什么”,而不知道“为什么”,缺乏记述深度,无法给人以直接的启迪。清代张瑛在咸丰《兴义府志·序》中不仅把“论断必有”作为自己编纂《兴义府志》的一种学术追求,而且还把“论断不加”视为志书的一种通病。持此论者认为一部志书就是一部用充分的论据、鲜明的观点和有力的论证,将事物及其内部诸要素之间互相影响、互相制约、有机联系的方面展现出来的力著。“述而不作”不能适应多学科内容、多本质属性这一实用科学的需要。于是,许多地方志工作者提出“述而有作”“述而精作”理论,并付诸实践。1997年出版的《桐梓县志》,在《凡例》中申明“本志记述原则为主著述、辅纂辑,述而略作,作必合道。”①诸葛计.中国方志50年史事录[M].北京:方志出版社,2002:676.以“述而略作”在关键之处予以点拨,以弥补资料于反映规律方面之不足。

(三)“述”与“作”的关系

一是首轮修志后期以来,“述而不作”受到挑战,“述而不作”与“述而有作(述而精作)”争论不休,各执一端、引经据典、互不相让。二是从整部志书而言,“述而不作”与“述而有作”,只运用一种形式是不行的。如全书普遍运用“述而有作”笔法,志书成为史论文献;如果完全“述而不作”,则成为资料汇编。三是“述而不作”并不一定是志书的专利,只是寓观点于记述之中对资料性文献更合适一些。四是传统旧志各卷前的文字也完全是论的内容,如清道光《武强县志·方舆志》:“古者建都立邑,必正封疆。虽时代递更,沿革互异,而封域必有定区焉。封域既定,厥有分星保章氏,所以观妖祥也。至于山镇泽薮,与夫其畜、其谷,则统于职方氏,使同贯利。而欲知古迹,查风俗,则诵训道方志以诏观事,若鲁有大庭之库,殽有二陵之属是也;诏辟忌以知他俗,所谓陈诗以观民风、纳贾以观好恶是也。道周乎天下,义系一邑,曷可不详征哉。志方舆。”②翟慎行.武强县志[M].清道光十一年(1831年)刻本.可见传统旧志也有“论”的成分和内容。五是志书系“官书”,具有编纂者明显的思想性、政治性,不可避免地要反映立场和观点,完全“不作”事实上是不可能的。

(四)“述”与“作”的运用

一是大是大非问题予以论述,具体事例述而不作;揭示规律而少褒贬得失,成败明显者无需再言。二是志书编纂应该是资料性与著述性的统一,即“述而不作”与“述而有作”的结合。而这种结合,不是平均普遍存在于整部志书之中,而是分别于志书的结构层次之间。述体层次(包括卷首大概述及门类综述)以论为主,记述为辅;中间层次(位置在述体以下条目(或子目)以上)以记述为主,议论为辅;其下条目层次“述而不作”。述的部分与论的部分在层次上泾渭分明,适当分离,有明确的位置。三是保障记述文字的基础地位,论述只占绝少的分量。四是论的程度只是就事论事,并不是真正论文意义上的论证。五是地方志“述记志传图表录”体裁,其中“述”必然含有“论”与“作”的成分。六是目前绝大多数市县志也是这种写法,只是没有理论的认证,使广大地方志工作者仍然纠结在“作”与不“作”之间。如果这样,既保证了志书资料性文献的特性,又不算违背“述而不作”原则,满足了志书著述性要求。

七、文字简练问题

简练即用最少的文字表达尽量多的内容。唐刘知几说:“夫国史称美者,以叙事为工;而叙事之工者,以简要为主。”③《史通·叙事》.简练是许多文体的共性要求,因地方志“资料性文献”特性,所以行文记事更崇尚简洁,不繁冗芜杂,应直截了当,不拖泥带水。首轮修志之初,一些专家学者考虑到了这个问题,提倡“惜墨如金”“言简意赅”“文约事丰”“像发电报一样节省文字”等,广大修志工作者也在这个问题上做了努力,并且取得了显著的成效。但第二轮修志以来,强调创新多,对文字简练有所忽略,形成许多第二轮市县志比首轮断限短却部头大,除资料原因外,语言不够简练也是一个重要因素。最常见的问题有:

(一)用“了”字太多

“了”是时态助词,表示动作或一项任务的变化或完成。志书记述的是过去发生和完结的事情,须要采用过去式时态记述,不能用过去完成式和进行式时态记述,所以不用那么多“了”。如“召开了专门会议”“成立了县建设局”“填补了省内空白”“县委下发了通知”“参加了法会典礼”及“达到了”、“进行了”、“增强了”、“通过了”等等。这些句子中的“了”字是多余的。但“了”字在有些市县志使用频率特高,冯建强“近读《巴县志》(1986―1994)总述,约8000字,至少可删去50个‘了’字,占总述字数的0.63%”。①冯建强.地方志编纂办工作务实手册[M].北京:中国党史出版社,2009:178.]

(二)用“的”字太多

“的”是现代汉语行文中用的最多的虚词。在行文中有两种情况,一种是非用不可的,如“占总数的78%”“捐赠5万元的药品”“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等。但更多的是可用可不用的,如果不用“的”,整个词组结合的非常紧密;用了“的”的,前面词语修饰性增强。但在志书行文中,结合紧密更为重要,而前面词语修饰性的意义并不十分明显,因此可用可不用“的”的,如“全县经济发展的重点”“研究年画的繁荣发展和挖掘等问题”“带来巨大的压力”等句子中,以删去不用“的”为好。但在市县志中,“的”字使用非常广泛,笔者随意翻阅一页志书,使用9个“的”字,其中8个是可用可不用的,推算全书可省略6000多个“的”字,并能使行文更紧密、精练。

(三)多余字词

在市县志最常见的:一是没有意义的字词,如“耕地面积80亩”,“面积”多余,耕地80亩自然是面积;“拨付资金200万元”,“资金”无用,拨付200万元必然是资金;“棉织厂等企业宣布停业”,“宣布”无意义;“年产量在80―100吨之间”,80―100即指空间范围,“之间”无用;“原来的厂长”即“原厂长”等。二是两同义词(或近义词)并列,如“1995年疏浚开挖”“少先队举行了献花”“指导农民进行锄划”“对新华路进行翻修”等,这些句子中已有一个动词可以做谓语中心,又加进一个动词,形成多余。三是其意已明却仍再作交代,如“填补省内一项空白”,填补空白应指一项,“一项”多余;“上游岗南水库在滹沱河分洪”,分洪只有上游向下游,因此“上游”二字没必要;“深入农村农户”,农户必然在农村,“农村”可去掉;“全县三年共投资800万元”,其中共义已明,“共”字可略等。四是简化与压缩不够,如“开始兴建”可用为“始建”;“距今4亿年的时候”可以称“距今4亿年时”;“厚度30米”中“度”字多余;“日照总时数为2192.3小时”句中“为”字多余;“出现比去年负增长情况”可简略为“出现负增长”;“县农业局设有农机监理站”,“有”字多余;“学校体育设施建设”,设施本含建设之意,“建设”多余等。

(四)其他

如“××天力压铸有限责任公司”条目名称之后记述:“××天力压铸有限责任公司位于……”,公司名称可省略;某市志交通篇“省道”(目)下设“省道315线(永馆路)”等7个条目全部冠“省道”字样,可以省略;“1991年,举办培训班,培训内容:哲学。”不如直接说“1991年举办哲学培训班”;重点推广“两瘟”(猪瘟、鸡瘟)控制,用引号后用字更多了等等。

八、书写形式不统一问题

从目前出版部分市县志看,书写形式不统一是一个相当普遍的现象。一部志书中,同一事情、事物,此处这样写法,彼处那样记述;或交叉混杂,形式各异。虽然也能将事物记述清楚,但书写形式杂乱无章,势必影响其严谨性、科学性。

(一)计量单位不统一

一是耕地面积亩与公顷混用。某县志农业篇同一个自然段记述:“秋季播种面积17784公顷。”随后说:“全县优质专用小麦种植面积达20万亩。”某县志第一产业篇“1989―2005年全县主要粮食作物面积及产量表”“单位:亩”,而“1989―2005年全县农机作业统计表”“单位:公顷”;有的章节文字记述中用亩,而随后附表却用公顷;还有的市县志各部类之间、篇章之间、正文与附件之间,交相运用。二是长度单位公里、千米混用。如某市志邮政篇记述:“城区光环网总长76.5公里,其中管道64.9公里,架空11.6公里。光缆芯数分别为48芯7.9千米,96芯54.1千米,144芯14.5千米。”同一自然段计量单位不同。三是名称与符号混用,有的部类篇章计量单位用名称,如米、千米(公里)、平方米、秒、吨、立方米、克、千克、分贝、每秒米、千米时等,有的用符号,如m、km、m2、s、㎏、t、m3、w、m/s、km/h等;有的表“单位:km”,而有的表“单位:公里”;有的正文中用名称,而附表用符号,如某县志“大气质量检测”记述:“检测项目:可吸入颗粒物、二氧化硫、二氧化氮。”而“全县环境空气质量检测结果统计表”栏目为“pm10月均值”“SO2月均值”“NO2月均值”;有的同一数据表格中计量单位书形式写不同,如某县志“1989―2005年××县林业发展概况表”各栏目计量单位为“当年造林(亩)、四旁植树(万株)、鲜果产量(吨)、林木采伐(m3)。按说,计量单位的名称和符号均可以运用,但无理由、无规律地交叉乱用,则不能说不是弊端。

(二)名称不统一

一是地名不统一。如某市志区划篇一个地名称“刘家头”,而居地环境篇称“刘头”;某县志农业篇涉及一个村名“阎家庄”,而人物篇一人籍贯为“闫家庄”;某县志大事记称在“李家马头”建天主堂,而建置区划篇“行政村基本情况表”称“李家马头村”等。二是机构名称不统一。如某县志“县属国有企业”记述1988年有“第一仪表厂”,而随后“工业企业改制基本情况统计表”称“县仪表厂”;同篇章还有“县玻璃厂”“县药用玻璃厂”为一家机构而名称不同。三是全称简称混用。如某县志工业篇条目“第一农机修配厂”而“企业基本情况一览表”称“一农机”;生产门类篇记述为“河北金音乐器集团制造有限公司”,而“全省名牌产品一览表”称之为“乐器厂”等。

(三)做注释标准不统一

如某县志记述县委、县政府召开全县“三创”(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全省城镇规划建设管理“楚天杯”、全国城市环境综合治理先进县)工作会议,而随后记述召开“五事”制度现场会,对“五事”却没有注释;某市志记述“工人联合会”注明(以下简称工会),“共产主义青年团”(以下简称共青团),而“妇女联合会”“科学技术协会”却不再括注以下简称“妇联”“科协”;某县志工业篇《关于进一步加快全县产权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等12个文件加注“(×发(200×)××号)”字样,而其他篇章涉及上百份文件均不加注;市县志中随处可见有特殊含义的词如“三级争创”活动、深化“四县”战略、“三突破”活动、“151”领导工程、“一保二控三监管”等都没有做注释。同时,做注释也不能太多过滥,应坚持三点:一是普遍流行和熟知的不注,如“中国农业银行××县支行”可直接简称“县农行”等;二是题目用全称,正文再适当用简称;三是志文首次出现者做注,此后再出现的不注。

(四)小数点位数不统一

如某县志“1981―1995年××县食品工业经济统计表”,其中各栏目“销售收入”(万元)没有小数点,“上缴税金”(万元)保留1位小数点,“实现利润”(万元)保留两位小数点;某县志“1986―2000年全县五金厂(百盛公司)经营指标统计表”,其栏目有的没有小数,有的1位小数,有的两三位小数,有的写作“66”,有的写作“12.0”,有的写作“8.20”。随意、混乱、不美观、欠科学严谨。

(五)纪年写法不统一

如某县志出现的“五一”“五·一”“3·16案件”等;有的篇章写为“1986年至1992年”,有的篇章写作“1988―1992年”。

(六)序号数字不统一

在一些篇章中,常见许多没有层级概念的序号用数字混乱。如某市志基础设施篇“规划结构”记述:“‘五中心’是指:(1)(2)(3)……。”;某县志电力篇农网改造记述“主要工程有:①②③……。”某县志工业篇“产权制度改革”记述:“基本操作程序为:1.2.3.……。”

九、标点符号问题

标点符号是书面语不可缺少的辅助工具,它可以帮助读者分清结构、辨明语气,正确地理解文意。根据地方志“资料性文献”特点及行文记事简练要求,标点符号也应该在不违背汉语言使用原则下具有自己的特点,与行文风格协调一致。

(一)句前时间用语一般可以不用逗号

由于时间用语句式短,与后面的叙述文字紧密,不用逗号显得更紧凑,连贯性强。而许多市县志的绝大多数句前时间用语使用逗号。一部志书,句前时间用语成千上万,如果省略逗号,全书即可节省上万字的篇幅。

(二)没必要的引号

引号除把引文和本文区别开来外,另一个作用是表示词语的特殊含义。市县志中使用没必要的引号是一个比较普遍的现象。如印发各种“科普宣传材料”30万份;拖拉机厂的“轮胎装卸机”获地区科技进步三等奖;科委建立“技术市场”;全县开展“小康建设”;大力开展“除害灭病”活动;货运车辆“大、中、小”型齐全;提倡“精量、半精量”播种;取名“康乐小商品市场”,原文教局服务公司更名为“教育生产管理站”;达到“美化、绿化、净化”的标准;解决油菜“蕾而不花”“花而不实”问题;建成“花园式机关”“花园式学校”;召开“耐高温生香酵母”鉴定会;举行“农村基层干部培训示范基地”揭牌仪式等。

(三)可以省略的顿号

顿号表示句子内部并列词语或词组之间的停顿。由于志书行文要求简练,顿号在具体使用环境中,结合紧密的并列词语,如“婚、丧、嫁、娶”“衣、食、住、行”“党委和政府下属部、室、委、办、局”等,可以省去顿号。

(四)书名号使用有误

书名号是表示文化精神产品的专用名号。市县志中常见的问题:一是该用书名号却用引号。如某县志文化篇记述“文史资料”内容包括“葛荣华兴衰始末”“劳工血泪诉”等14篇;某县志记述主要有刘月峰选辑的“董仲舒生平与著述”“董仲舒年谱考略”“故里考”“墓”等文章;某县志文化篇记述《河北日报》头版头条“千古第一村”——流坑董氏等。这些引号内事物指的是文章,无疑应用书名号。二是该用引号却错用书名号。如某市志文化篇“被中央电视台《东方之子》专题介绍”;“人们收看中央电视台《今日说法》《法治在线》栏目的多了”等等。

(五)许多行文中的句号应为分号

分号表示复句内容并列分句之间的停顿。许多市县志在记述某时段并列内容用句号。如某市志农业篇记述:“1994年县农业局土肥站先后在示范村进行测土配方施肥技术培训,召开现场会15次,培训4000余人次。通过电视台举办专题讲座10余期,印发技术资料5000余份。并深入到田间地头,向农民宣传讲解测土配方施肥技术。1995年……。”1994年内记述的几项内容是并列的,用句号使人无法理解,应改用分号。

总之,市县志编纂,是一个致力研究、发现弊端、克服纠正、精心打造、逐渐完善、不断提高的过程。虽然质量表现在很多方面,但如果上述问题解决得好,会使所编纂志书向上乘精品迈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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