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高校学生事务管理模式对中德合作办学的启示

2018-01-23 17:58许晓星王婧
湖北函授大学学报 2017年3期
关键词:学生管理

许晓星 王婧

[摘要]为更好地推进中德合作办学,培养社会主义现代化高素质人才,使学生更快适应德国学习生活,文章提出新形势下中德合作办学学生管理模式应树立“以学生为主体”的管理理念、推进管理与服务有效融合、引导学生自主管理、适度参与学院管理。

[关键词]德国高等教育;德国高校事务管理;中德合作办学;学生管理

随着我国高校国际化进程的加速发展,以中外合作办学为主要手段的国际化合作培养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的模式得以长足发展,成为高校培养社会主义现代化高素质人才的重要途径。而中德经济交往日益密切、德国高校国际合作高度重视、我国学子赴德留学热潮兴起,特别是我国长三角地区德资企业日趋规模化,企业对复合型德语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的社会需求量越来越大。截止2016年7月,经教育部批准的本科及以上与德国高校设立非法人合作办学机构的高校已有8个,与德国高校设立合作办学项目的高校有31个,合作办学项目数达到46个。这与2014年2月发布的又有较大幅度的提升(数据来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办学监管工作信息平台)。中德合作办学高校联盟也于2016年7月底在上海召开第一次联盟筹备会议,主要是搭建中德合作办学项目(机构)交流平台,增强中德合作办学国内高校问的互动交流,促进中德合作办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的提升。笔者通过对德国高校教育理念、学生事务管理模式及特点的了解与研究,探索一条适合中德合作办学学生管理工作的模式,将对中德合作办学的水平和人才培养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

一、德国高等教育与学生事务管理

(一)德国高等教育理念及特点

1.德国高等教育理念的演变和确立

近代德国高等教育改革始于1810年。德国高等教育改革经历了普法战争德国战败洪堡发起的第一轮德国大学改革,他主张“教学自由、学术独立、教学与科研相结合”;二战纳粹战败雅思贝尔斯为代表发起的第二轮德国大学改革,他主张“大学要成为人们必须被允许通过真正思考和生活来发现自我的地方”;1968年开始制定到1976年颁布的《高等学校总纲法》,把为学生提供职业预备性教育列为高等教育的主要目标,明确了德国大学的最高目的不再是单纯地去鼓励“对研究和科学的热爱”,而是转向通过联邦政府对大学的宏观调控,去促进大学与社会的联系,增强大学的自我适应能力;自20世纪90年代东西德合并,特别是德国参与“博格尼亚进程”以来,德国推进实施“卓越计划”,提高科研能力和国际竞争力,以及精英大学建设、应用型科技大学的规模化发展和高等教育双元制培养模式的推出,形成了普通高等教育与高等职业教育之间的沟通。德国高等教育理念经过一系列的演变,最终确立了“学术与职业并重”的教育理念。

2.德国高等教育的特点

从德国高等教育理念的确立过程可以看出,德国高等教育重视实践过程和能力培養。这使得学生能够将理论与实践紧密结合,同时注重专业能力、方法能力和社会能力有效综合。具体来说有以下一些特点:

一是教育平等。德国高等教育是宽进严出的教育制度,实行入学资格认可原则,入学后实行完全学分制,能够实现教育平等和保证了德国教育教学的质量。宽进在于德国大学一般专业招生不收名额限制,严出在于德国高校国内外的学生在规定时间内不能拿到规定学分或者实践课程、毕业论文达不到要求将会被淘汰。我国高校中德合作办学也有在德国学习的部分学生会因为一门课程经历3次考试未通过而遗憾回国或者转学进入德国其他学校学习。

二是教学灵活。教育自由是德国的一个传统,是德国民主的一项基本原则。德国高等教育强调学习是学生自己的事情,在教学过程中充分体现学生主体地位,充分发挥学生的自主性。德国高校实行全日制排课,并且实验室对所有人开放。教授的授课,不仅知识量大,又能将国际国内生产一线的最新情况和最前沿的东西教给学生。课程教学模块化,没有固定教材,只有参考书目,有的教授使用讲稿授课。学生与教师之间交流探讨在课堂内外都比较活跃。因此在德国高校学习,学生学习压力非常大,为了能够理解和学透教授的授课内容,必须要花大量的时间和精力。

(二)德国高校学生事务管理模式与特点

德国高校的学生事务管理由两套系统和人员组成,分别为学术事务管理和学生事务管理体系,两大体系共同保证了大学各项事务运转。德国高校学生事务管理的随着德国高等教育理念的演变而变化。在洪堡发起的第一轮德国大学改革的背景下,学生学术事务管理和学生事务管理开始分离。1918年之后,德国重点建立研究型大学,科学研究与知识传授成为它的主要任务,由德国政府主导,鼓励社会参与的大学生服务机构承担着大学生非学术(即学生事务管理)方面的各类事务。1976年德国《高等学校总纲法》的颁布使得高校在各项管理事务中享有更大的自主权,决策更加民主,大学与社会联系更加紧密,大学的自我适应能力增强。

德国高校学生事务管理主要是社会化的管理服务模式,形成了“政府主导、社会承担、高校参与”的管理理念。在这一理念的驱动下,德国成立了具有协会性质的非学术事务管理机构——德国大学生服务中心,服务中心分布于德国各个城市,负责德国高校学生事务管理。该机构实行市场化的企业运作模式,其经费一方面由运营收入组成,一方面政府和社会也对其进行补贴和资助。

德国学生事务管理涵盖面很广,包含了学生事务及学生组织的管理,涉及心理咨询、就业指导、文体活动、法律法规、经费资助、住宿餐饮、文化和社会活动、国际事务办理等。德国高校学生事务管理机构将服务的内容通过网络或者宣传单的形式告知学生。德国人认为年满18周岁的青年人就成年了,需要独立走向社会,大学生有服务需求时应该自己主动寻求帮助。

(三)德国高校学生事务管理的特点

学生高度自治是德国高校学生事务管理的特点。通过学生自主管理,培养学生的敬业精神、独立能力和团队意识等。德国高校学生自主管理主要体现在学习、生活、团体组织等方面。endprint

1.学习自主

由于德国实行完全学分制,所以学生在专业方向、课程选择、是否参与考试或升级以及毕业时间等方面都是由自己决定,这给学生留下了较大自主管理权限。在德国高校出现了由高年级学生向低年级学生提供咨询和相关信息,指导低年级学生开展选课和课程规划等工作。我国通过中德合作办学赴德学习的学生中咨询业务也是比较常见的。

2.生活自立

德国的学生事务管理机构是独立于高校的社会服务机构,负责管理学生在社会生活各方面的事务。学生可以根据自己的学习状态自由选择餐饮住宿、文化娱乐、打工实习等,也可以自己申请承包经营洗衣、餐饮、健身、娱乐等与课外生活密切相关的业务,经营所得用于维护这些业务活动的正常运转。学生在宿舍区也成立了学生自己的宿舍管理机构来维护自身权益。

3.团体组织自治

学生可以选出代表进入校务委员会和院系的委员会,让学生到行政管理机构任职,参与学校决策管理。学生还可以组建各类学生团体进行自治管理,学生议会就是德国高校最重要的学生组织,它是由学生依法獨立运作的自治组织。学生议员由学生民主选举产生,主要是维护学生合法权益。学生议会下设各种工作委员会,学生会则是一个学生工作执行机构,它依学生议会决定工作,代表学生利益与校方和社会机构合作与交涉;并且还拥有一定的财政权和教学管理权。

二、对我国中德合作办学学生管理工作的启示

中德合作办学学生管理工作通过多年的探索与实践,积累了较丰富的经验,取得了较好的社会反响。随着中德合作办学规模的逐步扩大,培养模式的更新,对学生教育管理工作提出了新要求。中德合作办学学生教育管理工作在注重教育管理的同时,需要进一步更新工作理念、内容和方法。

(一)树立“以学生为主体”的管理理念

我国高校传统的学生管理是带有一种强制性的管理,而现在高校的学生教育管理工作不能再以高压态势管理学生,学生对权威的服从度在不断下降。学生教育管理工作要认真贯彻《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指导思想,树立“学生为主体”的管理理念,完善人才培养机制,改进管理方法,形成全员育人、全过程育人、全方位育人的良好格局。一是树立“以学生为本”的工作理念。明确学生的主体地位,关心学生的学习生活,关注学生每个阶段的发展。在管理过程中应充分尊重学生个性,充分挖掘学生的潜能,帮助学生成长成才,实现全过程育人。二是建立和完善人才培养机制。促进教育教学和管理服务有效融合,整合各类管理与服务资源,形成管理服务合力,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的理念,把“立德树人、成长成才”作为根本要求,强化管理育人功能,提高育人水平,实现全员育人。三是推进科学化的教育方法。根据时代特点,把握规律,利用各种教育载体,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既要体现教育人、引导人,又要体现关心人、帮助人。提高管理服务的实效,实现全方位育人。

(二)推进管理与服务的有效融合

在学生管理工作中,我们要注重育人的过程和效果,需要从细节上把握,用科学管理、高效服务的工作方式方法促进学生学习自主、生活自立,实现学生全面发展。一是树立“精细化”的管理理念。利用现代化的信息手段建立学生实时电子档案,对学生的学习状态、生活方式、兴趣爱好、身体状况等各方面进行关心和关注,对学生的状态进行分析研究,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推进教育管理的精准化。二是营造“平等公正”的教育环境。建立健全各项学生管理规章制度,推进学生管理工作的制度化和规范化,使各项工作的开展有章可循有法可依,让学生在规范化的标准下自主安排自己的学习和生活。三是建立“高效务实”的服务网络。高校的管理工作人员要全面了解学生需求,做到业务熟练,并积极协调其他管理部门工作人员,构建“一站式”服务平台,利用校园网为大学生学习、生活提供服务,适时给学生提出合理化的建议和帮助,营造学生自主学习和独立生活的氛围。

(三)引导学生自主管理,适度参与学院管理

通过对德国大学生自主管理情况的了解,我国大学生自主管理的能力和意识都很欠缺,因此培养中德合作办学学生的自主管理能力,适度参与所在学院的事务管理,有利于促进他们更好地适应德国的学习生活。一是加强学生骨干队伍建设。建设好学生党员队伍和学生干部队伍,形成一支有影响力、有凝聚力、有协调力、有执行力的学生骨干队伍,引导学生骨干参与所在学院的团学工作,有利于充分调动广大学生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切实发挥学生的主体性作用和引领性作用,增强学生的主人翁意识,为学生真正实现全面自我教育、自我管理和自我服务打下坚实基础。二是培养学生独立能力和独立意识。通过家庭和学校的联动教育方式,鼓励学生走向社会,积极参与家庭事务、学校活动和社会实践,提高他们社会阅历。通过设立院长信箱、院领导接待日、学生评教、学生座谈会等方式建立学生参与学院管理的渠道,培养学生辩证分析问题的能力和参与学院事务管理的能力。三是注重学生国际化视野的提升。我们要通过互联网、QQ群、微信群等网络平台,利用课堂教学、中德项目国内外学生交流活动、中德校园文化系列活动等方式,开展国际礼仪知识培训,引导学生了解关注德国历史、文化、生活,做好赴德学习生活的规划。增强学生国内外学习生活的适应能力,提升学生参与学院管理的眼界。

三、结束语

理念的转变,方法的提出,需要有一支强有力的学生工作队伍来执行和相关部门的协同配合。因此我们还要以学生工作队伍能力建设为主要任务,按照《高等学校辅导员职业能力标准(暂行)》的要求,着力推进学生工作队伍的专业化和职业化建设。同时,要注重提高学校其他管理人员的职业道德、专业素质和基本技能。endpri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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