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利平
(山东艺术学院戏剧影视学院,山东 济南 250300)
精神分析学家弗洛伊德认为,梦是人的心理对现实世界的反映,是未达成愿望的变形表达。弗洛伊德总结梦的工作方式有四种:凝缩、移置、具象化和二度装饰。 而梦的形态与代言体作品的艺术特征具有极其相似的关系,具体体现为:凝缩功能指的是梦境的凝缩或者压缩功能,相对应的是创作者在塑造人物时,从生活原材料的诸多形象中提炼、凝结,最终加工形成为一个综合形象的过程。弗洛伊德曾言:“……就在你们自己的梦中,也可得到‘数人合为一人’的压缩的例子。这种混合而成的影像,形状像甲,衣服像乙,职业又像丙,但是你始终知道他是丁。四人所共有的属性因此特别显著。关于物件或地点,也可有这种混合的影像……这种混合影像的形成,在梦的工作上应占极重要的地位,因为我们可以证明,混合影像在形成时所需要的共同属性开头本不存在,都是有意制成的”[1](P55);梦的移置功能类似于艺术创作中的隐喻手法,将无意识中的隐意,采取合法化和隐蔽的方式将其呈现出来;具象化指的是梦通过工作将抽象的思想内容转化为具象化的形象;而二度装饰,则是指梦将散乱的、无逻辑的形象片段进行叙事化处理,将之润饰成为有因果逻辑关联的梦境段落。
众所周知,代言体艺术的重要特征之一是扮演者取代了创作者的位置,作者的观点和思考要通过具有因果逻辑关系的舞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