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裕民
摘 要:有效的网络舆情引导能力是地方政府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的重要表现。针对新形势下网络舆情发展阶段性特点,结合地方政府独特的角色定位,从受众群体素养、舆情生成主体、传播手段影响、网络社会心态、境内境外、线上线下等方面,分析了网络舆情的特点,提出了建立地方政府多元引导主体的舆情引导新范式,并从法治政府、阵地建设、组织协调、技术应用、人才培养等方面提出对策建议。
关键词:网络舆情 引导 地方政府 多方参与
中图分类号:G20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9082(2017)12-0-02
引言
自上个世纪90年代联合国新闻委员会将互联网定义为“第四媒体”以来,随着信息技术的快速迭代,互联网的传媒属性在当下表现得愈发充分。广大网民广泛地参与到网络空间,表达主张、宣泄情绪、争取权利,形成了极具影响力的网络舆情力量。各级政府也迅速转变了传统的舆情引导范式,一方面加强官办媒体的网络化、阵地化建设,另一方面也在官方舆论、媒体舆论和民间舆论的互动中,不断锤炼着各级政府网络舆情的治理和引导能力。
2011年被称为微信元年,社交媒体随着大量新技术和新应用的涌现,带来了网络舆情的生成、传播、发展的新形势。“数字化世界是一片崭新的疆土,可以释放出难以形容的生产能量,但它也可以成为……弥天大谎和恶意中伤的大本营。”[1]近年来,负面网络舆情事件对各级政府的公共服务与行政决策施加了很大的压力,在个别地区甚至左右了政府决策的贯彻与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