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高校图书馆社会服务发展历程回顾

2018-01-29 03:16孙秀菊牛宝印
图书馆理论与实践 2018年9期
关键词:图书馆服务

孙秀菊,牛宝印

(1.河北工程大学图书馆;2.河北传媒学院新闻传播学院)

1 高校图书馆社会服务发展的各个阶段

1.1 高校图书馆社会服务起步阶段(1975-1990年)

1949年以后,中国政府接管并建立了一批高校图书馆,恢复了图书馆工作的新秩序。1958年“大跃进”和1966年开始的“文化大革命”运动,给高校图书馆各项工作造成了难以估量的损失。1975年,国际图联大会在法国里昂召开,会议提出开展社会教育是高校图书馆的一项重要社会职能。而在我国,1976年“文化大革命”结束,高校图书馆事业开始复苏,图书馆逐步加强馆藏和各项规章制度建设,并统一了对图书馆性质和任务的认识。[1]我国改革开放初期的《政府工作报告》(1978年)指出:要发展各种类型的图书馆,组成为科学研究和广大群众服务的图书馆网。这是我国最早提出高校图书馆开展社会服务的有关文件。1982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要求:发展为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图书馆、文化馆等事业,开展群众性的文化活动。[2]1983年7月,李志明和蒋若舟在《高校图书馆工作》期刊上发表了《扩大高校图书馆社会服务职能初探》一文,他们从高校图书馆的性质、资源共享、国外社会服务实践、我国人才培养、图书馆自身优势等方面提出高校图书馆扩大社会服务职能的必要性和可行性。[3]这标志着我国高校图书馆社会服务研究的开端。

1987年6月,第三次全国高校图书馆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会议提出了高校图书馆如何在新的形势下更好地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以适应时代发展要求。同年7月,国家教委颁布《普通高等学校图书馆规程》,其中规定:有条件的图书馆要向社会开展文献情报与技术咨询服务。[4]这是国家教育部门第一次提出了高校图书馆的社会责任与义务。也就是从这时起,有少数高校图书馆率先打破只对本校师生服务的“专利”思想,由封闭逐步走出校门,尝试向社会开放,为部分社会读者提供文献服务,并适当收取一些费用。如武汉大学、上海同济大学、厦门大学等一些知名高校图书馆,陆续为社会用户办理借书证,并提供咨询、复印和装订等服务。[5]这在一定程度上满足了部分社会读者的需求。

1988年3月,全国科技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鼓励高校和科研机构直接参与社会主义建设,服务我国社会经济的发展。[6]随着我国经济改革的逐渐深入,一些工厂、企业急需向高等院校寻求技术与智力的支持。同时,随着高等教育改革不断深化,高校和社会的联系愈加紧密,图书馆作为高校的重要组成部分,其社会服务也随着高等教育的发展和社会需求由浅入深,有些高校图书馆成立了情报咨询部和技术开发部,主动为社会读者提供形式多样的情报咨询与技术支撑服务,取得了较好的经济收益与社会效果。如,杭州商学院图书馆于1988年伊始,在图书馆的部署和安排下,以情报室为骨干力量,有关部门密切配合,主动挖掘内部潜力,积极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社会服务。① 定期为省政府主办的《决策动态》刊物提供其他省、市有关部门的信息资料。② 主动与工厂、企业以及个人用户联系,为他们快速、准确地提供所需要的技术信息和市场信息。大约两年时间该馆共编写服装、鞋帽以及食品等各种资料200余期,为不同单位和个人提供信息服务。③ 按照社会需要,为新技术和新项目开发等提供信息咨询和文献检索服务。④ 整理并编写文摘和索引等二次文献,并无偿提供给校外科研用户,收到了很好的社会效果。[7]

1.2 高校图书馆社会服务探索发展阶段(1991-2001年)

到20世纪90年代末,许多高校图书馆开发、建立了自己的网站,并实现了自动化管理。[8]图书馆社会服务平台从物理馆舍拓展到网络,不仅为社会读者提供传统文献和咨询服务,还利用数据库和网络平台为读者提供数字资源与虚拟咨询等服务。如,20世纪90年代中期,华中科技大学成为中国教育与科研计算机网的华中节点,该校图书馆则相应地成为网络互动的重要平台,图书馆不仅利用网站开展导读、资源推荐、预约续借、文献传递、网上用户教育、光盘检索和业务咨询等服务,还先后在网站上建立了专利、标准、会议、产品样本等特色文献数据库,为武汉地区高校、科研机构以及企业及时获取国内外最新发展信息和科研成果提供了方便,同时,为他们研制的新产品打入国际市场提供了有利条件。另外,图书馆还利用自身的现代化和网络化优势,与国内或跨国企业合作创办信息中心,中心通过网络获取国内外科技信息、市场信息后,再利用电子邮件推送到企业或科研人员的邮箱,用户普遍反映良好。[9]哈尔滨医科大学图书馆结合自身的特点,一方面和省内医学科研单位建立了文献资源共享系统,利用Internet网、图书馆自动化管理系统以及CD-ROM等为社会用户提供代检、代查、代译以及科技查新等服务;另一方面,该馆还通过校园网与互联网的连接,检索、编辑各类医学信息,并以简报的形式通过电子邮件传递给社会用户。[10]由此可见,随着高校图书馆自动化、网络化和数字化的不断发展,图书馆社会服务也突破了时间和空间的限制,向自动化、网络化和数字化方向发展,其服务内容不断丰富,服务方式也更加多样化。

1998年,我国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提出,高等教育必须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与生产劳动相结合。高等学校不仅具有教学、科学研究功能,还拥有社会服务的重要功能。[11]再次重申了高校图书馆的社会服务责任。同年,我国高等教育开始实施“211工程”和“985工程”,入选高校在经费和政策上比其他高校占有较多的优势。这些图书馆的办馆水平和服务能力高于其他高校图书馆,在社会服务工作方面也走在了其他高校图书馆的前列,向社会开放的比例也较高。如,列入“985工程”的清华大学、北京师范大学、浙江大学、厦门大学和中山大学等高校约40所图书馆,[12]列入“211工程”的百余所高校图书馆都不同程度地向社会开放,只是为社会读者服务的对象、范围、深度、方式、效果等有所区别。[13]

1.3 高校图书馆社会服务快速发展阶段(2002-至今)

2002年,教育部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图书馆规程(修订)》(以下简称《规程》)中明确提出:有条件的高校图书馆应尽可能向社会读者开放。该《规程》虽然没有对社会开放做出硬性的规定,但在客观上为高校图书馆社会服务提供了权威的文件依据,同时也为高校图书馆的社会服务指明了未来发展方向。[4]这一时期,随着高校图书馆社会服务理论研究日趋成熟,各地高校图书馆社会服务工作也进一步延伸和深化,向多元化和专业化方向快速发展。如,广州大学图书馆一方面为广州省、市政府的重大事件和活动等提供切实有效的决策信息;另一方面,与广州市政务中心和档案局以及中山图书馆等单位合作,联合开展特色信息开发、资源共享以及业务外包和扶持等多种服务,被誉为“全国高校图书馆社会化服务的一面旗帜”。[14]南开大学图书馆不仅通过与教育、科研、企业等机构建立了科技联盟服务平台,为高科技企业提供信息服务,还开展了公益讲座、素质教育基地建设、数字图书馆建设以及科技查询站建设等社会服务工作。武汉大学图书馆则充分发挥其在测绘学科方面的技术、人才以及设施等资源优势,主动参与全国测绘科技信息网的建设与合作,并向用户提供科技查新、代查代检和收录引用等科技文献服务,在国内同行业中享有很好的声誉。[15]

陕西、云南、贵州、四川等地的高校图书馆也在努力加强自身建设,创新服务理念,积极探索为地方经济发展、现代化建设以及西部大开发服务的新路子,其中最具代表性的是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图书馆和重庆大学图书馆。为进一步提高社会服务能力和水平,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图书馆首先成立了科技信息中心。中心一方面树立“人人平等、知识共享”的新观念,突破过去只为本校提供服务的传统,实行校内、校外读者同等对待;另一方面,依靠学校的办学特色和优势,为当地农业发展提供国内外科技信息,为学校高新技术成果推广和进入市场提供中介服务。其次,建立农业信息示范基地。针对我国西北部干旱地区农业的节水灌溉和生态环境建设等问题,提供适合农业发展的服务项目。为及时报道中外最新科技动态和研究成果,图书馆精心编写了《中外高新科技》和《农村实用技术选编》等30余种资料,并送到科研和企业用户手中,服务地方经济建设。另外,该馆还积极参加每年一次的杨凌农高会,主动开展科技信息咨询、宣传与推广等服务活动。[16]重庆大学图书馆为促进区域性文献信息资源共建共享,推动地方经济发展,联合本地7所高校和科研单位建立了重庆市科技文献资源共享平台、数字资源与服务系统以及三峡数字图书馆、轻合金等特色数据库,积极为地方政府、科研机构以及全国有关单位提供文献检索、浏览与传递等一站式服务。[17]有效地克服了当地文献资源分散、缺乏统一管理和利用率不高等问题。

2004年以后,随着互联网科技的快速发展,Web 2.0技术逐渐成熟。相对于Web l.0来说,Web 2.0具有较强的交互性和用户共同参与性等特点,能够为读者提供更加个性化和人性化的服务。很多高校图书馆认识到Web2.0的价值,并积极着手进行Web2.0服务的开发与利用。根据文献资料调查显示,当时就有包括北京大学、复旦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南开大学和兰州大学等在内30余所高校图书馆借助Web2.0平台技术为社会读者提供信息服务。① 博客服务。博客不仅提供目录导览、检索、借阅以及书评等服务,读者还可通过“留言”与馆员进行互动交流、咨询问题、推荐文献或者分享信息等。② RSS服务。利用RSS推送新书目录、中外文数据库利用、讲座与培训等信息。③ Wiki服务。读者与馆员可以通过该平台共同对他人的问题给予回复,还能对有关内容进行补充或者完善。④ 即时通讯服务。图书馆主要利用这种即时通讯技术为社会读者提供参考咨询服务,大多通过QQ软件来实现。[18]

2005年,“中国大学图书馆馆长论坛”在武汉大学举办,论坛代表共同签署了《图书馆合作与信息资源共享武汉宣言》,制定并规划了一个高校图书馆社会化服务的愿景,旨在推动数字时代图书馆合作与服务创新。[19]2008年,中国图书馆学会第九次年会在重庆召开,会议颁布了以“图书馆服务:全民共享”为主题的《图书馆服务宣言》(以下简称《宣言》)。《宣言》中七次提到“社会”,三次提到“开放”,充分体现了图书馆对社会开放、平等服务和以人为本的核心理念,并首次把图书馆的使命和责任提高到全民共享的高度,向全社会宣讲了图书馆人的职业信念和社会担当。[20]在《宣言》的指引与感召下,高校图书馆逐步加大各种资源的开放和服务力度,服务对象与服务范围不断扩大和延伸,如首都图书馆联盟成立,北京大学、清华大学等30多所高校的图书馆将逐步实现向社会免费开放,并采取一系列惠民措施,为社会读者提供全天候网上文献信息服务;帮助市、县、社区扩建或新建图书馆并提供文献资源、人员、技术和设备的支持;在图书馆定期举办文献检索、网络技能等知识讲座和培训班,并在网站上为社会用户开通远程教育服务,满足他们网络教育以及终身学习的需求。[2]尽管这些高校图书馆只是代表国内部分地区,但他们所表现的社会服务热情和带动作用是不可否认的。

2011年,腾讯公司推出一款新的即时通讯工具——微信。2012年,该公司在微信的基础上增加了面向单位和个人新的业务模块,也就是我们常说的微信公众平台。该平台强大的互动交流功能吸引了庞大的用户群体,迎合了图书馆读者服务的需求。根据对我国“211工程”高校图书馆调查显示,除个别高校图书馆外,绝大多数高校图书馆都建立了官方微信账号,开通了微信平台服务,图书馆通过微信平台创建读者微信服务群,打破时间和空间的限制,随时利用文本、图片和语音等形式与读者进行互动交流,满足读者多样化的服务需求。[21]

2015年12月,教育部对《规程》进行修订,进一步提出高校图书馆是校园文化和社会文化建设的重要基地,要充分发挥信息资源和专业服务优势,积极参与各种资源共建共享,努力为社会服务。[22]随着《规程》的进一步修订和颁布,高校图书馆继续深化社会服务的工作将会迎来一个新的发展时期。

2 高校图书馆社会服务中的问题分析

2.1 本职化问题

社会服务的本职化是指高校图书馆把为社会读者服务作为本职工作不可缺少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在服务时间、内容和文献资源利用等方面和校内读者享有同样的待遇,而不是作为图书馆可有可无、时有时无的事情进行处理。现阶段,我国高校图书馆社会服务本职化并未真正实现。究其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① 传统主观观念影响。长期以来,高校图书馆的定位是高校的文献信息中心,为学校的教学和科研服务是其首要任务,是本职工作,而向社会读者开放不是高校图书馆的主要职责,这种思想观念已在许多人们的头脑中根深蒂固,因此,社会服务缺乏主观能动性,这也可从《规程》中的内容略见一斑:有条件的高校图书馆尽可能向社会读者开放。非常值得一提的是:“尽可能”并不等于“必须”,这就赋予了高校图书馆很大的自由选择空间。② 客观能力限制。众所周知,不同层次、不同地区的高校图书馆办馆水平和服务能力具有非常大的差距。如,“985工程”(或者“211工程”)和一般高校图书馆之间,经济发达地区和经济欠发达地区高校图书馆之间的差距是显而易见的。[23]③ 社会读者比较难于管理。来自不同年龄、不同文化背景以及不同行业的社会读者素质良莠不齐,这无疑增加了图书馆的管理难度。如,在文献资源利用过程中出现的借书不还、数字资源知识产权纠纷等问题,由于学校和社会读者之间没有隶属关系,缺乏必要的管理手段,处理起来比较棘手,这是影响图书馆社会服务本职化的另一个重要因素。

2.2 法律化问题

法律的一个重要特征是由国家强制力保障执行。现阶段我国还没有一部法律对高校图书馆的社会服务做出清晰的规定,只能比较少地见于约束能力较弱的教育部规章制度或个别的地方性法规中。但其法律效力较低。如,《北京市图书馆条例》只是鼓励学校、企事业等单位的图书馆向社会开放,不是必须的强制义务,也不是强制执行,开放或者不开放由图书馆自己说了算,即使不开放,图书馆也不会受任何影响。[24]

2.3 规模化问题

高校图书馆社会服务的规模化主要用三个指标进行考量:一是高校图书馆开展社会服务的数量。二是社会读者受惠面。三是社会服务项目和内容。有研究者调查统计,我国1,649个高校图书馆中只有276个向社会开放,提供社会服务,开展社会服务的数量仅占被调查总数的16.7%。[23]这很难说明高校图书馆社会服务已形成一定的规模,达到规模化状态。另有研究资料显示,许多高校图书馆社会服务具有较强的指向性,并不是面向全体社会读者,社会读者享受图书馆资源和服务的受惠面不广泛,跨省或跨地区开展社会服务的很少。这一特点非常具有代表性,能够在高校图书馆社会服务中得到较多的反映。如,浙江省38所、南京地区25所高校图书馆社会服务对象主要是周边社区居民、合作单位人员以及当地政府和企事业单位人员。[25-26]重庆地区部分高校图书馆对社会服务对象也有一定的限制。[2]在社会服务项目和内容上,由于图书馆办馆理念和服务能力等方面的差异,使服务项目和内容也有很多的不同。一般来说,重点高校图书馆服务项目较多,内容也较为齐全,包括图书借阅、科技查新、代查代检、文献传递、专题服务、数据库和网络平台建设等。一般高校服务项目和内容相对少一些,而多数的民办和高职高专院校只提供图书借阅服务。由此看来,高校图书馆社会服务不论从社会服务数量、内容还是读者受惠面,与规模化相比还有较大的差距。

3 结论和建议

从20世纪80年代开始至今30余年来,伴随计算机技术、网络化技术、数字化技术以及中国经济的持续快速发展,高校图书馆社会服务经历了一个从简单到复杂,从传统服务向网络化、数字化服务的发展过程,取得了一些可喜的成绩。但是,目前还有许多图书馆没有向社会开放,且有些已开放的图书馆社会服务内容和形式比较单一。从整体上来说,高校图书馆社会服务不论与发达国家相比,还是与社会读者的需求相比都存在较大的差距,还有一些突出问题亟待解决。为进一步促进高校图书馆社会服务健康发展,特提出如下建议。

3.1 树立“大服务”理念

图书馆的办馆理念决定着办馆行动。因此,理念问题是必须要解决的第一位问题。首先,转变高校图书馆只为校内读者服务的理念。遵守图书馆的公益性原则,保障读者平等地利用图书馆的权利,不划分等级,也不区别属性,实行校内、校外读者一视同仁,把向社会读者服务作为图书馆本职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坚持不懈。这种“大服务”理念不仅体现在图书馆立足本地、面向全国的思想和行动上,同样更需要高校有关领导和部门统一认识,高度重视和支持图书馆的社会服务工作,并把图书馆社会服务绩效作为一项重要内容进行考核。其次,加强社会责任感。学习和借鉴发达国家的先进经验,高校图书馆和公共图书馆共同担负起社会使命。如,日本高校图书馆社会服务在20世纪90年代就已经普及,图书馆全方位向社会免费开放;美国高校图书馆是自由开放的典范,出入不需要任何证件,不管是校内还是校外读者都可最大限度地利用图书馆的资源和服务,被称为大学里的公共图书馆;德国高校图书馆和公共图书馆一样,也毫不保留地为公众提供服务;芬兰赫尔辛基大学图书馆也同样是国家图书馆,彻底打破校内、校外读者界限。[27]我国高校图书馆也应拆除思想上的“围墙”,树立全局意识和“大服务”理念,并自觉地转化为行动,切实把社会服务落到实处。

3.2 采取“大手笔”行动

有了“大服务”理念,就要采取“大手笔”行动,只有行动才是解决问题的最佳方法,才能使高校图书馆社会服务理念变得有意义。具体来说,高校图书馆对社会开放必须建立一套完整的、行之有效的制度保障,以保证高校图书馆社会服务功能的充分发挥。这就是要建立和健全国家、地方、学校(或图书馆)三级社会服务制度化支撑体系。第一,在国家层面上要进行顶层规划和设计。顶层规划和设计最行之有效的措施是图书馆立法。从国外高校图书馆向社会开放较好的美国、德国、意大利与日本来看,他们无不得益于完善的法律建设为其保驾护航。如日本不仅有国家强制力执行的《图书馆法》,各地高校还制定了《大学图书馆基准》和《学校图书馆法》等。这些法律除了对高校图书馆社会服务的各方面做出详细、明确的规定外,还要求对高校图书馆社会服务的效果实施严格评估,图书馆各项建设经费以及人员编制等都以评估的结果等级作为一个重要参考指标。[28]第二,建立和健全地方相关法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图书馆法》的指导和引领下,各省、市要建立和健全地方相关法规。目前,我国只有极少数省市图书馆法规如《北京市图书馆条例》《湖北省全民阅读促进办法》等涉及高校图书馆社会服务内容,其他省、市很少见于宣传和报道。但这些地方性法规仅限于浅显的原则性规定,对高校图书馆社会服务缺乏严格的法律效力,总的来说,实际的意义并不大。[29]因此,当地政府部门要进一步加强高校图书馆社会服务的立法工作:立法建立图书馆对外服务的经费保障机制,并规定政府财政划拨的经费标准与数量;加大管理部门对图书馆社会服务的监督,对没有达到社会服务标准和要求的图书馆要减少财政投入和降低评价;有偿社会服务的收费标准不以赚钱为主要目的,仅限于维护正常的工作运转等。第三,实现高校图书馆社会服务制度化。有研究者调查发现,美国排名前100的高校图书馆中,就有98所制定了完善的社会服务制度,对涉及社会服务工作的方方面面做出细致的规定。[30]而我国所有向社会开放并建立了社会服务规章制度的高校图书馆仅占整个向社会开放高校图书馆的三分之一,且专门的规章制度较少,绝大多数社会服务规定散见于图书馆规章制度之中,只规定了社会服务的手段与内容,服务对象很少提及校友和弱势群体等。[23]由此可以看出,我国高校图书馆面向社会服务的各种规定内容比较空洞,服务范围小,服务层次较低,尚需进一步完善。因此,要实现高校图书馆社会服务制度化,明确社会读者的服务策略、服务范围、服务项目、收费标准、校外访问方式、知识产权教育以及服务纠纷解决办法等,以确保图书馆社会服务有章可依。

3.3 实现“大开放”格局

从近三十年的整体情况来看,我国高校图书馆社会服务还只是停留在小范围和“小动作”上,还没有拿出真正全面开放的姿态,积极迎合社会的全方位需求。随着社会的进步和不断发展,向社会“大开放”是实现高校图书馆自身社会价值的必由之路,也是学校融入社会发展的需要。大开放格局是要求整个图书馆系统的全面开放,是不排斥任何人的开放,也是各种资源和服务毫不保留的开放。① 图书馆物理馆舍的大开放。不仅是指书库、阅览室、学习共享空间的开放,而且包括图书馆报告厅、培训室、自习室、活动室和电子阅览室等场所的开放,最大限度地满足不同社会读者的个性化需求。② 对社会读者不设置诸多条件。如不设门禁、不限制时间、不办理借书证也可出入图书馆、不歧视弱势群体、公平对待每一个人等。③ 多元化的服务模式。一方面是服务内容的多元化,如各种文献资源服务、设备和设施服务、知识技术服务等;另一方面是服务形式的多样化,如馆内服务、上门服务、中介服务、现场服务以及联合服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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