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距原则”下的3海里

2018-01-30 17:06:45晓泉
兵器 2018年1期

晓泉

风帆时代的舰载火炮

在风帆时代,岸防火炮与军舰上使用的大中型舷侧火炮有颇多相近之处。首先,两者均使用箱式轮架,并且配有便于在射击过后快速将火炮复位的索具和滑轮组等机械装置。其次,由于岸防炮与舰载火炮的打击目标主要为木质风帆战舰,所以二者配备的弹种也基本相同。最后,岸防炮的口径通常与大中型风帆战舰的舰载火炮口径相当。在大多数时候,海岸炮台上部署最多的还是24磅(141毫米)或32磅(155毫米)加农炮。

根据英国史料,十八世纪末英海军所使用的32磅加农炮,其炮身重达 2.8吨。在没有任何动力起重设备的时代,高于这一重量的火炮固然拥有更强的威力,但是却难以用人力或畜力抬升至位于要塞高处或崖壁顶端的发射阵地上。

“大炮射程论”

海岸守卫者会在不速之客驶近时开炮示警或直接瞄准射击,海上航行的帆船也会小心翼翼避免过于接近敌对的海岸。所以,通过火炮射程来划分己方可以有效控制的领海和领海之外的公海,在当时似乎是一個合乎逻辑的选择。1702年,荷兰法学家宾克斯胡克在其著作中首次正式提出了所谓的“大炮射程原则”,其核心表述为“(陆上国家的)管辖权之范围应与其武力所能及的范围相对应”,在当时,武力所及之范围自然是炮弹能打到的最远距离。

按照某些说法,十八世纪大炮的平均射程约为3海里,似乎“大炮射程论”与“3海里领海”主张拥有某种天然联系。实际情况是怎样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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