隋鹏飞
股权结构(ownership strueture),国内部分学者将其翻译为“所有权结构”。我国第一部证券类词典《证券词典》中对股权结构的解释是股份构成的所有权组合形式。这实际上有两层涵义:一方面它有质的规定性,即考察持股股东的类型及其构成与持股比例。股东按其与公司的关系,可分为公司内部人股东和外部公众股东;按股东的地位,分为控股大股东和小股东;按股东主体类型,可以分为个人股东、家族股东、企业法人股东、机构投资者和国家股东;不同特性的股东对公司治理的态度和能力不同,决定着股东的目标和对经营者施加影响的方式。另一方面它有量的规定性,考察公司股份分布集中、分散或相对均衡的情况,反映了股东对经营者施加影响的权利大小。
股权结构是公司治理结构的基础和重要组成部分,它对公司治理结构的模式选择、公司治理结构的组织形式及公司治理结构的效率都有重要的影响。股权结构不同,决定了公司治理结构的权利制衡机制的差异。
而“公司僵局”(Corporate Deadlock)是指公司在运营过程中由于股东、董事之间矛盾激化而处于僵持状态,导致股东会、董事会等公司机关不能按照法定程序作出决策,从而使公司陷入无法正常运转,甚至瘫痪的状况。公司僵局的破坏性非常巨大,在僵局下,公司的经营处于停滞状态,公司利益受损,最终损害公司股东的利益,而且,对公司员工及债权人等利益相关者也造成巨大的损害,同时损害了社会资源的合理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