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非法社会组织”不能囿于曝光

2018-02-06 21:26
中国民政 2018年15期
关键词:评奖职能部门民政部

7月30日,民政部公布第六批涉嫌非法社会组织名单,引起社会广泛关注。今年2月6日以来,民政部社会组织管理局陆续公布6批涉嫌非法社会组织名单,结合社会公众提供的进一步线索,已有6个组织被取缔,11个组织表明解散或被予劝散,另有若干组织正在查处办理中。媒体和网民为民政部社会组织管理局曝光非法社会组织的举措点赞,并对“频发的根源”“如何治理”等问题提出合理建议。也有媒体指出,要依法加大对非法社会组织的打击惩处,才能形成威慑力。

【媒体观点】

《中国青年报》发表评论表示,面对行业协会乱象,相关职能部门并非熟视无睹。民政部在2014年就出台了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总体方案,进而又提出《全国性行业协会商会负责人任职管理办法》,试图通过大力改革,斩断行业协会与行政权力的关联。对于从事非法活动的山寨社团,相关各职能部门有必要各尽其责,严管严罚,加强打击力度,提高其违规违法的成本,使其望而生畏。对相关企事业单位和个人的合理需求,也要通过一系列正面引导的措施进行“疏”。疏与堵的有机结合,会起到相得益彰的效果。

《红网》发表评论认为,对那些以敛财为目的的非法社会组织,除予以公开曝光外,更要从严打击,并积极扶持优秀正规的社会组织,从而从根本上消除非法社会组织滋生的土壤。相关职能部门要引导和鼓励一些公信力强、影响力高的社会组织在公共服务、行业自律、评先表彰等方面真正发挥好作用。对正规社会组织组织的相关评奖表彰、座谈研讨活动,职能部门要加强指导,规范其有关的评奖原则、评奖标准、实施流程,使其依法组织活动,以满足企业和个人对评选表彰、座谈研讨的合理合法需求,真正使相关活动起到鼓励先进、鞭策后进的作用。

《泉州晚报》发表评论指出,山寨社团的危害性尽人皆知,除了敛财外,还有损正规组织的公信力。要根治山寨社团久治不愈的顽疾。企业、家长乃至每一个人,都要摒弃虚荣心,不贪恋虚浮之名,让山寨社团失去生存的条件。在管理方面,对确认为山寨社团的,除了勒令其停止活动外,对涉嫌违法的相关人员也该追究相应的行政或法律责任。只有在常态化管理与制度化防治上发力,才能从根本上铲除山寨社团的社会土壤。

【网民声音】

部分网民在新闻网站、微博微信互动平台上留言跟帖,发表评论。广大网民为民政部社会组织管理局曝光非法社会组织的举措点赞,并提醒企业和个人提高鉴别能力,谨防上当受骗。如网民“岭上一片叶子”说,干得漂亮!建议持续更新非法社会组织名单。网民“回首向来萧瑟处free ”说,参与有关组织活动时,注意核查其合法身份,不要片面认为以“中国”“中华”等开头的社团都是正规社会组织。部分网民提出,民政部门除了应及时曝光非法社会组织,还需加大整治非法社会组织的力度。如网民“阿里智能生活馆”说,相关职能部门要完善有关社会组织信息的公开和查询渠道。网民“小逸点点”说,虽然有这些名单,但一般人记不住。希望有关部门严查非法社会组织组织的活动,斩断非法社会组织的利益链。

【小贴士】

1.何为“非法社会组织”?“非法社会组织”是指未经民政部门登记擅自以社会组织名义开展活动,以及被撤销登记后继续以社会组织名义活动的组织,也包括筹备期间开展筹备以外活动的社会组织。

2.如何识别社会组织身份?社会公众在参与有关组织活动时,注意核查该组织的合法身份。社会组织的登记信息可以登录“中国社会组织”公共服务平台(www.chinanpo.gov.cn)或者通过“中国社会组织动态”微信公众号查询。

3.举报非法社会组织的途径。为获得取缔非法社会组织的有力证据,有关单位和个人可以通过以下渠道提供非法社会组织活动线索(包括组织名称、组织者、参加人、活动时间、活动地点、网站、电话、邮箱、微信群等):①登陆中国社会组织网(www.chinanpo.gov.cn)首页的“投诉举报”专栏,在线发送相关证据材料;②举报邮箱:jbshzz@vip.163.com;③传真:010—58124144。

猜你喜欢
评奖职能部门民政部
第三届“日知世界史奖”评奖公告
第二届“重宇杯”世界华文闪小说大赛评奖揭晓
检察版(十)
民政部未批准任何带有“一带一路”字样的社会组织
关于如何做好电力企业职能部门的员工绩效考核管理
民政部公布《基金会管理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
取消“热闹的评奖”是文化回归
基于“管理创造价值”理念下的职能部门绩效考核的几点思考
民政部:5年建起养老月略业标准体系
[迎接中国关工委成立二十周年征文]评奖揭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