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社关系视角下公共治理失灵与对策研究

2018-02-06 23:05:02李尧磊韩承鹏
中共宁波市委党校学报 2018年4期

李尧磊 韩承鹏

(上海理工大学 管理学院,上海 200093)

一、引言

政府与社会是公共领域中两种不同却同等重要的组织。政府从社会中产生,又独立于社会,二者彼此依赖,在管理公共事务、提供公共产品过程中目标求同,功能互补,关系密切。继党的十七大将社会置于“四位一体”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后,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增强社会发展活力,提高社会治理水平”[1],无疑是再次对社会角色重要性的肯定及对社会功能发挥的期许。然而,通过对不同时期政府与社会关系的梳理,可以发现社会角色长期处于被冷置状态。传统科层制是典型的“大政府,小社会”模式,政府一家唱“独角戏”;进入新公共管理时期,强调的是政府与非政府组织形成雇佣关系,发挥非政府组织的工具作用,社会则是处于被“掌舵”处境。而公共治理理论的提出在一定程度上就是为了弥补社会角色在公共领域中的缺失。公共治理强调多元主体、地位平等、协商议事,为发挥社会的功能作用提供了理论导向与路径支持。然而没有一种理论是完美的,市场机制会失灵,政府机制会失灵,公共治理机制也会存在失灵的情况。本文则从政社关系出发,通过对公共治理相关概念进行梳理,围绕公共治理的四大核心要素来探讨公共治理失灵的表现,并提出相应对策。

二、对公共治理理论的相关探讨

(一)对公共治理核心要素的探讨

探讨公共治理核心要素的前提是理解治理内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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