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民政部印发了《关于在社会组织章程增加党的建设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关内容通知》。《通知》要求社会组织应当在章程中增加党的建设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关内容,并结合社会组织实际情况,对章程修订的程序进行了适当简化。
《通知》的制定出台,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一中、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重要指示精神的重要举措。《通知》的有关内容,是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坚持党的领导,坚持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凝魂聚力的具体展现。《通知》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对社会组织发展的部署要求,从源头上确保了社会组织正确的政治方向和鲜明的价值导向,对推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引导社会组织发挥正能量具有重要意义。
一是章程在社会组织法人治理机构中占据基础性地位,对其成员具有重要的规范和指引作用。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指出“除国家法律法规外,市民公约、乡规民约、行业规章、团体章程等多种形式的社会规范,对其效力所及的组织和成员个人具有重要的规范、指引和约束作用,也是治理社会事务的重要依据和遵循。”社会组织章程作为社会规范的组成部分,是社会组织开展各项业务活动的行动准则,制定内部管理制度的基本依据,是社会组织纲领性文件,具有重要的基础性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