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治论坛(2018)“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专题论坛发言综述

2018-02-07 01:43
中国司法 2018年6期
关键词:普法宪法法治

本刊记者

5 月8日,中国法治论坛(2018)“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专题论坛在广东省深圳市举行。本次论坛由司法部、中国法学会、深圳市委市政府、广东省法学会主办,司法部法制宣传司承办。中国法学会会长王乐泉出席论坛并作主旨演讲。司法部副部长、全国普法办副主任赵大程主持论坛并讲话。中国法学会党组成员、副会长张鸣起,中国法学会党组成员、副会长张苏军,广东省委政法委和深圳市政府负责同志出席了论坛。

江苏省司法厅副厅长张武林、安徽省司法厅副厅长黄冰霓、湖南省司法厅副厅长唐世月、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副所长莫纪宏、中国人民大学教授赵晓耕、司法部司法研究所研究员洪英分别就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的相关理论与实践问题作了专题发言。现将发言内容综述如下。

江苏省司法厅副厅长张武林:强化“六个融合”构建法治文化建设新高地

近年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江苏省司法厅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注重融合发展,创新平台载体,深化法治实践,全面提升江苏法治文化软实力,努力构筑江苏法治文化新高地,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法治获得感。去年,江苏省政法委委托第三方评估全省“七五”普法规划实施情况,结果显示群众知晓率、满意率均突破95%,荣获优秀等次。我们的主要做法:

一是坚持与党委政府中心工作相融合。2011年,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名义出台《关于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的意见》,明确法治文化建设的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实施途径和保障措施。联合省委宣传部、省文化厅等7部门,配套制定《实施意见》,部署开展保障体系完善、建设能力提升、作品创作繁荣、传播体系优化、法治文化惠民等“五大行动”,以“建设年”“推进年”“提升年”“巩固年”“展示年”活动为载体,推动法治文化与经济社会发展同规划、同部署、同建设。主动将法治文化建设融入省委省政府确立的“强富美高”“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六个高质量发展”等中心工作的全过程、全领域。把法治文化作为法治江苏、文化江苏、诚信江苏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各级党委政府考核评价、江苏法治社会建设、公共文化服务指标体系。

二是坚持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相融合。将“群众性法治文化”列入省级《关于进一步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的指导意见》,“爱国守法”纳入星级文明户、五好家庭、博爱家庭、书香家庭等评选标准,保障和推动法治文化有机融入核心价值观建设。以法治文化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进家庭为载体,省市县联动在109个红色教育基地集中开展“不忘初心、尊崇宪法、共筑共享法治江苏”宣誓签名,举办“最美家庭讲好法治家训”万场巡讲、百万家庭学法读书竞赛等系列活动,促进核心价值观融入社会公共空间和群众日常生活。实施“法护人生”“法进家庭”“法润村居”三大行动,打造出少年崇德法学苑、德法护蕾行动、法治福孝文化等近百个特色品牌。

三是坚持与江苏地域文化相融合。以法治文化建设示范点创建为抓手,整理地方法治名人、法治典故、法治警言等法治渊源,融入剪纸、雕刻、瓷板画等传统文化,推动法治文化阵地向特色化、差别化、规模化发展,打造出常州史良纪念馆、扬州法治文化体验中心、苏州宪法宣传教育馆等为代表的亮点品牌。依托江阴法治文化研发中心、如东法治文化研发专家库等85个创作基地和团队,融入昆曲、柳琴戏等艺术形式,推动作品创作多元化发展。

四是坚持与基层社会治理相融合。打造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升级版,探索开展“崇德尚法”新型村(社区)和法治文化建设示范村(社区)创建,推广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制度,总结习近平总书记充分肯定的徐州马庄创建经验,帮助2万多个村居完成村规民约、社区公约专项梳理,融汇法治元素和道德内涵,倡导契约精神,弘扬公序良俗,依托自治管理、教育惩戒等褒扬善行义举、贬斥失德失范。探索“企业运营、市场运作、政府购买、百姓受惠”的法治文化建设模式,借助启东沙地普法名嘴微联盟、高邮小拇指普法志愿者协会、邳州普法鸳鸯法宣艺术团等156个社会组织,研发近千件法治文化产品,举办普法惠民环省行、法治农村行、法治文艺进社区等2.5万多场次。

五是坚持与群众生产生活相融合。每年根据工作重点和群众需求,组织第三方评估。构建万名法治宣传“服务对象信息库”,建成拥有6万余部作品的省级“法治文化作品资源库”,成立由百名法学专家组成的“普法师资库”,建立包含39万多条法律知识、1040个最新法律典型案例的“学法案例库”,为广大群众提供便捷有效的学法资源。

六是坚持与现代传媒相融合。依托12348江苏法网,整合省内391家专业普法网站、微博、微信、博客等,形成以法润江苏普法平台和江苏网络普法联盟为核心的新媒体普法矩阵,实现电脑、电视、手机三屏互联互动,普法资源、信息发布、法律解读、产品推送等“四大平台”的功能作用日益凸显,形成媒体全联动、舆论广覆盖的法治文化传播体系。

下一步将出台《关于深化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的指导意见》,立足新时代新起点,重新规划法治文化建设载体、内容、布局,为服务江苏高质量发展,建设“强富美高”新江苏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安徽省司法厅副厅长黄冰霓:推动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在江淮大地蓬勃发展

从2011年开始,安徽省按照“六五”普法规划要求,立足安徽省情,突出法治素养,聚焦系统推进,深耕江淮大地,在全社会唱响社会主义法治文化的主旋律,厚植全面依法治省的精神沃土,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实现了蓬勃发展。

(一)准确把握内涵,为推动法治文化建设提供理论指导。结合工作实践,我们认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既包括法治理念、法治思想、法治原则、法治精神、法治价值等精神文明成果,也包括宪法、法律、规范等制度文明成果和在长期的法治实践中形成和积累的物化成果;是与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国情相适应、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相统一,经由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涵育而成,具有人民主体性、历史传承性、体系开放性、鲜明地域性、发展渐进性等基本特征。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是文化建设的重要内容,是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基础性工作。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要以提升社会法治化水平为核心,以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为根本,以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培育法律信仰为目标。

(二)加强实践探索,为推动法治文化建设提供安徽方案。2012年,安徽省委省政府在全国较早印发《关于大力推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的意见》,确立了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的指导思想、主要目标以及八个方面重点工作任务,明确了组织领导体制、文化建设机制、经费保障标准和政策支持渠道等,这是安徽省开展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最基本、最重要的纲领性文件。按照“边建设边完善”的思路,近年来相继研究出台了一系列配套政策。目前,安徽全省由政府投资建设的单体室外占地1500平米以上的法治公园、室内300平米以上的法治基地共有93个,已经覆盖了所有省辖市和70%以上的县市区。2016年起,又着力推进落实“1+N”(即一部新颁布法律法规,创作一批反映其立法精神和规范要求的N种形态法治文化作品)法治文化作品供给方案,保证法治文化作品的及时有效供给。2016年初,安徽省委省政府明确将法治文化设施建设纳入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实现了法治文化传播与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同步实施。出台《安徽省级法治文化建设示范基地命名办法》,已命名了首批34个单位为法治文化建设示范基地。安徽省确定法治文化建设资金由各级政府予以保障,法治文化建设纳入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使用项目,所有支持文化改革发展的政策适用于法治文化建设。在安徽省委综合考核和安徽省政府目标管理绩效年度考核中,法治文化建设都是考核各市政府、省直各部门的重点内容,并于2016年启动了问责机制。

(三)坚持问题导向,为推进法治文化建设提供有效支撑。针对推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中的问题,我们提出如下建议:一是明晰工作定位。要找准法治文化建设在法治中国建设中的位置,就是要明确法治文化是法治建设的重要保障,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任务。要明晰法治文化建设与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关系,将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是法治宣传教育的主体任务鲜明地提出来。二是健全工作体制机制。要抓住中央对司法部重组并强化其职能,且将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司法部的重大机遇,坚定全系统担负推进法治文化建设的职能自信,将司法部系统在法治文化建设中的主体责任鲜明地提出来。建立起以我为主、各方参与、运转有效的领导体制,建立起资金来源明确、考核评价有力的工作机制,有效推动立法文化、执法文化、司法文化、守法文化一体建设、全面发展。三是聚焦薄弱环节精准发力。要进一步增强法治文化理论课题的研究力、人民群众的文化判断力、法治文化精品的创作生产力及法治文化服务力。

湖南省司法厅副厅长唐世月:深化法治文化建设的实践与思考

湖南省深入推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为法治湖南建设营造了良好法治氛围。2015年通过积极争取省委、省政府重视支持,推动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的意见》,进一步明确了法治文化建设的目标任务和工作措施,吹响了全省法治文化建设的“冲锋号”。目前,全省各市州和绝大部分县市区都通过党委政府“两办”下发了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的意见,并将法治文化建设纳入了绩效考核、综治考评、法治政府考核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督促考评。全省形成了党委政府统一领导,宣传部门、司法行政部门牵头协调,相关职能部门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社会各级和全体公民共同参与的工作机制,实现了各级各部门条块结合、上下联动、整体推进的法治文化建设工作局面。湖南省通过探索“研发、创作、推广、扶持”模式大力推进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先后从省级普法经费中拿出200多万元,采取“以奖代投”的方式,在全省推动建设了36个省级法治文化示范项目,同时连续三年将法治文化阵地建设纳入省对市州的综治考评。2015年以来,我们先后投入300余万元通过政府采购的方式与湖南话剧院等文化企业进行合作,开展了法治小品剧创作巡演、《青少年法治漫画读本》编印、法治电影进校园等活动,推动法治文艺作品创作。努力探索法治文化的“孵化机制”,采取面向社会征集、开展普法创新大赛等方式,发现好的创作脚本、题材、创新推进等,列为法治文化作品创作扶持项目,鼓励社会力量参与法治文化作品创作和传播。目前全省各市州和大部分县市区依托电视、电台、报刊等传统媒体,开设法治专栏(节目)260多个(档)。充分发挥新媒体影响,全省建立普法专用网站338个,开设普法微信公众号619个,网络普法专栏338个。

为适应新时代新要求,深入推进法治文化建设,应主要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是深化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的研究。建议中国法学会、司法部组织全国知名专家教授对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进行重点研究,出台一些重大研究成果,为深入推进法治文化建设提供有力的理论和智力支持。二是进一步加强法治文化建设的顶层制度设计。要将法治文化建设作为落实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方面,切实强化对法治文化建设的组织领导,明确各级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的责任,着力完善法治文化研究、作品创作、阵地建设、推广传播等相关制度。要建立政府引导投入、企业自主投入、社会各方面支持的法治文化建设经费保障机制。加快建立重点法治文化建设项目扶持制度。三是积极培育壮大法治文化建设各相关专业队伍。加强法治骨干队伍培训,建立健全法治文化研究、创作、传播的人才培育机制,大力发展基层业余法治文化作品的创作、演出队伍。四是进一步加强法治文化建设的统筹协调能力。司法行政部门作为推进法治文化建设的牵头责任部门,要切实加强工作统筹协调,要将法治文化建设纳入法治建设和普法规划中,加大法治文化建设在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和法治城市创建中的考核权重。积极建立法治文化建设联席会议制度,统筹协调、指导解决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有关问题。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莫纪宏:以学习贯彻《宪法修正案》为契机 构建生机勃勃的宪法文化

2018年3月11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这是现行宪法的第五次修正。此次宪法修改意义重大,执政党不仅通过宪法修改将党的政策及时转化为国家宪法,更重要的是,在宪法修改的过程中,中央修宪小组自始至终依法按照程序来修改宪法,将宪法修改的政治建议程序与法定的提请审议程序和审议通过程序有机地结合起来,充分体现了执政党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的信心、决心和执行力,是执政党全面依法治国的生动实践,为执政党探索出了一条治国理政的新路子。

纵观此次修宪工作,既是宪法文化不断生长的结果,同时也为宪法文化的进一步构建提供了坚实的宪法依据。宪法文化是法治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法治文化的核心内涵。在1215年英国的《自由大宪章》作为世界历史上第一部具有宪法文化特性的法律文件正式产生之前,人类社会的各种意识形态和制度形态中,只有以法律制度为基础的法制文化、法律文化,但缺乏法治文化。1215年《自由大宪章》确立了两项法治原则,一是世俗社会的最高统治者的权力来源于法律,最高统治者也要接受法律的约束;二是即便是最高统治权力也不得随意侵犯法律所赋予普通人的自由和权利。正是因为1215年《自由大宪章》确立上述两项法治原则,才正式开启了现代法治文化的先河。为此,权力受制约和权利受保障成为宪法的重要原则,也成为宪法文化的核心价值,并催生了现代法治精神。因此,宪法文化首先来源于宪法理念,然后得益于固化宪法理念的法律文件。从理念与制度的关系来看,宪法文化是宪法价值与宪法制度的有机结合体,并通过宪法实践得到了强化。没有限权和维权的宪法理念,也不可能产生现代意义的宪法文化和法治文化,没有具有宪法属性的法律文件的制度确认,宪法也无法获得历史传承的有效载体。因此,宪法文化的形成仰赖于宪法理念的产生和宪法制度的完善。

此次宪法修改,结合党的十九大精神,把党的十九大确立的一系列重要理论观点、重大方针政策,特别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写入宪法,把“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写入宪法,都生动地体现了我国现行宪法作为社会主义类型宪法所具有的社会主义文化特征。此次宪法修改的各项内容,为在宪法实施过程中牢固地树立宪法文化的影响和作用机制奠定了制度基础。只有认真学习此次宪法修正案,把宪法修正案的各项要求和精神落到实处,才能在实践中不断巩固宪法文化建设的成果,以宪法文化建设为契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各项工作的有序进行。

中国人民大学教授赵晓耕:依法治国与传统法律文化

“依法治国”已经成为国家的政治共识。这一共识的形成是共和国40年风雨历程的结果。改革开放后的40年不断丰富校正着我们的这一共识;今天的“德润人心,法安天下”与传统法文化不无联系。

对传统法律文化应该批判地继承。我们强调弘扬社会主义法律文化,传统法律文化应当成为我们汲取的资源。对传统法律文化的研究、传播和批判,正是为了更好地完善当今社会主义的法治文化。而正确认识理解、恰当解读宣传传统法律文化的特质,对于我们当下的依法治国亦是不无裨益的。

法治德治相辅相成。孔子讲的“德礼政刑”关系,对应于传统士大夫推崇的“修齐治平”理念,正是传统政治理想经由传统儒家徳治理念与法家法治原则相互融合的结果。德治重在治人,所谓“徳润人心”。传统的贤人政治理念,为官清廉刚正的期许,都在说明“为政以德”要从“为政得人”加以落实。清末修律大臣沈家本亦曾强调:法律固然重要,但尤其要有适宜的用法之人。所谓“用法得人”,这或许正是当今我们强调“德治”的“初心”。一个不专业的法官很难通过个案的司法满足民众对公平正义的期待;一个缺德的法官,非旦不可能对他有如此的期待,很大程度上此类人恰是污染司法清廉的祸端。“明德慎罚”岂止是一句几千年前古人的告诫,更应是我们今天司法为民的座右铭。在建设法治国家的进程中,“德治”自当是不无裨益的。

司法部司法研究所研究员洪英: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的三个维度

法治文化是法治建设实践的观念形态的反映和体现,是法律制度、法治精神在一个国家或地区实施的程度和人们对法律信仰水平的总和。法治文化核心的内涵强调依法办事,尊重宪法和法律的权威。

(一)理念层面上的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法治理念是关于法治的理性认识,是关于法治的思想观念、价值判断的总和。法治蕴意和象征着一系列重要的法律精神和理念,比如公平、正义、自由、平等、安全、和谐等。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是我国社会主义法治的鲜明特色,是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必须坚守的根本原则和价值理念。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是以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为导引、以社会主义法律制度为主干、以依法办事和自觉守法为基础、以构建社会主义法治秩序为目标的法治文明状态。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需要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支撑,而这种法治理念的形成则需要借助法治宣传教育的手段来实现。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及法治文化的培育,离不开宣传和教育对人的法治自发意识向自觉意识转化的推动。法治宣传教育不仅是一场知识传播运动,更是负有观念变革和文化建设的功能担当和意义承载。在此意义上,可以说,法治宣传教育和法治文化之间呈现一种相互促进、相互作用的关系。社会主义法治宣传教育应该是以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为己任的法治实践活动,今后的重点或者说发展方向应是通过法治宣传教育活动,传播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培育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弘扬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法治理念是抽象的,法律条文是枯燥的,因此,要通过各种各样的形式让它们变得鲜活起来,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逐渐根植于民众头脑中,全面落实到法治中国建设的各个方面和各个环节。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必须在全社会树立宪法作为国家根本法的权威,形成依宪治国的法治文化。而加强宪法宣传教育是形成依宪治国的法治文化的基础性工作,只有注重宪法宣传教育,才能形成崇尚法治、维护宪法法律权威的良好氛围,为强化宪法法律实施提供强有力的精神支撑。今后的宪法宣传教育,应牢牢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将法治文化与政党文化建设结合起来,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对宪法法律保持敬畏之心,带头维护宪法和法律权威。

(二)制度层面上的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的一个重要目标,就是从法律制度以及政策方面营造公平的社会环境,从制度文明上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让法治成为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基本范式。制度层面上的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不仅包括我国的以宪法为核心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完善,也包括以法治文化建设为主要内容的制度化建设,如与法治文化相关的各类规范性文件和工作制度等。法治文化的特征之一是在制度层面上应是良法善治。因此,立法在法治文化建设中的功能表现在如何平等地对待权利义务,平等地分配权利义务,确保法治“良法”之实质要件的实现,为民众认同和接受法律奠定内容基础,为法治之文化积蕴储备前提。此次的宪法修改正是立足于立法的这种功能作用,为进一步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而采取的重大举措。此次宪法修正案体现了社会主义法治文化与政治文化的结合,即社会主义政治文化建设对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具有指引和塑造作用;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对社会主义政治文化建设具有规范和保障作用。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首先需要有一个健全完善的法律制度体系提供坚强有力法律支撑和制度保障。因此,应以此次宪法修改为契机,引领和带动社会治理领域的立法步伐,不断健全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逐步补齐国家治理过程中法律制度供给不充分的短板,保证国家治理各项制度措施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三)实践层面上的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与我国的法制(法治)宣传教育实践的发展变化过程相呼应,从“一五”普法到“六五”普法中后期一直沿用“法制宣传教育”,到后来“法治宣传教育”第一次正式出现在大家的视野中,标志着普法工作从法律知识普及向培育法治信仰迈进,一字之差凸显了对法治理念和法治精神的培育,标志着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的发展方向。但从法治文化建设的实践发展进程来看,法治文化建设与法治实践的结合还不够紧密,普法教育和依法治理实践还没有达到完美融合的程度,需要在实践层面上进一步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把法治的思想、观念、精神和思维等渗透到全面依法治国实践中,通过加强宪法法律的实施,通过进一步推进普法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活动的开展,形成崇尚法治的文化氛围,让每一个公民受到持续的浓郁的法治文化熏陶,更加自觉地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护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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