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司法行政文化核心内容的思考

2018-02-07 16:30肖卫华
中小企业管理与科技 2018年34期
关键词:核心内容细心司法

肖卫华

(南昌师范学院文学院,南昌 330032)

1 文化及司法行政文化概念

一般认为,文化是人类在社会历史发展过程中所创造的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的总和。我国司法行政事业在其存在和发展过程中,经过长期的积淀,正在形成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司法行政文化体系。这一体系,是司法行政干警思想观念、心理意识、行为规范、行为习惯以及价值取向的总和。

2 司法行政文化核心内容的研究现状及其原因

“司法行政文化”概念的提出,是司法行政职业独特性的体现和要求,也是司法行政工作趋于成熟的表现[1]。虽然业界和学界对于司法行政文化有过一些讨论和研究,但总体来看,这种研讨并不是很多。而且,到目前为止,我们都还没有提炼、概括过司法行政文化具体的核心内容。导致这一现状产生的原因,我们认为,主要是源于司法行政工作本身的特殊性。

2.1 司法行政工作的“多兵种”、“战线长”特点

司法行政机关担负着监狱管理、戒毒管理/教育矫治、全民法制宣传教育、人民调解、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律师、公证、基层法律服务、司法鉴定、司法考试和法律援助等多项职能。与其他政法机关相比,其显著特点可以概括为“点多、线长、面广”。要在这样一个庞杂的队伍内部形成一种能够被各“兵种”接受的、适合各“兵种”的价值、理念,并且在思想上和行动上要高度一致和自觉,是一个十分艰苦、漫长的过程。

2.2 司法行政人员知识结构差异性较大

知识结构是形成群体精神特征和心理结构的重要基础。目前,司法行政系统人员从来源来分有科班出身的研究生、大学生(既有公安警察院校的准军事化教育体系培养的学生,又有普通高校培养比较崇尚个人意志的学院派)、军转干部、社招人员、其他转行从事法律服务的人员等。无论他们的学历、专长,还是目前从事的工作所强化的技能都有很大差异。从群体特征的角度来看,法院、检察院、公安局等具有基本相同知识背景的机关容易形成法官文化、检察官文化和警察文化等队伍特色的文化,而司法行政人员知识结构差异性比较大,一定程度上会影响到这个队伍形成具有明显特质的整体文化面貌。

3 司法行政文化核心内容的提炼与概括

司法行政文化核心内容的提炼与概括,不仅仅是一个理论研究的问题,更是司法行政工作的现实需要,它关乎老百姓对于司法行政工作全面、准确的认识,关乎司法行政工作的社会影响力和未来发展,因此,很有必要将这项工作提上议事日程。

3.1 提炼、概括的方法与原则

对于司法行政文化核心内容的提炼与概括,从方法上来讲,可以从三个方面入手,即演绎、借鉴、归纳。

3.1.1 演绎法

演绎法是一种由一般原理推出关于特殊情况下的结论的方法。司法行政文化虽然与政法文化存在差异,但它毕竟隶属于政法文化,因此,政法文化的核心内容同样也适用于司法行政文化,在提炼与概括司法行政文化核心内容时,可以从政法文化核心内容进行演绎[2]。这是一种下行的方法。

3.1.2 借鉴法

借鉴法就是借鉴和吸收政法系统内其他部门(如公、检、法)以及政法系统外的部门在提炼与概括行业文化方面好的经验与做法,将之拿来为我所用。虽然说公、检、法核心文化的提炼在一定程度上得益于其集中、突出的行业特点,但不可否认,他们肯定有一些很好的经验做法,对此,我们应该虚心学习,好好研究,加以借鉴。这是平行的方法。

3.1.3 归纳法

归纳法是一种由一系列具体事实概括出一般原理的方法。如前所述,司法行政是一个“多兵种”的庞杂系统,其下每个组成部分,都有一些集中、鲜明的职(行)业文化特色,如《公证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对公证员提出的“忠于事实、忠于法律;爱岗敬业、规范服务;加强修养、提高素质;清正廉洁、同业互助”十六字基本准则,人民调解“恪尽职守、乐于奉献、锲而不舍、促进和谐”的职业精神等。我们可以在对司法行政所辖各部门、各行业的文化进行归纳后提炼出整个司法行政系统文化的核心内容。这是上行的方法。

此外,对于司法行政文化核心内容的提炼与概括,必须坚持与司法行政具体职能及其特点相结合的原则。前者是理论,后者是实践,理论的提炼与概括需建立在实践的基础上。

3.2 司法行政文化核心内容之我见

根据以上方法与原则,我们将司法行政文化的核心内容概括为:忠诚专业、细心执着、幸福和谐。

3.2.1 忠诚专业

“忠诚”,指对人或者事、价值或者原则矢志不渝、尽心竭力的思想觉悟和道德品格。对于司法行政干警来说,忠诚就是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忠于职守,这是司法行政干警的政治本色,它要求司法行政干警必须把好政治方向,坚定理想信念,认真履职尽责,勇于献身使命。

“专业”就是精通业务知识和业务所需各项技能,这是对司法行政干警的能力要求。要想干好司法行政事业,光有忠诚还不够,因为司法行政工作还是一个技术活。忠诚与否只是愿与不愿的问题,而专业与否则是能与不能的问题,两者必须结合起来,缺一不可。对于司法行政干警来说,“专业”最重要的有两方面的要求:一是要精通法律;一是精通心理学。只有精通法律,我们才能更好地做好普法宣传工作,才能为人民群众提供有效的法律援助和其他法律服务,才能在调解过程中以理服人;而要做好罪犯、吸毒人员以及社区矫正人员的教育、改造工作,则必须具备过硬的心理治疗、行为矫正技能,这也是政法部门中司法行政机关最具特色的专业要求。

3.2.2 细心执着

对于司法行政干警来说,“细心”就是要在日常工作当中,密切关注身边的人、事、物,及时发现不稳定因素、危险苗头,以将矛盾、纠纷甚至是违法、犯罪事件消灭在萌芽状态。一个细心的基层司法行政干警可能防止一场严重的群体斗殴事件,一个细心的公证员可能防止一个轰动全国的彩票舞弊案件,一个细心的监狱警察可能防止一场令人震惊的监狱暴动越狱事件。细心对于以“防”为首要目标的司法行政工作而言,显得尤为重要。

司法行政工作,没有破门而入抓捕犯罪嫌疑人时的惊心动魄,没有站在庄严的国徽下代表国家行使权力时的肃穆威严,更多的时候,是要面对“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的争吵不休,一个个相同或相似的法律咨询问题、鉴定、公证案例,犯人、吸毒人员、社区矫正人员不断反复的心理、行为问题,这是一项费力但不见得能有立竿见影效果的工作,因此,特别需要司法行政工作者有极大的耐心和执着精神。

3.2.3 幸福和谐

司法行政机关承担的监狱戒毒、安置帮教、社区矫正、人民调解、法律服务、法制宣传教育等职能和工作,在社会管理中发挥着协调社会关系、规范社会行为、解决社会问题、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公正、应对社会风险的重要作用,而所有的这一切,最终都是为了让人民幸福安康、社会和谐稳定,这充分体现了司法行政工作的人民性。

忠诚专业、细心执着、幸福和谐,集中体现着司法行政机关作为司法服务、保障部门的价值追求,共同构成司法行政文化的核心内容,成为不可分割的有机统一整体。忠诚是灵魂,没有对党、国家、人民、法律和职守的忠诚,我们的司法行政工作就将失去方向和动力;专业是基础,没有扎实的业务知识和过硬的业务技能,我们的工作将步履维艰;细心是保障,没有心细如发的敏锐,我们就难以做到未雨绸缪、防患于未然;执着是条件,没有锲而不舍的精神,我们就很难在繁杂、琐碎的司法行政工作中保持高昂的斗志、饱满的热情;幸福和谐是根本,是司法行政工作的最终目标和落脚点,只有实现了人民幸福安康、社会和谐稳定,我们的工作才有了意义和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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