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因私情坏规矩

2018-02-09 20:25张君燕
共产党员·下 2018年1期
关键词:文史馆张居正罚金

张君燕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不久,中央人民政府酝酿成立中央文史研究馆。杨开慧的朋友、柳直荀烈士的遗孀李淑一托人找到毛泽东,表示想要去文史馆当研究员。按理说,李淑一作为烈士遗孀,生活有困难,理应得到妥善照顾,毛泽东推荐她找一份工作也是有理由的。毛泽东虽然做了推荐,但文史馆最终没有录取,他也“未便再荐”,于是特意写信交代秘书田家英,把这件事当成了私事处理,打算用自己的稿费资助李淑一。

孟子有言:不以规矩,不成方圆。世界上的一切都必须按照一定的规矩秩序各就各位。那么,“规矩”和“私情”就一定势不两立吗?答案是否定的。朋友提出要求,毛泽东帮忙解决,这在情理之中;被文史馆拒绝,毛泽东丝毫没有怪罪,更没有因私情而去破坏规矩,只是把原因归结为“文史馆资格颇严”;事情没有办成,毛泽东并没有甩手不管,而是决定用自己的工资私下里相助。于公于私,这件事都处理得无可非议,既没有让文史馆为难,又妥善解决了问题,可谓两全其美。

张居正是明朝大臣。嘉靖三十六年,张居正到翰林院供职。有一段时间,张居正负责一项史书纂修的工作。因为时间紧、任务重,为了在计划的时间内完成工作,张居正把任务逐一分配给每个下属,并制定了一系列奖罚分明的规章制度来激励众人——如果按时完成任务,就能得到奖励,否则就要受到惩罚。

如此一来,下属们干劲十足,工作起来严谨而认真。意外的是,离规定完成的时间还有三四天的时候,下属李勋突然生病了,不仅耽搁了自己的任务,还影响了工作的整体进度,于是其他人纷纷伸出援手,最终在规定时间内替李勋完成了纂修任务。

病愈的李勋真诚地向众人道歉,其他人都大度地表示谅解,毕竟因为生病而耽误工作不是李勋主观愿为的。况且李勋还是张居正的得意门生,两个人私交很好,李勋家境困难时,张居正曾多次解囊相助。就在众人都以为这件事会波澜不惊过去的时候,张居正却突然当众宣布:“因为李勋没有完成任务,所以必须按规矩交纳罚金。”众人不禁暗自惊呼:“这笔罚金不是小数目,这可是两个月的俸禄呀!”

家境并不富裕的李勋虽然甘愿受罚,但交罚金却实在吃力。后来,张居正拿出自己的俸禄替李勋交了罚金。这让众人很不解:“既然如此,为何不取消处罚呢?结果还要掏自己的腰包。”而张居正解释说:“既然事先有了规定,那就一定要照章奖惩。李勋事出有因,我虽与他私交甚好,但这些都不能成为破坏规矩的理由。也正是出于私交,我帮他交上罚金。”

处罚是对规矩的敬重和维护,替交罚金则体现了对朋友的关怀和体谅。而这兩者的结合,更能体现出为官者的决断和魅力!正如张居正所言:“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不难于听言,而难于言之必效。”

其实,每一名共产党员,尤其是手里有着一定权力的领导干部,一定要做到“心中有规矩、手里有戒尺”,该做的事要做好,不该做的事坚决不做。日常生活中,我们可以对朋友宽容理解,可以帮朋友解决各种难题,但这一切都必须在不违背原则、不违法违规的前提下。如果两者发生冲突,那规矩绝对要放在第一位,绝不能因为私情而破坏规矩。倘若能既不违背原则,又能帮助他人,则不失为智慧的处世之道。endpri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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