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西克“海德格尔式的马克思主义”及其启示

2018-02-10 14:58
关键词:存在论辩证法海德格尔

张 涛

(安徽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安徽 芜湖 241000)

科西克是东欧新马克思主义理论家,其代表作是《具体的辩证法》。如何看待科西克的这一著作呢?学界基本上持有三种观点:第一种观点认为,它是马克思主义的,如美国学者皮科纳提出它是 “忠实地根据马克思的观点成功地提出了我们时代的伟大哲学问题”;[1]国内有学者也认为,它实现了对马克思主义辩证法思想的全面解释与论证,从而使马克思的唯物辩证法建立在坚实的基础上,因此是对马克思主义的丰富和发展。[2]第二种观点认为,它既不是海德格尔式的,也不是马克思主义的。[3]第三种观点认为,它是以海德格尔生存论透视、解读马克思主义的理论结果。

笔者赞同上述第三种观点。科西克这一著作虽然产生了不小的影响,但却不是对马克思主义的推进,而是运用海德格尔生存论解读马克思主义的典型理论形态。只是上述第三种观点,或是基于科西克的现象学、存在论的背景,或是基于该书大量使用了海德格尔存在论的术语,比如,烦(操心)、追问、被抛性、向死存在、时间的三个向度、实存等等。如是,在它的相关论证中,尚缺乏对其内在理路的系统深入的发掘。科西克“海德格尔式的马克思主义”的内在理路是:存在即实在,构造实在的是实践,实践即生存,人通过生存走向实在存在。

一、通过将存在归结为实在,从而将实践本体化

《具体的辩证法》在开篇第一句话就说道:“辩证法探求物自体”。[4](P1)这里的物自体是指什么呢?科西克又在书的结尾一句,呼应性地揭开了谜底:“物自体绝不是一般意义上的物,确切的说,它压根就不是什么物。哲学研究的物自体本来就是人和人在宇宙中的位置。换而言之,物自体是通过人在其历史中揭示出来的世界总体和世界总体中的人的存在。 ”[4](P152-153)所以,科西克眼中的物自体就是指人与世界的存在。那么,又该如何理解这里的存在呢?

众所周知,物自体是康德哲学的核心,但是康德并没有完全揭开物自体之谜。康德之后,黑格尔说绝对精神,叔本华尼采说意志。这些解答都没有令科西克感到满意,而让他真正倾心的,则是通过海德格尔存在论和马克思主义来求解物自体之谜。但科西克对海德格尔存在论与教条式的马克思主义又都进行了一定程度的反思。一方面,他认为教条式马克思主义的存在理解是实体性的,即教条式马克思主义对“唯物”的解读并没有遵从辩证思维,而是通过实体性思维和还原论思维把马克思读成了“经济决定论”的实证主义者,因而没有破解物自体之谜;另一方面,他又认为海德格尔对存在的理解,其实情不过只是一个空洞概念而已,因此,它也没有达到对物自体的把握。因此,科西克要通过将海德格尔与马克思的结合,来试图破解物自体之谜。

科西克认为,存在自身的丰富性不能寄托于海德格尔空洞的概念,而应在于为存在找到一种非概念性的现实中介,以此来补充存在,使其从空洞达到丰富。对于这种非概念性的现实中介,科西克称之为实在(reality)。科西克是如何理解实在的呢?在他看来,实在不能被看成是一个单纯的封闭性的实体的概念,而应该看成是历史的具体的多样性统一。也就是说,实在是不断生成着的,并且能自己构造自己的总体。对此,科西克说:“实在是一个具体的总体,是一个结构性的、生成着的、自我塑形的整体。 ”[4](P12)

如是,科西克就达到了这样一种归结:物自体即存在,存在即实在。在这种归结中,虽然科西克对海德格尔生存论的弱点进行了一定程度的揭示,但是他并没有否定海德格尔。他所不满的只是海德格尔存在的空洞性,空洞的存在使得海德格尔没有达到一种具体的历史的统一。于是,科西克试图在海德格尔的地基上,通过舍弃存在概念空洞性,继而替换成一种有现实内容和现实历史要素的本真的实在存在。

科西克进一步认为,对实在的理解必须通过转换我们的追问方式,才可能达到本真的实在,即将追问实在“是什么”的问题转换成实在是如何形成的来确定实在的方式。他强调,这种转换至关重要,是革命性的转换。也就是说,通过将实体性的追问方式,转换成关系存在论的追问方式,正是革命性的转换。正是在“这种通过确定社会实在的如何形成来确定社会实在是什么的追问方式,蕴涵着一种社会与人的革命性概念”。[4](P25)在科西克看来,因追问方式的转换——实在是如何形成的——而构造的革命性的方式,才正是唯物主义提出的那个革命性的问题:“唯物主义哲学主张,实在不仅以‘客体’、境况和环境的方式存在,而且首先是以人的客观的活动存在,它自身的形成境况就是人类实在的具体化的构成。 ”[4](P75)

那么,能够构造实在的革命性的客观的活动又是什么?在科西克看来,正是实践。

科西克说道,实践之所以能成为追问实在的本真方式,是因为实践自身就是 “人的存在的界域”。[4](P136)而且人也正是通过实践,不断地打开人的存在这个界域,从而达到对实在存在的不断构建。在此,科西克是把实践抬升到本体论的高度,他认为只有实践本体化才能达成原初的存在界域,才能超越唯心与唯物、人与自然、物质与意识等形式的二元对立,这种超越也正是辩证法的精髓所在。辩证法探求物自体,探求物自体也就是探求实在,而实在由实践所构造和展示,所以科西克说道:辩证法就是在人的实践的根基上“精神地、理智地构造社会”,“展开和解释一切社会现象”的方法。[4](P17)

那么,如何理解辩证法及作为其根基的实践呢?科西克又通过把实践生存化来达成对这个问题的论证。

二、通过将实践归结为生存,从而将实践生存化

在海德格尔生存论的语境中,实践作为人的存在的界域被看作是前理智、前逻辑、前课题的领域。科西克认为,一个人通过他的生存与世界建立关系,其实在他尚未开始沉思它之前,尚未把它变成一个研究对象之前,尚未在实践中或理智上承认或否定它之前,这种关系就已经存在着了。[4](P133)实践就是原初的生活世界,原初的生存境域。因此,对实践自身的理解,必须要从人的生存上来进行把握。

就实践的本质和其普遍性而言,实践是构造实在,包括社会人类实在和人的实在的决定性因素,它不仅展示着实在自身,揭示着一切社会现象,同时还揭示出人自身存在的秘密。即“人是一种生存构造(onto-farmative)的存在,是构造社会人类实在(即人的和超人的实在,总体实在)从而掌握和领会它的存在。 ”[4](P137)也就是说,人是一种能动地构造自身的存在,也是能动地构造社会历史的存在。因此,实践作为人的根本存在方式,就绝非仅仅决定人的存在的某些方面的品格,而早已渗透到人的全部本质上,并在总体上决定着人。人的实践就是它的生存。

在科西克看来,实践有两个层面,它既有劳动(异化劳动)的一面,也包含生存论的要素。在这里,生存论的要素不仅表现在人的客观活动中,也表现在构造人类主体自身的过程中。人的操心、忧烦、焦虑、恶心、恐惧、笑、希望等,并不能把它们简单地看作切实的“感受”、“体验”,实际上,它们是以争取承认的斗争(即人的实现自由的过程)的一种方式表现出来的生存论要素。这些要素对人的存在而言,至关重要。“如果没有这些生存论要素,劳动就无法作为实践的一种形式而存在。 ”[4](P138)

在科西克这里,我们可以看到,实践本体化与实践生存化其实就是同一个哲学事件。因为实践并不是封闭在社会性和主观性中的人的存在,而是构造社会人类实在和人的实在,进而从存在方面揭示世界和实在的过程。也即是说,实践形成了对于一般实在和存在的开放性。这样,在“实践过程中的生存构造(onto-farmative)是本体论成为可能的基础,也是存在理解的基础。 ”[4](P139)科西克认为,对实践的如此理解,才能准确地界定人的存在本质。由是,人的实践其实就是海德格尔那里的此在的在世存在。与海德格尔那里把人的在世存在区分为本真和非本真的样式一样,科西克也把实践二重化了。

在科西克看来,如果没有生存论的要素,实践就会降格到工艺和操控的水平;没有良知,理性就成为贬黜价值的工具理性。没有良知的实践、降格的实践,就是非本真的实践,就是拜物教化了的实践、异化实践。

实践区分为本真实践与异化实践的两重性,这是由“烦”(care,操心)的两重性表现出来的。[4](P38)那么,科西克又是如何理解烦的呢?他认为,烦是“经济的最原始最基本的存在方式”。[4](P37)因此,烦根本不能理解为一种心理状态,也不是与某种积极心境心态交替出现的消极心境心态,而是一种 “经过主观转化的作为客观主体的人的实在”。[4](P37)科西克指认,人在其整个的生存状态之中,总是被抛入环境与关系的恢恢之网,这张网就是作为实践的功利的世界而在人面前的展现,烦就是这张网对人的重重牵挂。故而,烦向人展示出来的,是经过主观转化的客观主体实在,也即是说,烦并不是主体外的客观世界,而是主体内的世界。[4](P38)

那么,人如何从操持世界转向本真实践世界呢?科西克认为,这种超越的可能性归根于烦的两重性中的神圣维度。烦在科西克那里有两重维度,一是凡俗维度,一是神圣维度。而烦的神圣维度就是主体超越物化世界的内在的生存力量,也是通向本真实践的内在力量。所以,科西克强调:“人正是通过他的生存,才不仅仅是一个业已被罩于社会关系恢恢之网的社会实在。 ”[4](P46)

由此,科西克完成了通过生存转换走向本真存在的论证,形成了自己独具特色的“海德格尔式的马克思主义”解释。

三、科西克“海德格尔式的马克思主义”的启示

通过上述分析,可以看出科西克《具体的辩证法》之所以被命名为“具体的辩证法”,其新意倒不在于对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和基本方法的指认,而在于它通过海德格尔的存在论生存论来对马克思主义重新解读。即通过生存论为辩证法植根,然后再以辩证法来描述存在的意义,以求达到对海德格尔生存论与唯物辩证法的双向深化,形成自己的理论特色。

应该说,科西克“海德格尔式的马克思主义”理论深度,达到了东欧新马克思主义研究的最高水平,这将东欧新马克思主义理论水平带到了西方马克思主义的高度上,使之完全能与其相媲美。因此,我们推进马克思主义中国化,发展21世纪马克思主义、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必须全面地研究当代世界马克思主义思潮。也就是说,当我们在研究卢卡奇、柯尔施、葛兰西等早期经典西方马克思主义的时候,在研究霍克海默、阿多诺、马尔库塞、哈贝马斯等为代表的法兰克福学派的时候,在研究萨特为代表的存在主义的马克思主义的时候,在研究结构主义的马克思主义、分析主义的马克思主义、弗洛伊德的马克思主义、生态学的马克思主义、实用主义的马克思主义、后马克思主义等思潮和流派的时候,不能忽视对东欧新马克思主义的研究。

通过科西克的“海德格尔式的马克思主义”与马尔库塞早期在海德格尔指导下进行的历史唯物主义现象学的研究来对比分析,我们可以看到,科西克与马尔库塞的理论建构具有高度一致性。①关于马尔库塞的“海德格尔式的马克思主义”解读的研究,参见张涛:《海德格尔如何看存在论向历史唯物主义的介入——从海德格尔对马尔库塞“海德格尔式的马克思主义”的回应说起》,《哲学动态》2014年第12期。即都力图通过海德格尔的生存论与马克思历史唯物主义相融合,试图避免海德格尔存在的空洞性、无现实历史性,避免教条主义的马克思主义对马克思哲学实质进行的“经济决定论”式的机械理解,从而达到对人的自由和解放具体的关照,对现代资本主义条件下人的存在状态进行了较为深入的分析。

因此,科西克“海德格尔式的马克思主义”对我们当下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发展,具有一定的启发意义。这种启发意义表现在两个维度。

一方面,科西克对教条式马克思主义,包括机械论的马克思主义、经济决定论的马克思主义等的批判,对主体能动性、对人的生存实践的强调,值得我们认真吸取。因为在很长的一段时间以来,我们在马克思主义的理解上,存在着一种注重从客体向度强调马克思主义的客体原则、真理原则和唯物原则,从而多少忽视了从主体向度来把握马克思主义的主体原则、价值原则与实践原则。我们今天对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当代发展,就是要以人的生存和发展为主题,特别是以当代中国人的生存和发展为主题,不断创建富有中国特色的马克思主义哲学新形态。而当代中国人是在当代中国社会历史特定的物质生产条件下进行物质生产的人,既与古代中国人民不同,也与欧美人、东方社会的其他人不同,它有自己安身立命的文化根基,更遭遇到现实的物质前提。而正是现实的物质前提规定着当代中国人本身的生活条件,使得其能得到一定的发展和具有一定的特殊性,因而展示出独特的生命形态与存在样式。我们必须从主体向度,根据当代中国人的生存和实践,来把握、丰富马克思主义。

另一方面,科西克在批判教条式马克思主义的极端,强调从主体向度来解读马克思主义的时候,又走上了另外一个极端。他以海德格尔的存在论框架来解读马克思主义,把无限丰富的感性世界的存在归结为实践,继而将实践归结为人的生存,再通过个人生存建构来获得存在意义,这就走上了以个人能在去建构世界的先验人性论。也就是说,科西克“海德格尔式的马克思主义”高扬主体能动原则,从主体向度来诠释马克思主义,忽视了马克思主义的客体原则、真理原则和唯物原则。这个教训,更值得我们吸取。因为当下不少论断在强调主体向度的过程中,又走上了忽视客体向度的主体主义片面性。那种脱离物质客观实在性基础,脱离实践主体的受动性,单纯强调实践的能动性的“实践本体论”、“实践超越论”等论断,即是如此。实践是人的客观物质活动,因为是人的活动,所以人的精神因素必定要参与其中。但是却不能因此而否认实践的客观物质性。因为,说到底,实践是人以一定的物质为前提和根基,借助物质条件,把参与实践的精神性因素加以外化、物化的活动。在此,如果把实践本体化、生存化,看成是超越物质与精神之外的基础,然后又单纯强调实践之中人的能动性,人的精神因素的决定作用,也就否定了实践的客观物质性根据,拔掉实践的客观物质根基,对实践作了主观的理解,这也就会滑向唯心主义。

科西克“海德格尔式的马克思主义”把马克思的实践以及异化实践的克服,理解为生存论要素并通过生存论要素上的内在转变,并不是对马克思主义的丰富与发展,而是对马克思主义的误读。它遵循着海德格尔生存论的框架,走上了与客体主义相对立的主体主义极端。②虽然海德格尔的生存论力图用此在对主体性展开批评,并从而克服主体性,但人的此在实际上并没有克服主体主义,反而是对主体主义的强化。海德格尔后期对此也有反思批判。它给我们这样的提醒:曾经那种偏于唯物、客体和真理等原则来理解马克思主义哲学,是片面的,有害的,我们要认真吸取这一方面的教训;但也不能走向另一个极端,即脱离唯物、客体和真理等原则,只讲实践、主体、价值等原则。如果这样,也必然会走向片面,对此也必须有高度的警惕。在当代中国,我们要完整准确地理解马克思主义,推进对马克思主义的丰富和发展,达至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国化的新境界,就必须坚持唯物原则与实践原则、主体原则与客体原则、真理原则与价值原则等的辩证统一。

[1] 薛晓源.简论科西克的具体辩证法[J].安徽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95,(3).

[2]刘玉贤.科西克是存在主义的马克思主义者吗?[J].苏州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5,(4).

[3] 张文喜.科西克的海德格尔马克思主义批判[J].山东社会科学,2002,(6).

[4] Karel Kosik,edited by Robert S.Cohen and Marx W.wartofsky.Dialectics of The Concrete_a study on problems of man and world[M].Dordrecht and Boston:D.Reidel Publishing company,19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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