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2018-02-11 19:54顾钧
21世纪 2018年4期
关键词:城乡攻坚战略

文/顾钧

自党的十九大作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大决策以来,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全面部署了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目标任务和政策举措,李克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对乡村振兴工作作出了具体部署。随后,国务院机构改革撤销农业部,组建农业农村部,扩大和强化了农业部门职能。这说明中央始终将“三农”问题摆在重要位置、高度重视,以上一系列举措为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指明了方向、提供了保障。笔者从以下四个方面出发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应注意的问题,谈几点体会。

乡村振兴的目标之一是促进城乡融合发展。城乡是互相促进、互相联系的命运共同体,城乡分离、城乡分割建不成现代化。十九大在深刻认识城乡关系、变化趋势和城乡发展规律的基础上,明确提出乡村振兴战略,指出“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这说明落实乡村振兴战略的关键是打破阻碍城乡融合发展的体制机制和政策障碍,加快形成工农互促、城乡互补、全面融合、共同繁荣的新型工农城乡关系。

乡村振兴应与脱贫攻坚协调推进。习近平总书记多次提出要把脱贫攻坚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结合起来。乡村振兴战略应与脱贫攻坚工作一体实施、一体推进。《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规定,乡村振兴战略包括乡村产业振兴、乡村人才振兴、乡村文化振兴、乡村生态振兴、乡村组织振兴,总要求是“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中心任务是让农民群众生活富裕。办好办扎实乡村振兴,将有力推动和巩固脱贫攻坚工作及其成果,为建成全面小康社会注入新动力。我们应该看到,随着脱贫攻坚工作深入推进,实践中出现了非贫困村与贫困村发展新的不平衡问题。这启示我们在乡村振兴战略的落实中应努力加强协调工作,尽量出台普惠性的政策。乡村振兴不是某地某村的振兴,不能只想搞“示范村”,这样不仅会弱化乡村自身发展的原动力,还会造成乡村之间发展越来越不平衡。

因地制宜、因地施策,避免千村一律。乡村振兴战略是系统性工程,要科学规划、有序推进、注重质量、从容建设,应注重把握各地差异和特点,不搞一刀切,不搞统一模式。不同村庄在改革开放和经济发展中呈现出多样性态势,应划出标准、作出分类,如城中村、城边村以及离城市较远的边远农村,它们面临的问题不同,应该根据其所特有的区位、产业形态、社会构成等自身的实际情况,因地制宜地培育富有地方特色的乡村发展模式。如此才能充分激发乡村实现自身发展的内在动力。

乡村振兴离不开人才支撑。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着力点要调动亿万农民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中央农村工作会议明确了坚持农民主体地位的基本原则,这是乡村振兴的本质和核心,也是乡村振兴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人才关系到乡村振兴,要培养一支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的“三农”工作队伍,积极通过资金投入、政策引领促进能人回乡,强化乡村振兴人才支撑。为加强基层治理,实现乡村善治,要采取政府、社会、乡贤共建共管的新机制,形成乡贤发挥作用的新模式,为乡村振兴凝聚更强大的正能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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