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志利 张世龙
摘要: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试点工作是公益司法保护制度的实践探索。作为基层试点地区,庆阳市检察机关立足市情,面对局难开、题难破、案难办的情况,两级检察院领导高度重视,大胆实践,增强开展公益诉讼对环境保护等方面作用的认知。积极创新,采取“三通”工作方法推动工作。多措并举,拓宽线索摸排渠道,成功办理了一些案件,试点工作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形成了一点经验,以期在全面开展公益诉讼工作后,能对同仁起到借鉴作用。
关键词:检察机关;公益诉讼试点;经验
中图分类号:D926.3;D925.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2095-4379-(2017)35-0109-02
作者简介:张志利(1966-),男,汉族,陕西西安人,法律硕士,庆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研究方向:公益诉讼工作。
一、党组高度重视,切实增添思想新动力
市院党组面临局难开、步难起、点难破的困境,主动发声喊起来,主动出击干起来,主动协调活起来,紧紧扭住基层院检察长这个“牛鼻子”,上下同心,齐力共抓,打开了试点工作局面。
(一)在提高站位上狠下功夫
主要做到“三个结合”。一是把公益诉讼试点工作同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四中、六中全会精神结合起来,合理选点,培育载体,延伸触角,阐释要义。二是把公益诉讼试点工作同深化检察体制改革结合起来,珍惜机遇,主动作为,敢于担当,开辟阵地。三是把公益诉讼试点工作同传承南梁精神结合起来,立足实际,面向群众,抓住重点,严格执法。
(二)在率先率范上狠下功夫……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