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 然
(清华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 北京 100084)
党是为实现自身政治纲领而组织起来的政治集团,政治性是党的根本属性,政治活动是党的基本活动,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是党内法规的基本任务。1980年党的十一届五中全会制定通过的《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以下简称《准则》)系统梳理和总结了党内政治生活的优良传统和有效措施,为在全党范围内恢复政治生活秩序发挥了重要作用,为改革开放新时期党内政治生活的开展提供了基本规范。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准则》“对于当时恢复和健全党内民主、维护党的集中统一、严肃党的纪律、促进党的团结,实现政治上、思想上、组织上、作风上的拨乱反正,实现全党工作中心的转移,发挥了重要历史作用”。[1]目前已有研究多就《准则》制定过程作实事性论述或结合《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作比较研究,尚未有学者将改革开放初期制定的这部重要法规放在拨乱反正、恢复党内政治生活秩序的大背景下加以考察。[注]目前关于《准则》的主要研究成果有:李之琏:《切中时弊痛下针砭20年前“政治生活准则”出台记》,《炎黄春秋》1999年第3期;徐庆全:《〈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公布之后》,《武汉文史资料》2012年第4期;周锟:《陈云与〈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个人成果集(2015年)》;齐卫平:《党内政治生活新老〈准则〉的比较研究》,《当代世界与社会主义》2017年第1期;杨德山、刘进伟:《两部党内政治生活比较研究》,《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研究》2017年第1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