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福雅
(长沙理工大学 文法学院,湖南 长沙 410114 )
考察中国古代戏曲的发展史,从先秦、汉魏时期起,就有禁百戏、禁巫和罪优,之后历朝历代对戏曲的禁毁活动不断,形成了伴生戏曲发展过程的禁毁传统。禁毁动机不出道德“正乐”、秩序“治乱”和经济“民生”三端。禁毁形式有官方禁毁与民间禁毁两种,官禁形诸为最高统治者的谕旨诏令、各级官吏的禁令和榜文;民禁则表现为社会各阶层在复杂社会心理支配下的禁戒意识和行为,演化为家训、清规、学则、乡约、会章等种种文本载体。禁毁对象则表现在剧本剧目、参与主体、演剧活动等诸环节层面。所谓“禁毁阀域”,意指禁毁外力所产生的影响范围,概不出动机、形式、对象、效果等多维度观照,依据禁毁阀域下若干戏曲现象的效果描述,看到外力干预之下戏曲如何偏离自身内在发展规律而呈现出种种异变生态,对这些非规律性“戏曲生态”的研究,可以反向内窥禁毁的悖论特征及其策略安排。
元明清三代,禁戏的官方政令和民间舆论不绝如缕,元代禁戏偏于“治乱”,明代禁戏更多强调道德教化的倾向,清代禁戏则呈全面禁毁的态势,关乎政治、伦理、民生等多个层面,同时更将浓厚的民族主义渗入其中。禁毁动机的扩张和禁毁策略的演进,体现出不同时期社会结构诸层面的话语博弈,更体现出统治者权力视野的游移与机变。
戏曲禁毁首推“正乐”,官方基于维护社会道德风化的理由,戏曲文本被视为“淫词”,戏曲表演被认为有乖风化,戏曲观赏也被看作是伤风败俗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