佀丹丹
(山东理工大学,山东 淄博 255000)
1980年以前,农业信贷补贴论在农村金融理论层面占据主导地位。该理论的前提是农村居民特别是贫困阶层没有储蓄能力,农村发展面临慢性资金不足的问题。而且由于农业的产业特性,即投资的长期性、低收益性、收入的不确定性等,使得农业不可能成为以利润为目标的商业银行的融资对象[1]。带来的后果就是农村金融发展陷入困境,大量的资金外流。
之后人们发现农业信贷补贴论不符合时代的发展要求,开始更加广泛地接受农村金融市场论。该理论主张要发挥金融市场的作用,减少政府干预,实现农村储蓄和资金供求的平衡;取消专项特定目标贷款制度,适当发展非正规金融市场等[2]。从1989年开始,农村金融市场理论得到了进一步发展,但强调政府应采取间接调控机制对农村金融市场进行监管,必要时可以采取政府适当介入金融市场、借款人组织化等非市场措施[3]。
目前,农村政策性金融机构原始资本来源不足,绝大部分由中央机构出资全部或者出资部分,并且在整个经营过程中大多需要依靠政府的扶持。农业发展银行功能单一,实力相比其他商业银行来说相对较弱,大部分以承担粮棉油的采集收购为主要目标,在支撑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和农业经济活动发展等方面所发挥的作用有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