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坚持系统化思维,注重规律性把握,继续以铁的决心、铁的措施、铁的纪律持续抓好安全生产工作。
继续开展防高处坠落事故、防机械伤害事故、防物体打击事故、防触电事故、防坍塌事故和防场(厂)内车辆事故等“六防”以及企业“委外”作业专项行动。全力打造全国冶金工贸企业标准化建设样板区。
建立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投保激励和脱保惩戒机制。严格落实和推进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对安全生产领域失信生产经营单位及有关人员,纳入公共信用信息系统管理,实施联合惩戒和守信激励。落实安全生产行政处罚等信息“双告知”,以及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双公示”。
严格落实政府属地管理责任和行业部门监管责任。加强基层安全监管机构能力建设,进一步梳理开展综合执法镇(街道、开发区)的安监机构和综合执法机构职责,规范监管执法流程,提升监管执法效能。
坚持重大隐患和事故挂牌督办制度,对整改和督办不力的纳入政府核查问责范围。完善考核评价体系,加大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监管在政府绩效考核中的权重。持续推进安全生产领域“问责行动”。
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执法年”活动,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集中查办典型案件,提高事前立案和行政处罚占比。在危化品等高风险行业领域,结合行业特点,实施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开展危险(有害)因素辨识和风险评估,强化企业事故隐患自查自改自报闭环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