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农牧民合作社规范发展实践探索

2018-02-18 05:55张利珍
现代农业 2018年2期
关键词:包头市农牧业理事长

张利珍

(包头市农牧渔业经营管理站,内蒙古 包头 014030)

《农民专业合作社法》颁布10年来,包头市农牧民合作社得到快速发展。截止2017年6月,已达到2046个,农牧民成员33353个,占全市农牧户的13%。十年来,包头市农牧民合作社经历了以发展数量为主到数质并行发展的历程。特别是近几年,包头市加强对农牧民合作社规范化发展的指导,使农牧民合作社的组织化、规模化优势不断凸显,逐渐成为转变农业生产经营方式、推广应用农业科技新成果、实现农业机械化、引领农业信息化和社会化服务等方面的承担主体,为发展农村牧区经济、推动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提高农牧民收入做出较大贡献。

1 出台政策文件,保障合作社规范发展

近年来,包头市把规范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作为做强包头市现代农牧业的有效途径来抓,先后制定出台《关于了加快现代农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包府发〔2014〕90号),《包头市建立完善龙头企业与农牧民利益联结机制实施方案》(包党办发 〔2014〕44号),《包头市促进农牧民合作社规范发展的实施意见》(包府办发〔2015〕275号)等相关文件。特别是在制定《包头市促进农牧民合作社规范发展实施意见》前期,我们通过与基层业务部门及合作社成员广泛座谈交流,认真调查研究。针对包头市农牧民合作社发展状况,提出了我市农牧民合作社规范化发展的内容和政策措施,为合作社规范发展提供政策依据和保障。

2 打造典型示范,树立规范合作社样板

积极组织开展国家、自治区和包头市三级农牧民合作社示范社申报评选。按照三级示范社评选条件,对旗县区推荐申报的农牧民合作示范社,除了进行材料的认真审查,还组织有关人员深入乡村,对申报合作社的管理、营运等情况进行实地核查,将符合条件的合作社上报、评选。目前,国家级示范社11家,自治区级示范社42家,市级示范合作社131家。通过示范社建设,培育了一批生产优势明显、独具地方特色、主导产业突出、带动农牧民增收效果显著的合作社。如自治区示范社的达茂旗蒙盛达农民合作社,是集种养加于一体的合作社。合作社利用独特的地理区位优势,获得有机认证旱作种植面积3000亩,种植有机旱地达茂小红皮小麦、莜麦、荞麦等,其中“达茂旗小红皮小麦”还获得了国家农产品地理标志认证。2016年合作社与212户农户签订种植订单合同,为订单农户的12900亩提供耕种服务,并按高于市场20%的价格回收农产品100万kg,使带动农户比其它农户增收2000~3000元。

3 承担科技项目,助推合作社规范发展

农牧民合作社是单个农牧户的结合体,具有组织化、规模化特点。当前,在包头市农村牧区经济发展中,农牧民合作社是最主要和重要的新型经营主体。它不仅是现代农牧业最佳实施主体,也是农牧业技术部门试验、示范、推广新品种、新材料、新技术等现代科技的理想承担主体。合作社也愿意借助农牧业技术部门的新技术、新品种提高产量和效益。如包头固阳县诚谊合作社,2016年承担市技术推广中心推广的马铃薯覆膜单垄双行侧播种植综合新技术,种植马铃薯(品种夏波蒂)300亩,亩产量达到3390kg,亩纯收入1118元。与对照田(一般的马铃薯水地滴灌种植技术)相比,亩产量增加1199kg,商品率提高6个百分点,亩纯收入增加1247元。2013~2016年,包头市合作社承担项目93个,使用项目资金4330多万元,已成为包头市农牧业新技术新品种推广的主要载体。

4 探索融资方式,扶持合作社规范发展

针对合作社融资难问题,包头市积极与金融机构沟通,共同探讨为合作社提供融资的条件、方式等,并取得一定成效。在不同地区,根据实际情况采用了多种形式的融资方式,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合作社资金紧张的问题。如包头市经管站与内蒙古县域经济发展促进会联手,积极推动内蒙古村镇商业银行对合作社的贷款业务,成功地为包头市石拐绿丰农民合作社取得贷款100万元;包头土右旗合作社用“土地经营设施证”(由当地金融机构认可的第三方资产评估公司对合作社土地上的生产经营设施如温室、圈舍等不可移动的附属物进行评估,出具评估报告,对符合条件的不可移动的生产经营设施发放“土地经营设施证”)作抵押,从土右旗农村商业银行、农业银行土右支行等多家金融机构获得贷款,2013~2016年有41家合作社得到贷款8300多万元;包头固阳县通过公务员担保和合作社联保方式,从金融机构取得贷款,2012~2016年金融机构给合作社发放贷款约7000多万元。

5 加强指导培训,促进合作社规范发展

为加强对合作社规范化发展指导和服务,不断提升合作社在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中的作用,通过举办培训班,对基层经管站合作社辅导员、市级以上农牧民合作社示范社理事长和财会人员进行合作社现代管理、规范运作和会计业务知识进行培训。每年培训合作社人员100多人次。同时,经常深入合作社进行实地指导,针对合作社财务帐户不健全、资产产权不明晰、成员股份比例和收益分配比例不规范等问题进行现场讲解指导,并对合作社的品牌建设、信息化建设、新科技应用推广、产业发展及销售渠道拓宽等方面提出建设性意见。进一步推动合作社的规范建设,夯实合作社发展基础,增强合作社内在动力。2016年,合作社带动非成员农牧户6.89万户,占全市农牧户的25.6%;统一组织销售农产品总值43113.66万元,统一组织购买农业生产投入品总值7565万元。

6 提升综合素质,引领合作社规范发展

每年选派一定数量的合作社理事长积极参加国家和自治区举办的各类培训学习,为合作社理事长提供与合作社研究专家及各地区先进合作社理事长的交流学习机会,共同探讨合作社发展中的问题、经验、前景。通过走出去培训、学习、参观,合作社理事长开阔了视野,拓宽了思维,增长了知识,提升了能力。近几年有50多个合作社理事长得到高水平的、前沿性的培训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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