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驱动发展与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知识产权政策体系研究

2018-02-18 01:17周玲
中小企业管理与科技·上旬刊 2018年12期

周玲

【摘 要】自我国实施知识产权强国建设以来,知识产权的运用有了大幅度提高,全社会对知识产权的保护意识以及认知程度逐渐增强。知识产权对经济发展起到了很大的作用,然而,我国的知识产权保护及发展仍有许多不足之处,如对知识产权保护的有关文献不够完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有待提高等,基于此,论文展开了深入研究。

【Abstract】 Since the implementation of the construction of a powerful country with intellectual property rights, the application of intellectual property rights in China has been greatly improved. The protection awareness and cognition degree of intellectual property rights in the whole society have been gradually improved. However, there are still many deficiencies in the protection and development of intellectual property rights in China, such as the relevant documents of intellectual property protection are not perfect, and the consciousness of intellectual property protection needs to be improved and so on. Based on this, the paper makes an in-depth research.

【關键词】创新驱动发展;知识产权强国建设;政策体系研究

【Keywords】innovation-driven development; powerful intellectual property country construction; policy system research

【中图分类号】D923.4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1069(2018)12-0115-02

1 引言

创新驱动发展与知识产权强国建设是实现我国民族伟大复兴的重要途径。“强国”根据字面的意思而言,国强家才强,家强才会人兴旺,人兴旺国才会强。在国际范围内的意思是指国家具有较强的综合实力,有实力保证自己本国的利益,以及在国际领域内,其他国家不能干涉本国的内政外交等。《管子·幼官》中提到“强国为国,弱国为属”, 所以我们要建设社会主义强国。

知识产权是指人们就其智力劳动成果所依法享有的专有权,通常是指国家赋予创造者对其智力成果在一定时期内享有的专有权或独占权,主要包括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其特征是一种无形财产,具备专有性、时间性、地域性,获得知识产权需要法定的程序。而产权国际保护是指产权对于一国的经济有重要作用,特别是那些高新技术、核心技术,通常国家都是限制其交易的[1]。目前中国制定的知识产权保护政策有《商标法》《技术合同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加入知识产权的国际公约有《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公约》《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世界版权公约》《世界贸易组织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国际承认用于专利程序微生物保存布达佩斯条约》等。

2 我国知识产权政策体系面临的问题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逐渐建立起比较完整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和管理工作体系,仅用了二十多年的时间,完成了西方国家几百年才能实现的体系,得到了国际的认可。但是,由于我国知识产权制度起步较晚,在管理制度和保护制度方面上还不够完善,经验不足、监管不当、保护范围不明确等导致知识产权政策存在缺陷。为了完善保护知识产权的机制,提升大众创新创造积极性,建设发达型国家,以及提高国民水平,我国出台了许多关于知识产权的政策,但是仍旧存在许多缺陷,具体分析如下。

2.1 知识产全保护政策不够完善

从目前体系来看,我国只注重于创造政策和运用政策,而对于知识产权的保护机制不完善,这是制约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重要因素,知识产权的保护不当会严重影响预期的收益,从而降低了先进技术的引进。虽然我国建立了一些知识产权法院,但预期效果并不明显,执法人员的执法力度不够,缺乏相应的调查力度,以及证人不愿出庭作证,使案情延误,最后只能法定赔偿。据调查显示,2016年7月-2018年3月期间侵犯专利权案件的平均赔偿只有7.36万元,这只达到了专利许可费用的三分之一。知识产权管理不仅是一个理论问题,更是一个务实问题,在这个飞速发展的时代,需要我们从理论创新和实物创新两个方面来进行有效的知识产权管理。

2.2 知识产权意识薄弱

2009年,全国43.6万具有较大规模的企业中申请发明专利的企业约占全部企业的2.65%,获得的专利发明权的约占企业总量的0.58%。目前我国自有品牌商品的出口量占总出口量的9%,国内出口企业外资企业除外拥有国内注册商标的不足15%。

2.3 知识产权国际竞争力弱

我国的知识产权在国际的竞争力比较弱,是影响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主要问题。目前,许多的发达国家都加大了技术产业的研究以及储备,并且利用知识产权的优势试图控制国际贸易的规则,但是由于我国还未形成较为完善的知识产权国际化战略,并且不主动参与对国际知识产权的规则的制定和改革,导致我国的知识产权在国际上没有话语权。

3 构建创新驱动发展与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必要性

创新驱动发展与知识产权强国建设是我国实现大国崛起的必经之路,经济和科技是国家综合力竞争的主要因素,而经济实力和科技进步与知识产权密切相联,近年来,不论是实力雄厚的发达国家还是逐步进步的发展中国家都以知识产权为强国建设目标。美国为了维护其在国际上的权益,主要靠三大手段,即軍事、金融、知识产权。根据世界银行报告,1963年的103个中等收入经济体中,在以后30年中,通过知识产权强国建设进入高收入的经济体的就有18个,其中有较大部分都跳出了中等收入陷阱。

4 构建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工作体系

第一,深化体制机制改革,提升知识产权的管理能力。应将专利、商标等产权的政府管理职能统一,明确管理职能;促进工业、技术、贸易职能合一,制定完善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明确知识产权的标准费用以及赔偿费用;制定单位或个人知识产权转让、许可、以及合资的所得税;改革知识产权的收费政策和减免政策。第二,提升知识产权的创造能力,从本质上讲,知识产权创造能力与建设创新型国家有着密切的关系,体现了知识产权创造对创新的推动和保障作用。想要建设中国特色主义强国,前提是有创新能力[3]。

5 完善知识产权的管理政策

知识产权管理实质是知识产权人对知识产权实行财产所有权的管理,所有权是财产所有人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对其所有的财产具有占用、使用、收益以及处分的权利其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第一,知识产权的开发管理 企业应该从鼓励发明创造的目的出发,制定与其相对应的策略,促进知识产权的开发,并做好知识产权的登记、统计工作,随时掌握产权的变动情况,对直接管理的知识产权实施直接管理,对非直接占有的知识产权进行监督。第二,知识产权的经营使用管理 主要是指对知识产权的经营和使用进行规范,研究出合理的知识产权经营模式好人管理方式。第三,知识产权的收益管理 对知识产权使用的效益进行统计,整理。

6 加大侵犯知识产权的惩治力度以及司法保护法律法规

加大知识产权侵犯行为的惩治力度,推动完善知识产权保护法,发挥司法保护的主导作用[2]。完善行政执法和司法保护两条途径优势互补、有机衔接的知识产权保护模式。重点打击链条式、产业化知识产权犯罪网络。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加大涉嫌犯罪案件移交工作力度。完善涉外知识产权执法机制,加强刑事执法国际合作,加大涉外知识产权犯罪案件侦办力度。加强与有关国际组织和国家间打击知识产权犯罪行为的司法协助,加大案情通报和情报信息交换力度。提高知识产权侵权法定赔偿上限,针对情节严重的恶意侵权行为实施惩罚性赔偿,并由侵权人承担实际发生的合理开支,进一步推进侵犯知识产权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完善知识产权快速维权机制。加大国际展会、电子商务等领域知识产权执法力度。开展与相关国际组织和境外执法部门的联合执法,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对外合作,构建更有国际竞争力的开放创新环境。

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囊括知识产权的法律法规,如《宪法》《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等。

7 结论

创新驱动发展与知识产权强国建设是一个系统性的工程,需要有关执法部门以及社会群体的力量协调好分工工作。建设知识产权强国是我国成为创新型国家的必经之路,也是实现成为发展中的发达国家的首先战略。建设知识产权强国,必须要有符合知识产权发展规律的知识产权的体系以及完善知识产权保护政策,才能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

略。

【参考文献】

【1】马一德.创新驱动发展与知识产权制度变革[J].现代法学,2014(03):48-61.

【2】李顺德.知识产权战略——创新驱动发展的重要抓手[J].中国科学院院刊,2014(05):537-5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