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文丰
(樟树市环境保护局,江西 樟树 331200)
这些年来,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环境问题对人们造成的压力也越来越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严重影响到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但是随着科技的发展,我国的环境保护工作,也取得了较大的进展。因此,都想促进环境保护工作,坚持国民经济可持续发展战略,就必须解决环境执法困难问题。
就目前来说,我国的环境法律法规体系初步形成。环保的法律法规标准都有很多,但大多现行的法律法规都是在计划经济时期立法形成的,存在了太多的空白缺陷和盲区。
例如热污染,机车尾气污染的立法防治。还有,部分法律法规本身就比较空乏,原则性比较强,可操作性却很低,例如环境总量控制的相关内容。甚至有的法律法规缺乏配套的措施,举个例子,1996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缺乏配套实施细则,这造成了环保执法在,面对违法行为时,束手无策,很难进行有效的现场执法。对于有些重污染企业,环保部门有权罚款,但无权治理或者关停。立法上仍然存在空白,有些领域无法可依。比如说在电磁辐射,光污染等一些方面,缺乏全面的系统性法律规定。
环境有一些固有的属性,环境污染存在复杂性,长期性,主体的多样性等。由于科学技术的局限性造成了一些历史性的污染,在人们认识污染之前就已经存在了,随着工业化的发展,又出现了新的污染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