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王 瀚
(华东政法大学 国际法学院, 上海 200042)
美国司法部反垄断部门负责人Makan Delrahim 2017年11月在美国南加州大学古尔德法学院(USC Gould School of Law)的一次演讲中宣布,美国司法部在标准必要专利领域的执法重点,将从聚焦专利劫持向反向劫持转变。Delrahim认为反向劫持对竞争的损害可能比专利劫持更大。〔1〕
过去,产业界、司法界和学术界更多关注标准必要专利中的专利劫持问题,对反向劫持问题研究较少。专利劫持主要表现为标准必要专利权人违反合理非歧视(Reasonable And Non-Discrimination,简称“RAND”)承诺〔2〕,通过申请禁令为要挟,以过高许可费或不合理条件向专利实施者进行许可。反向劫持则通常表现为标准实施者在已经使用标准必要专利的情况下,恶意拖延与标准必要专利权人的许可谈判,或以反垄断举报为要挟,向标准必要专利权人寻求低于RAND承诺的许可费率或许可条件。
美国反垄断执法机构对标准必要专利中专利劫持和反向劫持执法重点的转变不仅关系到专利权人和标准实施者间的利益平衡,更直接影响到社会对创新的投入和消费者的福利。专利劫持和反向劫持作为标准必要专利许可中对应的两个方面,同样重要,反向劫持问题应当被重视,值得研究。
标准组织通过开发和制定行业标准以促进不同公司生产的产品间的兼容性。国际标准化组织(International Organization for Standardization,以下简称“ISO”)认为标准是指“为在一定的范围内获得最佳秩序,对活动和其结果规定共同的和重复使用的,经过协商一致制定并经公认机构批准的规制、导则或特性的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