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民工工资拖欠的原因与法律对策

2018-02-20 14:45马德忠
大经贸 2018年12期
关键词:民工工资对策

【摘 要】 民工在我国城镇化建设中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他们的实际付出远大于个人回报,然而我们经常听见或遇见拖欠民工工资的现象发生,这与提倡共建和谐社会的理念相违背。本文分析了拖欠民工工资的原因,进而简要阐述了拖欠民工工资带来的诸多影响,针对分析结果,本人从法律法规等方面提出了几点法律对策的建议,希望能够减少拖欠民工工资的现象发生。

【关键词】 民工 工资 拖欠 对策

民工兼具农民与工人的双重身份,在农忙、春节或其他时段是农民身份,进城作为工人又从事建筑业、第三服务产业和其他低端或劳动密集型产业,民工为我国的国民经济贡献着巨大的力量。为保障民工合法权益,各级政府也出台了很多保障农民工权益的相关政策,但是农民工人数众多,涉及范围广泛,主管部门很难监管也不可能全面监管到位。当今社会城镇化进程加快,房地产开发与基础设施建设逐年增多,进城务工人员相继增多,用工企业拖欠民工工资现象时有发生,特别是在学生9月份开学之际、元旦与春节放假之前,更是民工聚众讨薪事件的高发时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工资要按月足额发放,未按月足额发放工资的可定义为拖欠,不是到特殊时期或一年到底用工单位不支付才算拖欠,民工应拿起法律的武器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一、民工工资拖欠的成因分析

(一)民工未签订劳动合同

据不完全统计,大多数民工与用工企业未签订劳动合同。一方面是因为民工自身法律保护意识淡薄,没有认识到签订合同的重要性,或者碍于情面不好意思向用工企业提出,或者是倾向从众心理随大流没有签订合同;另一方面,也是最主要的原因就是用工企业本身不愿意与民工签订劳动合同,民工若强烈要求签订劳动合同,用工企业就不会对民工进行雇佣,若未获得这份工作,民工将继续在城市里寻找工作,但结果均是一样,长期吃住所花费用民工不能承担,民工处于两难的境地,无论如何都不会给用工企业带来任何影响,最终民工不得在签订合同事宜上进行妥协。

(二)部分用工单位社会责任心不强

在工程建设领域,施工单位往往未对项目进行有效的管理,项目部用工管理混乱,或者因为与发包方签订的施工合同约定原因,虽然完成工程实体但仍未达到工程款支付的条件,施工单位则以未收到发包方支付的工程款为理由拖欠民工工资。有部分学者认为,民工所付出劳动的成果给用工单位带来一定的经营利润,民工对经营利润无必然的联系,而是一种等价支付,民工当完成劳务后,用工单位必须履行支付义务,是否收取成本与利润应由用工单位承担风险。如果社会允许或鼓励用工单位以那种“空手套白狼”的方式存在,用工单位将不会承担相应风险,也就不会主动提高自我管理水平及自身风险防范意识,拖欠民工工资的现象也将会频繁发生。

部分用工单位不及时支付民工工资,不积极主动解决民工工资拖欠问题,甚至还唆使民工进行聚众讨薪,给社会造成一定影响。

(三)政府部门监管难度较大

建筑工地多而广,建筑市场的民工流动性较大,工资的计取方式主要以天进行计算,受工序施工顺序与天气的影响,对于民工来说没有固定的工资收入,每月应该放发多少民工工资不好监管,部分地方政府要求民工办理信息卡,采取早晚打卡的制度确定每月出工数,根据不同的工种从而计算每位民工的月工资。但在实际操作中,用工单位将民工的工资卡全数收缴,由用工单位再安排人员打卡与取出工资卡上资金。对于这种情况,民工要获得长期稳定的工作,平日里只有忍气吞声,不会向主管部门进行举报,只有当一年即将结束春节放假前或子女读书等急需用钱时讨薪现象才突显出来。

(四)拖欠民工工资的法律成本低

《劳动法》第五十条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对于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的,《劳动法》第九十一条规定,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当发生民工讨薪事件,劳动行政部门首先是责令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工资,通过用人单位与民工的几个轮回的谈判,最终用人单位也是适当给民工支付一部分工资,更不说经济补偿与支付赔偿金了,民工因急于回家过年一般也不会再进行争取。一般来说,民工要想收取全部工资是要跨几个年头。从上述情况来看,似乎拖欠民工工资行为违法成本不高,在一定程度上助长了用工单位拖欠民工工资的行为。

在《刑法修正案(八)》规定中,对于用工单位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要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这个前提条件是拖欠工资数额较大并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才给予处罚,但判定是否有能力支付、是否数额较大等不好给予界定,加之大多数用工单位也承诺要给予支付,因此在实际中拖欠民工工资的用工单位给予判刑的情况较少。

二、民工工资拖欠造成的影响

(一)对民工自身带来的影响

外出务工人员往往是家庭经济收入的主要来源,民工若不能及时获取应得的工资收入,这会造成家庭子女的读书费用与赡养老年人的相关费用得不到保障,就这会给民工自身心理造成一定的影响,从而也会影响民工的身体健康,不利于民工后期更好地从事劳务工作。

(二)对企业带来的影响

对于用工企业来说,拖欠民工工资不是一个好的名声,不会受广大人民群众待见,特别是政府对市场诚信体系的建立及不断完善,拖欠民工工资只能将企业带向深渊,在今后的市场中,失信企业的生存将会举步维艰。

(三)对社会带来的影响

当今社会信息的传播途径十分快捷,负面新闻也会在一夜之间传遍国内外,拖欠民工工资导致最直接的后果是民工聚众讨薪,这会给人们正常的工作与生活带来影响,若那些别有用心的人加以利用,后果将会更加严重。

三、民工工资拖欠的法律对策

(一)增强民工法律保护意识

以政府为主导,定期对所管辖区内的用工企业与民工进行劳动法律法规的知识宣讲,不断提高用工单位与民工的法律法规意识,通过宣讲同时也使民工认识到签订劳动合同的重要性,使用工企业知道不与民工签订合同是违法行为。在遇到用人单位拖欠工资行为时,能也够使民工快速地知道解决问题的途径。

(二)完善我国法律法规制度

首先,完善我国《劳动法》中的相关规定,加大对拖欠民工工资的用工企业的处罚力度,使支付经济补偿与支付赔偿金更具体化,更具有操作性。同时简化劳动纷争流程,使民工在不仲裁的前提下可以直接进入诉讼程序。其次,对《刑法》作进行一步完善,对拖欠民工工资的用工单位入刑规定更具体一些,进一步明确数额较大及没有支付能力的界定,对没有支付能力但造成恶劣影响的的用工单位也要有所处罚。另外,政府部门与民工的沟通要确保畅通,要建立完善的举报机制,以确保及时解决民工工资拖欠问题,消除用人单位的侥幸心理,避免事态扩大。

(三)建立健全用工市场诚信体系

为遏制民工工资拖欠的现象的增长,除完善《劳动法》、《刑法》等法律法規外,要建立健全用工市场诚信体系,建立完善的进入与退出机制,进一步加大对劳动力市场的监管力度,全面核查民工的合同签订情况,对未签订合同的用人单位要给予处罚,严厉打击克扣、拖欠民工工资等不良行为。对于拖欠民工工资的用工单位要进行信用扣分,在一定时间及范围内,禁止参与市场竞争。

四、结束语

民工工资拖欠是一个复杂的问题,在绝大多数行业均有存在,只有不断完善我国的法律法规制度,通过法律手段严厉打击克扣、拖欠民工工资这种不良行为,以维护社会稳定,共建和谐美好家园。

【参考文献】

[1] 王全兴.《劳动法》[M].北京:法律出版社,1997

[2] 刘虎.建筑行业农民工工资法律问题研究,西北大学,2013

[3] 王晴晴.关于恶意拖欠民工工资法律事务的探究,法制与社会,2013.9(中)

[4] 詹方平.关于拖欠民工工资法律问题的浅析,厦门大学法学院法制在线(361005)

[5] 尹亚姝.拖欠民工工资的原因及法律对策,浙江嘉兴广播电视大学,中国科技信息2005

[6] 黄大辉.对拖欠民工工资的法律问题探讨,牡丹江市律师协会,法制博览2013.01

作者简介:马德忠(1983—),男,汉族,四川广元人,高级工程师,工商管理硕士,在职法学硕士,单位:西南财经大学,研究方向:经济法学.

猜你喜欢
民工工资对策
诊错因 知对策
这种情况下未续订劳动合同是否应当支付二倍工资
对策
面对新高考的选择、困惑及对策
防治“老慢支”有对策
谁更老实?
说说索要工资那些事
浅析“新闻民工”现象
民工孩子的“知心爷爷”
让绩效工资“阳光”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