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职院校招投标工作规范化管理对策研究

2018-02-24 02:35朱锐
青年时代 2018年34期
关键词:招投标规范化对策

朱锐

摘 要:面对高职院校招投标工作中存在制度建设不成体系,内部机构设置不合理、招投标运行机制不畅、招投标工作监管不力等现状与问题,笔者提出通过健全与完善高职院校招投标规范化管理制度体系、探索研究并建立顺畅规范的运行机制、健全招投标管理工作程序和流程、强化关键环节监督等对策和建议,以进一步促进招投标管理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

关键词:招投标;规范化;对策;研究

随着我国高职教育事业的发展,高职院校的办学规模日益扩大,参与的社会经济领域的深度与广度不断拓展。“招投标作为一种社会广泛认可的交易方式,是完善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的重要手段。”特别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相继出台实施后,高职院校招投标采购工作依据相关制度,逐步建立起一套适应与对接市场竞争秩序的招投标制度化规范化建设理论与实践经验,在整合资源配置,降低管理成本,规范工作过程与秩序,防范廉政风险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在招投标过程中依然存在诸如管理体制、运行机制、招投标程序等方面的问题,这些问题的解决不畅,将对高职院校资金使用效益及社会声誉产生不良影响。

一、高职院校招投标工作中存在的不规范现象或问题

1.制度建设不成体系,滞后性明显。一些高职院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相关精神与原则性规定,分别制定了“招投标采购管理办法”、“基建维修工程管理办法”等校内规范性文件,但相关制度建设实用性、针对性不强,未能很好地总结过往经验和问题,或根据本单位在过往的工作实践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修订,存在制度指向不明确、有遗漏等滞后性问题。

2.内部机构设置不合理,管理主体职责不明确。一些高职院校限于人力资源管理成本的考虑,把招投标工作作为国有资产管理或后勤基建管理工作的附带性工作、附属性工作,班子及工作人员套打使用,没有建立起一套专职的招投标工作班子及工作人员。有的高职院校由于内部管理混乱,常常出现资产、设备、财务、审计、监察、纪委、招标采购、后勤基建等板块根据项目情况分别作为承办主体主持招投标工作等主体错位、职责不清、管理混乱的现象,违背了不相容职务分离的原则,直接导致了相互推诿、过程错漏、常态化“流标”、举报等情况。

3.招投标运行机制不畅,前瞻不足,规范性认识不准。在一些高职院校中,由于管理绩效低下的问题,常常出现临时性、突发性、超年度预算性等随意性、“拍脑袋”性的招投标安排,缺乏前瞻性需求预判与年初预算的衔接性考量,缺失了前置性的项目需求计划性安排,会对常规的、计划性安排造成冲击。“许多同类设备招标采购次数多,不能充分发挥集中采购的规模效应,既增加了采购成本,降低了招标效率,也制约着招标工作的发展。”另外,我们有时错误或偏颇了理解了招投标工作的基本目标,片面地理解了规范性问题。特别是为了压缩资金成本,杜绝廉政风险,在一段时期里,一些高职院校存在大量低价中标现象,结果只考虑了“价廉”,却失去了“物美”,有的设备仪器低价中标买进后,无法适应教育教学要求,反而造成资源浪费。

4.招投标工作监管不力,重程序、轻实质,专业人员缺乏。随着高职院校办学规模的不断扩大,招投标项目的日益归类与集中,外围商家对高职院校的招投标项目与程序也在日常的交流中变得更加熟悉,一些商家常常通过商业手段频繁接触招投标经办工作人员并在以往的招投标项目沟通接触相关关系人,套取项目参数、底标、内在需求等。其次,招投标工作过于重视程序正义,而忽视实质正义。有些高职院校的制度建设相对完善,从项目立项到验收付款等全过程中的每一环节程序性事项都做了较为详尽的设计与安排,但抽取专家是否与投标人有关联、投标评审中投标人对技术参数的非常规熟知、标的产品验收人及验收内容是否与合同一致、后期的合同变更等实质性问题,缺乏应有的考量与监督。另外,招标项目,特别是一些基建项目、专用教学仪器设备等都是集经济与技术于一体的采购活动,一些高职院校缺乏既懂招标采购项目内容或标的专业知识,又熟悉招投标法律法规及程序的专家,也就制约了监督职能的有效实施。

二、加强高职院校招投标规范化管理的对策与建议

1.健全与完善高职院校招投标规范化管理制度体系。鉴于本文提出的制度建设的针对性、适用性不强,滞后性问题,高职院校应进一步加强招投标规范化管理制度体系建设。一方面,要尽快结合新形势下招投标工作的新要求,认真研判与深入认识新问题,结合学校工作实际,“点对点”进行全新设计与再次规范,通过研究制定招投标管理相关规定,使招投标工作有章可循,有法可依。另一方面要进一步梳理校内招投标管理相关规范性文件,力争将存在与可能存在各种规范性要素进行全面考量,努力形成制度与制度间的衔接、补足、配套的科学全面、高效细化的招投标体系,指引总体招投标工作。

2.探索研究并建立顺畅规范的运行机制。首先高职院校需要根据上级有关文件要求和原则性规定精神,尽快成立学校招投标工作领导小组,由学校主要领导担任领导小组组长,资产、设备、财务、后勤、基建、监察等相关部门负责人担任成员,强化招投标规范化管理主体责任。应专门设立招投标工作管理部门,明确责任主体,压实工作职责,专职牵头统一管理、组织、协调学校招投标工作。有条件的或体量较大的高职院校可以在领导小组下,根据招投标采购物品的分类下设招投标工作组,以体现专业化趋势和倾向。

3.健全招投标管理工作程序和流程。程序正义是实现实质正义的前提,高职院校首先要在健全招投标管理工作程序和流程上下功夫。一是强化招投标工作的计划性管理。对接年初预算,对学校综合改革事项涉及的招投标内容进行前置性考量,按预算与项目编入年度招投标计划,便于相关部门按计划进行科学化、规范化安排。可以按照“对于年度购置计划外的申购,要求项目单位至少提前半个月上报计划,以便招投标部门统筹安排,形成批量采购,杜绝随意、零散购置现象”的方法来安排。二是对目前的招投标流程进行全面梳理,按制度要求进行漏洞堵塞与程序控制。应充分做好招标工作开展前的项目市场分析调研,招标过程中的招投标流程规范与管控,做到“管办脱钩,集中管理,形成相互监督、全程可控的工作机制,确保流程执行过程中节点与节点间的无缝衔接”。

4.强化关键环节监督。所谓“关键”环节主要是指有可能出现的权力真空环节、有可能影响招标采购目标实现环节、腐败环节等。一是高职院校纪检监察部门应高度重视并加强招投标各环节的监督管理,纪检监察审计部门人员应予项目调研起始阶段即开始介入监督,严格监督合同簽署、价格报批、专家抽取、项目评审、实物质量等全过程。二是重点监督后期验收付款,必须在确保完全按照事先合同约定的数量、质量、售后服务承诺等条款与实际相符的前提下,批准付款。另外,应特别关注对低价中标且中间变更合同增加工程量的有关项目的监督。三是应该根据常规项目招投标需要,建立各类评审专家库,认真遴选有专业背景、有工作相关度,长期从事相关领域理论实务工作,具有高级职称或同等专业水平的人员作为评审专家,在数量上科学设计好校外专家与校内专家占比,并对评审专家库进行动态管理。

参考文献:

[1]余灿,夏午宁,陈丽.浅析新时期如何规范高校招投标工作.现代商业.2013年47期,第148页.

[2]田伟.加强企业内控管理实现管理精细化.经营管理者.2014年第11期,第65页.

[3]陈丽羽.高校招投标工作管理对策探究.财务与会计.2013年第1期,第28页.

[4]陈丽羽.高校招投标工作管理对策探究.财务与会计.2013年第1期,第2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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