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我国民事诉讼调解制度的思考

2018-03-02 12:57程奕天
法制博览 2017年11期

摘 要:本文基于我国民事诉讼法调节制度,简单介绍了当前我国民事诉讼法调节制度中存在的问题,之后提出了几点完善措施。从本次研究结果来看,为了能进一步完善我国民事诉讼调解制度,需要从建立多样化的调解机制、适当的增加审前调解等方面进行改进,才能更好的适应未来民事诉讼调解制度的发展要求。

关键词:民事调解;民事讼诉;调剂制度

中图分类号:D925.1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4379-(2017)32-0216-01

作者简介:程奕天,中山大学法学院,2013级研究生。

诉讼调解制度又被称为法院调解,是指民事诉讼中双方当事人就争议事项权力、义务等,在法院主持下平等协商、达成在协议最终解决纠纷的活动。在我国法制化建设中,民事诉讼调节制度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已经在我国显现出强大的适应力与生命力。在我国社会高速发展的今天,用“诉讼爆炸”一词来形容当前的民事诉讼不足为过,因此采用调节方案有助于进一步缓解法院工作压力,更加快速、及时的缓解社会矛盾,具有极高的社会价值。因此,重视对民事诉讼调解制度的研究具有实际意义。

一、我国民事诉讼调解制度中存在的问题

我国民事诉讼调解制度经过长时间的发展,已经有了足够的长进,但是从各地区的实践情况来看,依然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1)自愿原则难以被实现。资源原则难以被实现是民事诉讼调解制度中普遍存在的一个问题,在民事调解中,审判人员往往会在考虑多方面利益诉求的基础上,采用一些强制性的手段促使双方处理纠纷。这种行为没有充分考虑当事人的意愿,严重侵犯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另一方面,如果当审判人员忽视了民事调解中的自愿原则,无法保证调节结果使双方满意,最终导致当事人之间的矛盾纠纷更加尖锐,最终引发更为严重的冲突。(2)当事人让步后的合法权益得不到保障。在我国民事调解诉讼制度中,如果案件调解不成功就会进入到审判阶段,那么当当事人在调解过程中的让步以后就不能在审判阶段提供不利于另一方面当事人的证据。但是在实际上,我国在民事诉讼调解制度中强调的“调审合一”,民事诉讼调解与审判阶段的相关工作人员是相同的,在这种情况下,法官可能会受诉讼调解阶段的影响,在固定思维模式下做出不利于其中一方当事人的审判,不利于保证当事人的权益。

二、完善我国民事诉讼调解制度的基本策略

(一)建立多样化的调解机制

为了能更好的保障当事人的自愿原则,建立多样化的调解机制必不可少。目前我国社会飞速发展,在处理民事纠纷案件中经常会面临诸多困难,民事案件类型的复杂多样表现的更加明显。因此,需要建立多样化的调节机制:一方面要强调主动调节,能够根据民事纠纷案件的类型选择合适的调节方式,并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调动社会力量处理民事纠纷。例如在处理农村土地纠纷案件中,可以邀请当地知名人士参与到案件处理中,在尊重法律要求的基础上,对双方进行调节,保证调节结果能够得到双方的认可。另一方面,需要转变传统民事诉讼观念,以发展的角度对待民事诉讼,强调“为人民服务”的基本理念,明确民事诉讼调解个阶段的工作任务,保证事件当当事人都能获得良好的法律服務。

(二)适当增加审前调解

审前调解在民事诉讼调解中占据重要位置,目前我国民事诉讼案件复杂多样,其中不乏一些简单明了的案件。因此在民事诉讼调解中,必须要转变传统的调节方式在,在了解不同案件特征的基础上,进一步确定调节与审判的作用,这样才能更好的帮助当事人解决问题。因此对于一些简单、清晰的案件,可以将调节工作放在审判之前。同时,调节人员还需要对案件进行适度的审查,帮助当事人快速达成协议;审判人员也必须要充分考虑各方的利益,努力寻找最好的解决办法,努力保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三)完善民事诉讼调解方法

由于民事诉讼案件本身具有复杂性,因此对相关人员而言,单方面依靠法律可能无法取得预期的调节效果。因此在未来工作中,必须要充分认识到民事案件诉讼调节的复杂性原则,创新调节方式,尽可能的帮助当事人解决问题。首先,必须要善于分析当事人的心理状态,根据当事人的心理状态判断其对于调节案件的基本态度以及可能做出的让步;其次,要有效把握调节使其,能根据当事人的态度变化有效的调节,帮助其缓解情绪,保证调节工作能够顺利开展。最后,要正确认识到审前调解的重要性,将案件调节的思想贯穿到整个民事诉讼调解的始终。

三、结论

本文主要研究了完善我国民事诉讼调解制度的相关问题。从本次研究结果可知,民事诉讼调解制度在我国社会发展中发挥着巨大作用。因此在未来工作中,必须要正确认识到我国民事诉讼调解制度中存在的问题,努力根据当事人的认知、心理状态变化等科学的做出调解,保证双方的权益,维护社会稳定。

[ 参 考 文 献 ]

[1]谢火根.完善我国民事诉讼调解制度的思考[J].商,2015(13):239.

[2]魏飞.论我国民事诉讼中法院调解制度的完善[D].沈阳师范大学,2015.

[3]田晓光.我国民事诉讼调解制度的完善思考[D].新疆大学,2012.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