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业“营改增”后税负问题研究

2018-03-04 11:30刘玉珍
中国经贸 2018年2期
关键词:建筑业营改增

刘玉珍

【摘 要】建筑业实行“营改增”后,税负上的变化较大,对建筑业的盈利水平产生了影响。面对建筑业“营改增”后的税负变化,建筑业应该在国家税制改革的引导下实现对建筑业的进一步规范化管理,建立方便有效地增值税的管理方案,本文通过对建筑业企业在“营改增”前后的税负变化分析,找到建筑业企业“营改增”后税负增加的原因,为我国建筑业降低成本、提高效益找到方法。

【关键词】建筑业“营改增”;税负问题

一、“营改增”对建筑企业的影响

1.“营改增”彻底解决了对建筑企业的重复征税问题

由于营业税对商品流转额全额征税,在实际的业务中,受抵扣条件的制约,尤其是总分包发票的管理要求,使得总分包差额纳税难以实现,实质上造成建筑企业企业重复纳税。建筑业“营改增”后,课税对象从营业税变为增值税,无论是销售货物还是提供建筑安装劳务,只要有增值额就征税,没有增值额就不征税;设备物资不管由谁采购,只要满足条件就可抵扣。因此,在建筑业实施“营改增”,可以较彻底地解决建筑企业重复纳税的问题。

2.“营改增”将促进建筑业企业的技术改造和设备更新

我国目前实施的消费型增值税政策,即企业购置的固定资产进项税额允许一次性从销项税额中抵减。“营改增”后,这一政策不仅降低了企业的增值税税负,而且直接降低了设备和车辆等固定资产的成本,这将有利于提升企业的利润空间,从而促进企业的设备更新换代。与此同时,无形资产、研发费用的进项税额也可以从销项税种抵扣,这也将促进施工企业加大在研发方面的投入,促进施工技术的更新改造。

3.“营改增”能促进建筑企业的基础管理

增值税的实施将使将主业的所有参与主体都形成一种利益制约的关系,正是这种相互制约、交叉管理的存在,有利于整个行业的规范和健康发展。 同时,“营改增”后,因建筑企业取得的增值税发票需要通过网络认证系统确认,这必将促进将建筑业产业链条上发票的进一步规范化,可以有效的规避虚假发票。另外,建筑业实行“营改增”后,支付总、分包单位的工程结算款的进项税额抵扣将成为税务部门监管的重点内容之一。这些必将对规范建筑业企业的经营行为产生深远影响,有利于进一步规范建筑市场的正常秩序。

4.“营改增”后施工成本预算管理受到影响

施工成本预算编制工作一般由企业成本管理部门以及项目部共同配合完成。建筑业“营改增”后,企业发生的成本费用所包含的流转税金由价内税变为价外税,导致成本费用计量口径发生变化。企业最终计入成本费用的金额将受到进项税额能否抵扣的影响,成本预算构成中的税金预算以及各类成本计算口径也因此发生变化。

5.纳税筹划空间进一步加大

实行增值税之后,企业可以通过合理安排筹资、投资、经营等业务活动,针对物资采购、生产经营以及内部核算进行合理筹划,在维持采购总价不变的情况下,尽量争取更多的进项税额,从而减少企业应纳增值税额,降低企业实际税负,提高企业利润,实现自身的持续就健康发展。这些筹划工作在营业税阶段是无法实现的。

6.合同和发票管理要求的提高

增值税制对相关业务合同流、资金流和发票流都有了更严格的要求为了实现“营改增”的顺利过渡,企业应该根据增值税制度的管理要求,进一步修订和完善企业合同审批环节和内容,规范相关合同主体,完善合同范本的重要条款。同时,企业未来应加强对增值税发票的管理。

总之,实现“营改增”既是我国完善社会主义市场机制、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促进经济结构优化升级的内在要求,也是顺应经济全球换发展、提升我国税制国际竞争力的必然选择。

二、建筑业企业“营改增”前后税负变化

随着“营改增”试点推进,建筑业企业税负变动究竟如何?根据中国建筑设计会计学会对“营改增建筑业税负增减报告调研”报告显示:在目前的税制和建筑业自身的经营模式及管理状况下,若建筑业进项税扣除额占经营收入的比例在6.61%以上,改革后其增值税税负与原营业税税负才能持平或降低,反之税负就会增加。根据住建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建筑业及相关企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问题研究工作的通知》(建办计函[2012]205号)精神,中国建设会计学会受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的委托,对建筑企业进行了抽样调查,调查结果显示,被调查的企业中九成企业因“营改增”税负会不同程度上扬,只有一成左右的企业税负基本保持不变或小幅下降。

三、对建筑业企业“营改增”后降低税负提出的建议

1.重新塑造建筑业企业的结构

适度的改变建筑业企业的模式,从应交税额的角度去考虑减少这些企业税负,其本质就是用“应交增值税 = 销项税额 - 进项税额”的增值税一般纳税恒等式。因此,怎样的减少企业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增加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成为建筑业企业进行合理合法的税收筹划当务之急。从这个角度考虑,在实际操作中主要有这几个方面的措施:

(1)對建筑业企业的业务流程进行重新改造和优化升级,对建筑业企业的收入性质进行进一步的细分,以便达到改变收入的性质以适用不同的税率,继而对不同性质的收入采取不同增值税的税率,这就要求这些企业本身的结构与业务流程进行从新的规划,根据全面营改增以后新的税目进行相应的税务筹划。

(2)改变建筑业企业的传统的模式,把企业的内部服务部门进行分离,提高企业的机械自动化程度,通过一系列委托加工等方式增加进项税额,从而达到进项税额能抵扣的最大金额。

(3)建筑业企业应该根据国家的实时政策,加大对走出去战略的支持,从而使企业以适量的外贸,享受出口退税政策,使我国产品定价方面的弱势得到进一步的改善。

2.完善合同条款,减少或避免税负损失

建筑业企业在与业主和劳务队签订合同的时候,应核对合同条款的完整性和可行性进行分析,特别是重视合同中的涉税条款,以免造成不必要的税务风险和税收损失。在完善合同的条款时,要特别注意合同标注的经营形态、一系列流程的税务属性,还要讲合同中的的涉税条款,主要包括价格条款、结算时间条款、发票条款、税务责任条款以及其他税务条款重点关注。建筑业企业有必要在签订合同的时候,明确价格是否含税,决定着税收的纳税计算方式和时间范围,必须要有明确的结算方式;发票是增值税进行抵扣的凭证,必须保证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真实与合法;在合同中规定税务责任条款,以明确交易双方的责任,避免发生纠纷。

3.完善企业内部纳税制度的建设与健全,减少涉税损失

规章制度是规范企业行为的保障,这就要求建筑业企业在新的纳税背景下,完善纳税体系建设的同时,要制订和健全企业的规章制度。强化建筑业企业税务工作人员的以上行为,减少涉税损失。这就要求我们建筑业企业的财务工作人员通过不断地学习来提高自身的业务与综合素质,降低偷逃税款的风险。除此之外,还要规范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整个使用流程,对违反增值税发票使用的行为的当事人予以严厉的处罚,不断地强化税收风险意识。

4.加强与业主和劳务公司的谈判,实现全面的分包抵扣进而税负转嫁

全面营改增之后,对建筑业来说,降低税负是通过将增值税税负部分转嫁给产业链下的分包抵扣的劳务公司实现的。全面实现分包抵扣不但减少了企业自身的税负,还进一步有效的对劳务公司的应纳税进行监管。建筑业企业通过实现与业主和下级劳务公司的沟通,形成新的平衡。

参考文献:

[1]韩丽.浅析“营改增”初期对建筑行业的税负影响[J].城市建设理论研究(电子版),2015,(10):3378-3379.

[2]庞杭艳.浅析“营改增”对建筑企业的影响及应对措施[J].中国集体经济,2015,(13):81-82.

[3]孙俊红.浅谈”营改增”对建筑业财务影响及对策[J].现代经济信息,2015,(24):144、147.endpri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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