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文龙
【摘要】村规民约是民间法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农村的社会实践发挥指导性的作用。同时,作为民间法重要表现形式的村规民约也赋予了村民民主管理权利、民主决策权利及民主选举权利,加强了我国基层政权组织建设。在农村治理实践中,提升村规民约的执行效力及合法性成为现阶段需要迫切解决的问题。
【关键词】农村治理 村规民约 群众自治 【中图分类号】C913.6 【文献标识码】A
村规民约是历史发展的产物,为人们的生存安全提供了保障。新中国成立后,为了促进国家政权的巩固和发展,党和政府加大对乡村的治理力度,为村规民约在农村的实践提供了机遇。
村规民约在处理农村事务中发挥重要作用
村规民约作为农村社会治理工作的重要工具,在农村处理内部事务过程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一是国家政策的影响。村规民约在传统的发展中,主要是用来解决农村内部出现的问题,但是随着社会的发展,一些政府的相关职责被划分到村规民约中,突出表现在环境保护、计划生育等方面。其中,环境保护和计划生育作为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其实施效果直接影响着我国的生存和发展,一些地区将其纳入到村规民约中,并逐渐演变为村民的共同约定。
二是契约性的影响。契约性的出现直接对村规民约的乡土性造成冲击。近几年中,在村规民约上契约性的体现越来越明显,村规民约对全体村民具有相同的约束力,要求全体村民按照村规民约中的要求,自觉遵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