尴尬的“好人好事”

2018-03-11 03:47张家海
河北教育(德育版) 2018年12期
关键词:乒乓球拍流动红旗校园内

○张家海

“老师,我捡了一元钱。”

“老师,我捡了一张卡。”

“老师,我捡了一件校服。”

那天,轮到我们这组教师值周。一天下来,拾金不昧的还真不少。欣慰之余,我在学校宣传橱窗“班级一日常规评价表”的“好人好事”一栏,写下了“小A拾币若干”“小C拾卡一张”“小D拾校服一件”……

我觉得好人好事应该大力弘扬。于是在第二天的早锻炼后小结时,特地对这几件拾金不昧行为进行了表扬,鼓励大家向身边的“活雷锋”学习。

不知道是“榜样”的力量,还是当天的情况特殊,第二天的“拾金不昧”似乎更多了。晚巡查时发现,“好人好事”栏被我的同伴已写得满满的,差不多每一个班级都有。再细看内容,发现有“上交一元钞票”,有“上交一元硬币”,有“上交饭卡”,还有上交跳绳、握力器、运动服……

正当我为这么多“好人好事”感到欣慰之时,居然有几个学生接二连三地向我求援:

“老师,有人上交衣服吗?我刚才跑步时脱下的衣服不见了!”

“老师,有人交乒乓球拍吗?我上体育课时放在桌上的乒乓球拍不见了!”……

怎么回事?上着上着课怎么会有衣物丢失?第三天,正待静观当日情况时,一位刚用过早餐的老师,一脸愁容走过来:

“张主任,有人上交饭碗没?刚放在洗碗糟旁的不锈钢饭碗,我只去趟洗手间,一眨眼就不见了!”

啊?谁把“好人好事”做到这个份上了?孩子们怎么这么喜欢做“好人好事”?我一边打着电话帮他打听饭碗的下落,一边思考着这几天值周发生的“好人好事”。

第二天上午,一位班主任找我质问:他班里学生上交了衣服怎么没见他班加分?为什么自己班捡到自己班丢失的东西就不能加分?难道做好人好事还分谁能做谁不能做吗?我这才想起昨日有几个前脚来交后脚就领走的“好人好事”。

尽管我含蓄地做了一些解释,但这位班主任还是找到分管领导、校长告我的“御状”。一时间,一场“好人好事”风波在校园内传得沸沸扬扬。

其实,这已是积累已久的矛盾,“罪魁”都源于“流动红旗”。学校每周要对各班的一日常规评价。这些评价项目多数是扣分项,唯有“好人好事”实行“加分”。一周里扣分最少的班级为年级“流动红旗班”,一学期获“流动红旗班”次数最多的班级为“学期优秀班”,同时该班班主任为“优秀班主任”。

真是无利不起早!可我们是学校,是学生成长的引路人,怎么能见利忘义忘掉为师者的本分?这样的“好人好事”把学生引向何方?我感觉它已经触及到学校“立德树人”的职能根本。

在行政办公会上,考虑到新任校长不知情,我不得不把这个问题正式提了出来。校长当众肯定了我们值周教师“工作认真,观察细致”,更褒扬了我作为一名中层干部对学校发展的思考。他鼓励大家畅所欲言,给校园内的“好人好事”一个新的说法。

“学校当然应该有‘好人好事’!如果丢失的东西没人捡拾,学校不是培养了一群‘麻木不仁’的‘冷血动物’吗?”

“校园内应该弘扬‘好人好事’。但‘好人好事’不能作为班级评比的加分条件,因为真正的‘好人’是不图回报的。给好人好事加分带来的是功利思想,违背了教书育人的学校宗旨,不符合当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主流风尚。”

…………

新任校长很欣慰能听到讲真话的声音。他认可了现行方案拟定之初激发正能量的出发点。“新时期出现的新矛盾就是推动改革的力量。怎么改革?朝着有利于学生成长的方向改革!”他的态度很鲜明。

最终达成一致意见,“好人好事”不与任何奖惩挂钩,只作口头表扬,而且要通过广播、校园网、集会、宣传橱窗等阵地大张旗鼓地表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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