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是成长的割断线

2018-03-14 18:21阿蒙
高中时代 2017年12期
关键词:同学

阿蒙

青春期血泪史

我的青春期简直就是一部血泪史。

初中的时候,坐在我前面的男生,数学很好,眼神犀利。他是标准的“毒舌男”,每天,我跟他的交流方式就是互相攻击和互相羞辱。他骄傲、自负,看不起全人类,但我就喜欢他那种“你看不惯我,又干不掉我”的样子。

好吧,说实话,我喜欢他就是因为他长得帅。我的肤浅也不是一天两天了。我从来没有奢望过他会喜欢我。让我安心的是,他也不会喜欢别人。因为他谁也看不上啊。

初二,班上转来一个女生,从大城市来的,身材高挑、气质脱俗,能把一切俗艳的颜色都穿出圣洁的味道。她顺理成章地成了很多男生心目中的“女神”。

不幸的是,她成了我的同桌。

14岁之前,我从来没有在乎过自己要穿什么。每天都穿着图案很弱智的T恤和很土的牛仔裤。而我的同桌,她的衣服款式都跟偶像剧里的主角穿得一模一样。

我开始在意起打扮来,试图显得好看点儿。至少在我暗恋的男生眼里,我不能是一个不明物体啊。但是真的很悲哀。他压根儿没看到我的改变。

比悲伤更悲伤的事是,他只花了十秒钟,就喜欢上了“女神”。原来他看不起全人类,只是因为还没遇到她。

身为学校辩论队一哥的他,在“女神”面前,简直就是个结巴。

有一次,他给“女神”讲了个笑话,“女神”当时正感冒鼻塞,一笑,鼻孔就冒出巨大的鼻涕泡。场面极其尴尬,我内心有点儿窃喜,这下子,他的幻想总该破灭了吧。但他对“女神”说:“你好可爱啊!”

14岁的我,还不懂得一个人生真谛:只要你长得美,什么都可以被原谅。

他对她表白了。而她给出的回应是,从此再也不理他了,一句话都不跟他讲。她说,对于追她的人,她从来都不搭理,不会吊任何人的胃口,只想让他们彻底死心。

我准备了好多坏话,但是我连讨厌都没办法讨厌她。反而觉得她好“帅”啊。我喜欢的男生,在她眼里连“备胎”都不是,勉强算是一个路人甲。

有一次传卷子,从后面传到前面,她忘记了不跟他说话的原则,便拍了一下他的肩膀,说了一句:“哎,卷子。”他转头过来,我看到他的眼神里满是惊喜,他的眼睛简直在发光。我从来没见过他那样的眼神。

我目睹了他的每一次欣喜和每一次悲伤。暗恋是条食物链,不幸的是,我刚好处于最底层。下面的空气真的不太好啊。我暗下决心,老子再也不会喜欢不喜欢我的人了。

高一的时候,我坐在倒数第二排。坐在倒数第一排的是一个理科“学霸”。每天上课他都在看漫画书,但数理化考试永远考第一。他的语文很烂,作文统统写成流水账,无聊透顶。因为我作文写得很好,他对我相当崇拜。他每次都认真地研究我的周记,说:“你以后一定可以当作家。”

有一次,一个同学拿我的名字开玩笑,说我的名字怪怪的。他帮我说话:“我觉得这个名字很好听啊。”我的死党们知道了这件事,一口咬定他喜欢我。我也开始搜集他喜欢我的证据。

有一次上课,我和同桌在看《故事会》,看到正刺激的环节,书掉下去了。老师看到后很生气,问:“谁上课看课外书?谁?”这位老师特别凶的,特别擅长人身攻击,能一口气骂上一个小时。

我當时吓坏了,想象了一下自己被“虐死”的场景,想象了一下请家长,以及搞不好我妈会扇我一耳光的场景。正在我快脑补到了“满清十大酷刑”的阶段,他站起来,直接承认是他看的。

他一定是喜欢我的吧。我买了带锁的日记本,我的日记成了他的传记。

高二的时候分班了,他念理科,我念文科。他送了我一个相框当礼物,很丑的粉色。我却觉得那是全世界最美好的东西。那时候我们唯一的交集,就是每天做课间操的时候,他们班就在我们班旁边。

当你喜欢一个人的时候,眼睛是自带GPS的,不管有多少人,总是能一秒钟就找到他。我每一天都在等待这一刻,因为可以正大光明地看到他。

有一天,我听到一个消息,说他喜欢一个女生,而这个人正是我。完了,他告诉大家了。怎么办?所有的人都知道了。太高调了,太高调了。我心里一面责怪他,一面暗爽。

上课时,我会兴奋地掐自己,完全听不到老师在说什么。作为“学霸”,我第一次出现在课堂上被叫起来,却不知道老师提的问题是什么。嘴角还莫名其妙地上扬。

第二天,课间操结束后,看到他和几个男生在学校的小卖部聊天,我很纠结,要不要告诉他,我已经知道他喜欢我了呢?要不要告诉他,其实我也喜欢他呢?

这时,那几个男生散开,我看到他身边站着一个女生,他递给她一盒小熊饼干,女生很自然地接过来,埋头准备拿饼干吃。她的头发垂下来,遮住了脸颊。他很自然地伸手过去,帮她把头发别到耳后。

之后我才知道,这个女生是我们的学妹。她跟我有一样的名字。不同的是,她比我漂亮一百倍。

我鼓起勇气去问他:“为什么你不喜欢我,却对我那么好?”

他说:“其实我对每个同学都挺好的啊。”

他确实是个大“暖男”,但有时候喜欢一个人,就会选择性失明。

他说,学妹是他的初恋,他们青梅竹马,但是学妹因父母离婚,搬去了另一座城市。他没有为这段感情去努力争取,一直心怀愧疚。他对我格外好一些,是因为我和她的名字一样,他有一种弥补的心态。高二的时候,他才发现学妹回来了。他要重新去争取一次。

我什么也没说。难道要我说“恭喜你”吗?

那是第一次,我恨上了自己的名字。

我恨自己的样子。

我恨自己自作多情。

我恨自己的一切。

发现喜欢的人不喜欢自己的时候,我们往往不是否定对方,而是否定自己。这个伤痛太痛了。我吃了麻辣烫、吃了凉皮、吃了羊肉串、吃了牛肉烧饼、吃了草莓冰激凌……我快把整个世界都吃下去了,才勉强治愈了内伤。

作为一个“吃货”,一切伤痛都靠食疗。

后来我遇到了罗同学,得了“审美癌”的罗同学。明明我长得像胖大婶,他却坚持认为我长得像新垣结衣。

也许现在,你喜欢的人只能看到你暗淡的那一面。但总有一天,会有一个人,愿意绕着你转一圈,看到你发光的那一面。

对于那个男生,我很想怪他,可是在学生时代,我们多多少少都做过这种荒唐的事吧。因为喜欢一个人,于是对所有与他相关的事,都格外友善。因为不会爱,所以掌握不了分寸。

还好,青春的意思就是:输得起。即使受伤,我们也不会失去再次去爱的能力。有一部电影的宣传语,真的超级经典:“爱对了是爱情,爱错了是青春。”

第一次怦然心动

高一时,我参加了市里的一次现场作文比赛。

那是夏天中平凡而闷热的一天,教室里酷热难耐,蝉宝宝在外面卖力地吆喝。我坐在靠窗的最后一个位置,百无聊赖地看着窗外的校园。”当我转过脸,看到了一个的女生背影。

女生剪着齐耳短发,头上夹着一只可爱的粉色Hello Kitty发夹,露出了一只小巧的耳朵……我喜欢长发,一直觉得短发的女生没味道。不过,不知为什么我好想看到那个女生的正脸。女生托着腮帮子在那儿发呆,我就看着她的背影。

那次比赛的题目是一段我忘了内容的破故事,以及塞万提斯的一句话,二选一。我果断选了塞万提斯,脑子里瞬间蹦出了10句以上塞万提斯没有说过的经典名言,3个以上塞万提斯没有经历过的励志故事。我立马运笔如飞,文思如泉涌。我写文章就一个“快”字,一下子就写完了一页,翻页的时候故意发出了响声。隔座几个刚看过名家名言的兄弟还在挠头苦思,向我投来了嫉妒的眼神。

哎呀!刚写完第二页第一个字,笔不出水了。

我有一个习惯,身上永远只带一支笔,而且那支笔通常会放在口袋里,那使我有一种文人的气息。所以我这下惨了。

只能报告监考老师。监考老师说 :“离他近的同学谁带的笔多,借他一支吧。”

我侧头看,那几个男生立马低头做奋笔疾书状——我似乎看到了一丝隐藏的奸笑。突然伸过来一支笔!我诧异地抬头,看到了一张红红的娃娃脸。

她瞟了我一眼就立马躲开,用极小的声音說:“你用吧。不……不客气……”我愣住了,没有接,也没有说话,就这么看着她。

她并没有多美,还是个略带稚气的小姑娘,却使我感受到一种凉风拂面的清爽。我看着她白皙的脸神奇地瞬间变成了粉红的晚霞,就这么呆住了。她忽然一缩身子,把笔丢在我桌子上,慌慌张张转过身去。我甚至注意到她的耳根子都红了。

当时的感觉,让现在的我描述的话,好似登上月球的宇航员忽然没有了氧气,好似炸弹爆炸计时倒数十秒却被困在了电梯间里,好似贞子爬出来突然露出了笑意,好似卧底被揭穿被枪指着脑袋……一切都好像停住了,只有心跳的节拍提醒我,我还没死。

而当时,我的脑海里只有一个弹幕飞来飞去:“好可爱!”原来女孩子脸红是这么美丽!

我拿起笔,随手在纸上画了几下,脑子里乱乱的根本不知道写什么,过了好一会儿才意识到我好像没说“谢谢”,她就先说了“不客气”。

我撕下一小片白纸,在上面写道:“谢谢哦……你……”然后又用笔画掉,揉作一团塞进了口袋里。我看她一直在认真地写。我脑子里乱糟糟的,不知怎么写完了后半张,心里已经没什么感觉了。

我心里只有一个念想:怎么办?好想认识她!我想了N种搭讪的方式,都立马被自己心中的怯懦枪毙了。

“还剩下15分钟了,没写完的同学抓紧了。”监考老师提醒。

其实我已经写完了,但我就是不想交卷。我觉得一旦交卷了,我就再也看不到她了。铃声还是响起了,我看着她起身,自己也不情愿地站起来交了卷。

我回到座位上,她已经在整理书包了。我递过笔和笔芯,感觉到自己的手都在抖,想说点什么,却完全不知道说什么才正确。我挠着脑袋,觉得自己是个白痴。想了半天,最终只说了一句:“那个……谢谢……了……”

“下次要多带几支笔哦。”她笑着。

“你写得怎么样?”我终于想到一个好的话题。“你……”刚说出一个“你”字,隔壁考场那位聒噪的与我同行的同学在门口朝我大喊:“小井!我和老师等你半天了,车在门外,快来啊!肚子饿死了,老师请客吃饭哦,速度!”

女孩耸耸肩,说:“快去吧,你的同学和老师都等着呢。我家近,自己过来的。”

我忍住了好几次想回头的冲动走到了门口,和同学一起离开了。

之后,我好多次怪自己,为什么什么都不敢说,哪怕问问名字和学校也好。

不知不觉时间过去快十年了。那是我人生中第一次对一个异性怦然心动。怦然心动的感觉,仿佛16岁那般遥远而熟悉。

(何 江)

很遗憾,我还缺少一点酷

我在上高中的时候觉得自己应该谈一次恋爱。不是因为我想把桌子上写满“酷”结果全写成了“醋”,也不是因为我超过眉毛的刘海和盖住耳朵的头发,我只是单纯地觉得,17岁,不谈恋爱,对不起这个年龄。

隔壁班有个女生,我每次去厕所路过那个班的窗口总能看见她。我们班的女生都是长头发,她留着一头干净利落的短发,做题的时候咬着手指的样子那么好看。她的眼神清澈如水,而我每次看她,眼睛里都能冒出光来。我这么帅的长发,她那么酷的短发,所谓“酷帅相吸,长短相称”,按道理,我和她应该在一起的。

所以,剩下的就是要引起她的注意。我偷偷地跟着她,因为高中“跑饭”运动盛行,跑不快,中午想吃到饭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她好像害怕弄脏自己洁白的校服,所以从来不去食堂,每天中午都去小卖部买烤肠和泡面。她去,我也去。

此后的很长一段时间,小卖部里多了一个在柜台前转悠但眼神并不在柜台上停留的酷酷的男生。她买什么口味的泡面,我也买同样的。她买一根5毛钱的烤肠,我买两根。

我脑子里有成千上万种搭讪的方法,比如:“你喜欢吃这个味儿的泡面?我也喜欢哦,这应该就是缘分吧!你好,我叫高晗。”比如:“你也喜欢吃烤肠啊,这应该是志趣相投吧!你好,我叫高晗。”可是,我从来没有机会进行以上方式的搭讪,她总是酷酷的,不注意身边的情况。

我不得不改变策略。我认为,汉字是博大精深的,所以,我打算用最古老的搭讪方式——传纸条,把她约到操场上,然后自我介绍。当我把纸条放到她桌子上的时候,回头的瞬间看到了她的班主任。这次的纸条事件,导致了请家长事件。我费尽心机地狡辩:“我放错桌子了,本来是想约戴涛单挑打篮球的。”但是就算这样,我还是上了她们班主任的黑名单,这让我跟她进一步互相了解的难度又加大了。

单纯在小卖部的相逢已经满足不了我对她的思念之情了。我在做了很久的思想斗争后决定尾随她坐车。她坐几路车,我也坐几路车。我每天绕1个小时路的结果是好的,因为有一天她在车站跟我说:“我这儿有个苹果,你吃吗?”我欣喜地接过那个苹果,走在回家的路上,云彩都变得很亮。

当天晚上,我看着那个苹果发了很久的呆。我暗暗下定决心,再见到她的时候,要问她叫什么名字,要跟她表白,跟她说:“我喜欢你。”

但她从我下定决心表白之后,就再也没有出现过,像一束光消失在大海里。那个年纪,勇气和悲伤总是消失得非常快。时间被上了发条,随着由生活组成的音乐壮烈地一去不复返。

再一次见到她是在同学聚会上,她没有了酷酷的短发,我也没有了帅帅的长发。散场的时候,她过来找我。我说:“我们去海边走走吧。”夏天的海边,空气中夹杂着腥味,她的话里夹杂着复杂的情绪。她说:“我爸在车站看到了我给你苹果,我妈跑到学校知道你约我去操场,他们就给我办了转学。我还想看你跟着我去小卖部小心翼翼的样子,可是我见不到了。”

她接着说:“你说如果我们在一起会怎么样啊?”我说:“不怎么样,你只会知道我真的很差劲。”

拐角处的楼梯,和上学时到小卖部的楼梯那么像,海风也还是我们17岁那时的模样。青岛雾蒙蒙的天气遮挡了她的脸。我的思绪回到了高中时代。其实当初我应该站在走廊里,或者操场的正中央,又或者在运动会100米的决赛场,大声喊:“我,高晗,喜欢你!”要是这样的话,我就是真帅了。

我隐隐约约地觉得好像在17歲的时候摸到了爱情的门,却脚下生根,终究没能走进去。那个给我苹果的女孩也消失在17岁的夕阳里。那时的我还没有一张落寞的脸,只有一颗欣欣向荣的心和对世界无限的渴望。

(周 放)

从爱一个人开始改变

我最开心的那几年,都留在了我的中学时代。在那个时间段里停留着最天真活泼的我,也停留着我曾爱过的少年。

那个有长满青草的操场,有开满蔷薇花与月季花的花园,还有成行粗梧桐树的中学,在鲁西南一个小小的镇上。我们那座城市被称作“江北水城”,是古代的东昌府区,有一条流向黄河的支流从市里穿过,所以水渠比较发达,有点像江南。

学校附近有很多桥,那个时候桥下还有清澈的流水,每天放学后就有一大群十几岁的女孩子和男孩子骑着破破烂烂的自行车从桥上经过。我记得喜欢挑战与冒险的我偏偏不走那座平面的拱形桥,而是把自行车骑上旁边高高的桥,然后撑开双腿、撒开双手,让自行车从桥上快速冲下去,像坐过山车那样,一边忐忑地大叫,一边内心雀跃。

这种玩法在老家叫“撒大把”,很少有女孩子骑自行车“撒大把”,可是我几乎每天一放学,非得冒险在高桥上“撒大把”才觉得开心过瘾。当然也有失手的时候,一条很喜欢的喇叭裤就是在那座桥上被摔破的。最惨的一次是下雪天,很多小伙伴都劝我不要去,可我偏不听,推着自行车走到最高处,然后“撒大把”想飞下去,结果自行车倒了,我确实飞出去很远很远,脸上挂彩了半个月之久。

很多很有意思的事情都会发生在特别爱折腾、爱大笑的我身上,那时候毕业前写同学录,里面有一行性格,所有人都给我填“活泼、开朗、神经病”。

有一次上课,好像是讲人际交往的性格分类,第一次听说人的性格分为“外向”和“内向”,然后老师恰好走到我这边,她问我:“你觉得自己是外向呢还是内向呢?”我说:“内向吧。”然后,全教室的人都拍桌子大笑。

说来也很奇怪,虽然有时候会摔得很疼,但我从来没有因为“车祸”而停止过疯狂的冒险,也没有因为谁指责我“这个小姑娘特不老实”而收敛个性。直到后来我遇到了我的少年。

那时候我上初三。

记得在9月份开学的时候,我背着那个破书包最后一个到达教室,一走到门口,所有人都看向我,本来我以为是自己迟到了,但迟到对于我来说是经常发生的事,不至于这么“万众瞩目”。因为调皮,班主任把我分到了最后两排,我挤过窄窄的过道,在众人的注目下坐了下来,刚坐下我就知道为什么大家都看我了,因为我被班级踢了出去。

我们那一届时来了一位从山东大学毕业的年轻校长,他上中学的时候成绩平平,但后来考上了名校。所以他觉得中游的学生最有发展潜力、最容易提高成绩也最容易被忽视。为提高学校的整体升学率,他从每个班级里面选了8个学生重新组合成一个64人的“超级班”。校长叫我们班“超级班”,其他人则叫“八国联军班”。

我们就在“八国联军班”神奇地相遇了,如果不来这位新校长,如果那年我的考试成绩不是排在中间的位置,那我们就不会认识彼此。

那时候我们自带书桌和板凳,每个人都有一张属于自己的书桌,那是上初一的时候家人给买的。上午9点多,我推着书桌,书桌上摆着我粘满贴画的凳子,沿着泥石灰的走廊边走。像我一样,其他“八国联军班”的人也从各个班级里推着自己的桌子走了出来,为了抢占好的位置,不再坐到后面,我推着桌子疯狂地跑。桌子腿和泥石灰地摩擦出“吱吱”的刺耳尖叫声,然后是书桌里的书、作业本、笔稀稀拉拉落了一地。

不过管不了那么多了,我只想着快点到新教室,等我抢到了第一排的位置后再挤过陆陆续续赶到教室的新同学,跑回去捡自己的东西,作业本上被踩的都是泥。当我蹲在地上捡笔的时候,他就推着一张书桌不紧不慢地走了过来。

我觉得其实我之前应该是见过他的。因为在没有分班之前,我在3班,他在2班,每次晨跑的时候矮个子的我会站在第一排,而他是最后一排,只不过当时我没有注意他,只顾着对齐步调喊号子,以及和旁边的同学打闹。

我记得清清楚楚,那时候是上午10点多,太阳正升到一大半,山东的秋天天总是很蓝,阳光也很耀眼,我就蹲在地上抬着头看着他迎着阳光往我这边走,完全看不到他旁边还有其他人,当他们从我身边路过时,我竟然还蹲在原地!

后来去县城里上高中,可以在学校外面的书摊上买到言情小说看,才知道当时自己的反应叫“犯花痴”。

我喜欢他的脸、他的眼睛、他走路的样子,以及他灿烂的笑容。在遇到他之前,我就像一盆被放在温室中的花,家人宠着我,因为我年纪相对较小,同学们也宠着我,老师喜欢我,我有一大帮可以在课间一起去厕所的好朋友,每天我都是笑着醒来的,然后叽叽喳喳有说不完的话,我和悲伤、痛苦的情绪是隔离的,我不爱哭,也很少哭。等我从原地站起来再望向他时,我已经不再是以前的我了,仿佛生命在一瞬间经过了一道割断线。

在新的班级里,我坐在中间第一排,他坐在靠北面墙壁的第一排。每次走进教室我都会偷偷瞄他一眼,然后一整天,除了上厕所、吃饭,我都趴在课桌上安安静静地看书。因为不再贪玩,我的成绩提高得很快,从班级里中不溜的水平跑到了第一名。但我不敢跟他说话,即便成绩再好我也不敢。

我第一次知道了什么是害羞,什么是胆怯和懦弱,什么是没有勇气。他去的地方我不会去,他一跟我说话,我的脸会突然一下子红起来,唯一掩藏的办法就是马上走开。这就叫“情窦初开”吗?我不再无拘无束地笑,不再在走廊傍着谁的肩膀走路,也不再冲动地尝试各种挑战,这一切让我变得安静,变得腼腆,变得像一个女孩子。

冬天白天短,我们晚上的晚自习到9点多才结束,我选择了住校。搬到集体宿舍后,我才知道我们班很多女生都喜欢他,每天晚上他都是她们讨论的重点,谁谁谁中午和他一起吃的饭,他可能在乎谁谁谁。我缩在被窝里,从来不说话。

本来我和他是没有任何交集的,但转折点发生在春天的时候。那个时候我们几乎每天都考试,一次,化学老师让我到讲台上把考试答案抄到黑板上,我抄到一半感觉头晕,等我从板凳上下来时,发现他走到了讲台上,说:“我帮你抄吧。”台下很多人起哄,也是从那天起,很多女生不再跟我说话。

后来,我们调座位,他搬到了我后面,我好开心啊,但不能表现出来,就越发安静,连课间去厕所都不舍得去了。一下课我就趴在桌子上发呆,想象着他就坐在我后面,我怎么扭过头去跟他说话。

某个早晨,我拿着伞开心地跳上我们走廊的高台,发现他身边站着和他来自一个班的女生。那个女生我已经不记得她的名字了,长得很好看,个子很高,眼睛很大,有时候会和他一起回家。我的心就被那么捶着,那颗偷偷喜欢的心就被彻底捶死了。

我笑着和他们打了个招呼,打开伞转身走向操场,那天我在操场上哭着转悠到晨课结束。

我们学校教学楼前面有个大花园,花园里有个短短的爬满植物的走廊,早晨很多学生在花园里读书。我后来就去那个花园里背书。整个夏天,我都没有再回过教室里晨读,再也没有跟他说过话。

直到中考完那天,我背着书包等回家的车,就在車快开的时候,我看到他站在校门口没有搭上车,我把书包放在座位上,让司机师傅等一等,跳下车去找他。当时人很多,小小的我站在人群外面喊他的名字,那是我第一次叫他的全名,他叫周季林。

“周季林,周季林,周季林。”

他扭过头来冲我笑,司机师傅在我身后喊我快点,我们跑着上了车。他坐在我外面的座位,从县城到我们那个小镇有40多分钟的车程,那也是我经历过的最美妙的40多分钟,我望着窗外,用他的耳机一起听着歌。

中考成绩出来后,我考上了县重点高中,他没有考上,复读了一年。我考上了大学,他中途学了体育,没有读大学便出去打工。我在大学毕业之前都没谈过恋爱,总是独来独往。等我毕业的时候,他结婚了。

到现在我都不知道,遇见他是不是件好事。14岁之前的我,小世界里只有欢笑,很多很多的好朋友,永远说不完的话,止不住的笑,后来就有了嫉妒、哭泣、想念、胆怯、退缩、内向。为什么把青春分为花季和雨季?花季是我们独自开放的时候,而雨季是喜欢的人到来的时候。因为有喜欢,就有眼泪,就有成长和变迁。

(晓 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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